證券代碼:002306 證券簡稱:中科云網 公告編號:2023-055
中科云網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控股子公司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人和連帶責任。
特別提示:
1.簽訂《購銷合同》、變電站工程合同有利于促進高郵一期高效光伏電池項目的生產。上述合同的順利履行預計將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成果產生積極影響。具體情況以公司未來披露的定期報告為準。
2.雙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但合同金額較大。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可能會受到行業政策調整、市場環境變化等不可預測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可能導致合同不能按時或全部履行。請注意投資風險。
3.設備采購金額較大,公司可能面臨財務壓力。公司將通過自籌資金、金融機構貸款和項目政策支持,積極協調資金安排,確保上述合同的順利履行。請注意投資風險。
4.本合同為公司日常經營合同,不需提交董事會審議,不涉及相關交易, 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一、合同簽訂情況
近日,中科云網(高郵)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網(高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科高郵”)和深圳市杰佳偉創新能源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杰佳偉創”)、廣東科隆威智能裝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隆威”)、蘇州晶洲裝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洲裝備”)、上海普達特設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達特)、無錫松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錫松宇”)、海目星激光智能設備(江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蘇海目星”)簽訂了購銷合同,擬向上述供應商購買高效光伏電池相關生產設備,總合同金額44362萬元,全部用于中科高郵一期高效光伏電池項目。目前,公司已向上述6家主要設備制造商支付654.70萬元。目前,公司已向上述6家主要設備制造商支付654.70萬元。此外,由于建設110kV變電站的需要,中科高郵與高郵中信建設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建設”)簽訂了《110kV變電站新建工程合同》,公司已向中信建設支付了800多萬元。
上述設備采購銷售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屬于重大日常經營合同,已經過公司內部審批流程,不需要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不涉及相關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二、交易對手介紹
(一)深圳市杰佳偉創新能源裝備有限公司
1、注冊地址:深圳市坪山區龍田街竹坑社區金牛東路62號一層至六層
2、注冊資本:34,823.3546萬元人民幣
3、法定代表人:余仲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6267773
5、經營范圍:一般經營項目為:電子工業設備、光伏電池、光伏電池設備 銷售電力電池設備、半導體設備、電子生產設備、光電設備;蝕刻機、擴散爐、 燒結爐、各種自動化生產設備、光電設備租賃(不配備操作人員的機械設備租賃) 賃,不包括金融租賃活動)和分布式光伏發電的開發利用;以及上述設備和分布式設備 技術咨詢、技術開發、技術服務及與太陽能技術及產品相關的技術轉讓 合同能源管理;自有廠房租賃;銷售太陽能光伏產品及配件;國內貿易(不 包括專營、專賣、??厣唐?;經營進出口業務。(除上述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外,限制性項目必須經許可后方可經營)。(上述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禁止的項目除外,限制性項目必須經許可后方可經營)。許可經營項目為:蝕刻機、擴散爐、燒結爐、各種自動化生產設備、光電設備的生產、維護和改造;太陽能光伏產品及配件的生產(國家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6、關聯關系:公司與捷佳偉創無關聯,近三年與捷佳偉創無類似交易。
7、履約能力分析:杰佳偉創(股票代碼:300724)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企業,長期從事光伏生產設備的設計、研發、生產和銷售。杰佳偉創造了良好的信譽 具有較強的性能能力,可以保證采購設備符合交付要求。
(二) 廣東科隆威智能設備有限公司
1、注冊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寮步鎮塘唇金富西路11號2號樓
2、注冊資本:1000元,941.2464萬元人民幣
3、法定代表人:蘇金財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1900747084999
5、經營范圍:自動化設備及其配件、光伏太陽能設備及其配件的生產和銷售。設立研發機構,研發新型自動化設備和光伏太陽能設備。計算機軟件的開發和銷售(不包括電子出版物)(上述項目不涉及外商投資準入的特殊管理措施)。(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
6、關聯關系:公司與科隆威沒有關聯關系,近三年與科隆威沒有類似交易。
7、績效能力分析:科隆威是一家專業從事光伏太陽能成套設備研發、制造和銷售的高新技術企業。信譽良好,績效能力強,能保證采購設備滿足交付要求。
(三) 蘇州晶洲裝備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冊地址:常熟市辛莊鎮新陽大道136號
2、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幣
3、法定代表人:蔣新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815714415
5、經營范圍:研發、生產、銷售半導體設備、液晶顯示設備、太陽能光伏設備、環保水處理設備、自動化設備及相關部件(不含橡膠、塑料部件)。從事貨物和技術進出口業務,但國家有限公司經營或者禁止的貨物和技術除外。(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
6、相關關系:公司與晶洲設備無相關關系,近三年公司與晶洲設備無類似交易。
7、績效能力分析:晶洲設備是一家具有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的高端濕工藝設備和工藝技術綜合解決方案提供商,信用良好,績效能力強,可確保采購設備滿足交付要求。
(四) 上海普達特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冊地址:浦東南路855號世界廣場23樓C3樓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D座
2、注冊資本:15萬歐元
3、法定代表人:陳衛東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115MA1K3KA4W
5、業務范圍:一般項目: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專業設計服務、機械設備研發、軟件開發、一般設備維修、專用設備維修、電子、機械設備維護(不含特種設備);光伏設備及部件銷售;電子專用設備銷售;軟件銷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除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外,經營活動應當憑營業執照獨立開展)許可項目:危險化學品經營。(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有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為準)
6、關聯關系:公司與普達特沒有關聯關系,近三年公司與普達特沒有類似交易。
7、履約能力分析:普達特信用良好,履約能力強,能保證采購設備滿足交付要求。
(五) 無錫松宇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冊地址:無錫市新吳區環普路9號11號廠房
2、3.145.7349萬元注冊資本
3、法定代表人:陳慶敏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214MA1UR8R07H
5、經營范圍:太陽能電池工藝設備、半導體工藝設備、工業爐熱設備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轉讓、太陽能電池工藝設備及配件、半導體工藝設備及配件、工業爐熱設備及配件、電子設備生產銷售、太陽能光伏產品銷售、太陽能光伏電站及設備設計安裝、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各種產品和技術進出口(國家有限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關聯關系:公司與無錫松宇沒有關聯關系,近三年公司與無錫松宇沒有類似交易。
7、績效能力分析:無錫松宇是一家專業從事光伏和半導體工藝設備研發、生產和銷售的智能設備制造商。在光伏和半導體領域,具有完全獨立研發、設計和生產各種熱設備的能力;良好的信用和較強的績效能力,可以確保采購設備滿足交付要求。
(5)海目星激光智能設備(江蘇)有限公司
1、注冊地址:常州市金壇區金壇大道66號
2、注冊資本:21000萬元人民幣
3、法定代表人:周毅
4、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413MA1PB93KT
5、經營范圍:激光智能設備、激光及相關核心部件、部件、自動化設備及相關核心部件、工業機器人成套設備及相關核心部件、鋰設備及相關配套設備的設計、開發、生產和銷售;計算機軟件及控制系統的開發和銷售;機械加工;設備租賃、維護和安裝;各種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6、關聯:公司與江蘇海目星無關聯,近三年與江蘇海目星無類似交易。
7、績效能力分析:江蘇海星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公司海星激光技術集團有限公司(股票代碼:68859)全資子公司,海星激光技術集團有限公司深入從事激光和自動化領域,為行業先進的自動化設備綜合解決方案提供商;江蘇海星信用良好,績效能力強,可保證采購設備滿足交付要求。
三、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中科高郵與杰佳偉創簽訂的《購銷合同》的主要內容
1、交易主體
(1)買方:中科云網(高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賣方:深圳捷佳偉創新能源裝備有限公司
2、合同標的:高效光伏電池片生產設備
3、付款安排:按合同有關約定結算付款。
4、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并收到預付款后135天分批交貨。交貨時間僅指離開賣方生產地址的貨物,不包括在途時間。
5、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6、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后,賣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交貨的,經合理催告仍未交貨的,每逾期一天,賣方應按合同總價的0.2%作為延期履約金。如果賣方嚴重影響合同履行,如延期交貨、逾期調試設備、售后違約和質量問題,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買方延遲付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二)中科高郵與科隆威簽訂的購銷合同的主要內容
1、交易主體
(1)買方:中科云網(高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賣方:廣東科隆威智能裝備有限公司
2、合同標的:高效光伏電池片生產設備
3、付款安排:按合同有關約定結算付款。
4、交貨時間:預計交貨時間為2023年8月15日,準確交貨時間以雙方后期書面確認時間為準。
5、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6、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后,賣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交貨的,經合理催告后仍未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0.2%作為延遲履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5%;如果賣方有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延遲交貨、逾期調試設備、售后違約和質量問題,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買方延遲付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三)中科高郵與晶洲裝備簽訂的《購銷合同》的主要內容:
1、交易主體
(1)買方:中科云網(高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賣方:蘇州晶洲裝備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標的:高效光伏電池片生產設備
3、付款安排:按合同有關約定結算付款。
4、交貨時間:自買方按合同約定支付預付款之日起4個月內,賣方開始從工廠發貨。
5、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6、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后,賣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交貨的,經合理催告后仍未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0.2%作為延遲履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5%;如果賣方有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延遲交貨、逾期調試設備、售后違約和質量問題,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買方延遲付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四) 中科高郵與普達特簽訂的購銷合同的主要內容
1、交易主體
(1)買方:中科云網(高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賣方:上海普達特設備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標的:高效光伏電池片生產設備
3、付款安排:按合同有關約定結算付款。
4、交貨時間:預計交貨時間為2023年8月15日,準確交貨時間以雙方后期書面確認時間為準。
5、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6、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后,賣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交貨的,經合理催告后仍未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0.2%作為延遲履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5%;如果賣方有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延遲交貨、逾期調試設備、售后違約和質量問題,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買方延遲付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五)中科高郵與無錫松漁簽訂的《購銷合同》的主要內容
1、交易主體
(1)買方:中科云網(高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賣方:無錫松宇科技有限公司
2、合同標的:高效光伏電池片生產設備
3、付款安排:按合同有關約定結算付款。
4、交貨時間:預計交貨時間為2023年8月15日,準確交貨時間以雙方后期書面確認時間為準。
5、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6、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后,賣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交貨的,經合理催告后仍未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0.002%向買方交貨;如果賣方有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延遲交貨、逾期調試設備、售后違約和質量問題,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買方延遲付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六)中科高郵與江蘇海目星簽訂的購銷合同的主要內容
(1)買方:中科云網(高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賣方:海目星激光智能設備(江蘇)有限公司
2、合同標的:高效光伏電池片生產設備
3、付款安排:按合同有關約定結算付款。
4、交貨時間:賣方在收到第二期付款后5個工作日內安排交貨。交貨時間僅指離開賣方生產地址的貨物,不包括在途時間。
5、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6、違約責任:合同生效后,賣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交貨的,經合理催告后仍未交貨的,每逾期一天,應按合同總價的0.2%作為延遲履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5%;如果賣方有嚴重影響合同履行的延遲交貨、逾期調試設備、售后違約和質量問題,賣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買方延遲付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7)中科高郵與眾信建設簽訂的《110千伏變電站新建工程合同》主要內容
1、交易主體
(1)買方:中科云網(高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賣方:高郵市中信建設實業有限公司
2、合同標的:110千伏變電站新建工程建設
3、支付安排:(1)支付結算方式(甲方指定設備除外的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7天內,甲方應支付乙方本費總價的50%;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在送電前支付乙方本費剩余的50%。
(2)設備費用的支付和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后7天內,甲方支付乙方設備費用總價的20%;
2)所有設備到達后,甲方收到100%合同金額13%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后5個工作日內或貨物到達現場后30天內,以先到為準,甲方支付設備費用總價的40%;
3)設備安裝、調試、送電后5個工作日內,或貨物到達之日起45天內,以先到為準,甲方支付至設備總成本的100%;
(3)本工程合同價格的3%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
4、工期:本工程施工期為 90 日歷日(變電站初步勘察及預制艙、設備生產、材料準備:60日歷日、電氣設備安裝調試:30日歷日)。
5、生效條件: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后終止。
6、違約責任:甲方逾期支付合同價款的,應按逾期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承擔違約金,并賠償乙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公證費、訴訟費等)。任何一方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損失費用按本合同的相應條款執行,無相應條款的,由雙方核實。
四、本合同簽訂對公司的影響
本次簽訂《購銷合同》、變電站工程合同有利于促進中科高郵一期高效光伏電池項目的生產。上述合同的順利履行預計將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成果產生積極影響。具體情況以公司未來披露的定期報告為準。
采購設備不會對公司的獨立性產生重大影響,也不會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五、風險提示
雙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但合同金額較大。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可能會受到行業政策調整、市場環境變化等不可預測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可能導致合同不能按時或全部履行。請注意投資風險。
設備采購量大,公司可能面臨財務壓力。未來,公司將積極協調資金安排,通過自籌資金、金融機構貸款和項目政策支持,確保合同的順利履行。請注意投資風險。
六、備查文件
1、《購銷合同》;
2、新建110千伏變電站工程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中科云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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