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222 證券簡稱:林洋能源 公告編號:臨2023-31
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1、第二期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許可[2016]323號)核準,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特定對象非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91,264,663股,發行價格為每股人民幣30.68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2,799,999,860.84元,扣除各項發行費用人民幣43,711,262.57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2,756,288,598.27元。上述資金已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6]第114500號《驗資報告》。
2、公開發行可轉換債券募集資金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1214號)核準,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公開發行了3,000萬張可轉債公司債券,發行價格為每張10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3,000,000,000.00元,扣除承銷與保薦費用人民幣30,000,000.00元后,上述資金已由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匯入公司募集資金專用賬戶,上述到位資金再扣除債券登記費、律師、會計師、資信評級、信息披露及發行手續費等其他發行費用合計3,250,000.00元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2,966,750,000.00元。經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驗證,并出具了信會師報字[2017]第ZA16295號《驗資報告》。
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的簽訂情況和募集資金專戶的開立情況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并經2023年5月19日召開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關于變更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22)。
為規范公司募集資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護投資者的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司及子公司江蘇林洋太陽能有限公司與保薦機構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開戶銀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啟東支行于日前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以下簡稱“四方監管協議”)。四方監管協議內容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訂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存在重大差異。
本次募集資金專用賬戶具體開立及存儲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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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方監管協議》的主要內容
甲方: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啟東支行
丙方: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江蘇林洋太陽能有限公司
1、丁方已在乙方開設募集資金專項賬戶(以下簡稱“專戶”),賬號為459879324987,截至2023年5月29日,專戶余額為3,000.00萬元。該專戶僅用于甲方、丁方12GW高效N型TOPCon光伏電池生產基地及新能源相關產業項目募集資金投向項目募集資金的存儲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丁三方應當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
3、丙方作為甲方的保薦機構,應當依據有關規定指定保薦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員對甲方、丁方募集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丙方承諾按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制訂的募集資金管理制度對甲方、丁方募集資金管理事項履行保薦職責,進行持續督導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現場調查、書面問詢等方式行使其監督權。甲方、乙方和丁方應當配合丙方的調查與查詢。丙方每半年度對甲方、丁方現場調查時應當同時檢查專戶存儲情況。
4、丁方授權丙方指定的保薦代表人孟曉翔、袁海峰可以隨時到乙方查詢、復印甲方專戶的資料;乙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關專戶的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詢丁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員向乙方查詢甲方專戶有關情況時應當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單位介紹信。
5、乙方按月向丁方出具真實、準確、完整的專戶對賬單,并抄送給丙方。
6、丁方1次或12個月以內累計從專戶支取的金額超過5,000萬元且達到發行募集資金總額扣除發行費用后的凈額的20%的,丁方應當及時以傳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時提供專戶的支出清單。
7、丙方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更換指定的保薦代表人。丙方更換保薦代表人的,應當將相關證明文件書面通知乙方,同時按本協議的要求書面通知更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方式。更換保薦代表人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8、乙方三次未及時向丁方出具對賬單,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調查專戶情形的,丁方可以主動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注銷募集資金專戶。
9、丙方發現甲方、乙方和丁方未按約定履行本協議的,應當在知悉有關事實后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書面報告。
10、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各自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專戶資金全部支出完畢并依法銷戶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30日
證券代碼:601222 證券簡稱:林洋能源 公告編號:臨2023-32
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對外擔保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被擔保人名稱:新加坡林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加坡林洋”)、江蘇林洋億緯儲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林洋億緯”)、江蘇億緯林洋儲能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緯林洋”,為上市公司關聯法人)
● 本次擔保金額:1,000萬美元、5,000萬人民幣和10,500萬人民幣。公司已實際為新加坡林洋提供的擔保余額為0元,已實際為林洋億緯提供的擔保余額為21,107.85萬元,已實際為億緯林洋提供的擔保余額為39,483.50萬元。
● 本次擔保無反擔保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數量:0
● 特別風險提示:本次被擔保對象林洋億緯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全資子公司,被擔保對象億緯林洋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參股子公司,敬請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一、擔保情況概述
(一)擔?;厩闆r
為滿足子公司生產經營業務發展需要,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子公司提供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1、公司全資子公司新加坡林洋向渣打銀行(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渣打銀行”)申請授信額度,金額不超過1,000萬美元及等值外幣。公司作為新加坡林洋的保證人,就新加坡林洋作為借款人欠付渣打銀行的所有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林洋億緯向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請綜合授信敞口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期限1年,公司為其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公司持有林洋億緯85%的股權,另一股東湖北億緯動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緯動力”)未提供擔保。
3、公司參股子公司億緯林洋擬向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請不超過人民幣30,000萬元的綜合授信額度,授信期限一年。根據合資協議,億緯林洋股東各自按照所持股權比例為其提供擔保。公司持有億緯林洋35%的股權,擬為其提供擔保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500萬元。億緯林洋另一股東億緯動力持有其65%的股權,億緯動力控股股東惠州億緯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緯鋰能”)為億緯林洋提供擔保金額不超過19,500萬元。
(二)決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和2023年5月19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和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本次擔保金額在上述股東大會批準的擔保額度范圍內,無須再次履行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程序。在審批擔保額度內,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長或財務負責人確定具體擔保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擔保金額、擔保形式、擔保期限等,并簽署與擔保相關的協議等必要文件(包括該等文件的修正及補充)。
(三)擔保額度變化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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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美元按照最新匯率折算成人民幣。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名稱:新加坡林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新加坡
法定代表人:沈東東
注冊資本:23,700,001美元
經營范圍:能源管理和清潔能源系統中的工程設計和咨詢服務
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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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擔保人名稱:江蘇林洋億緯儲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冊地點:南京市建鄴區奧體大街68號
法定代表人:施洪生
注冊資本:10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輸電、供電、受電電力設施的安裝、維修和試驗;電氣安裝服務;建設工程施工;發電業務、輸電業務、供(配)電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電力行業高效節能技術研發;新興能源技術研發;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信息系統運行維護服務;信息系統集成服務;智能輸配電及控制設備銷售;先進電力電子裝置銷售;電池銷售;合同能源管理;軟件開發;節能管理服務;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銷售;蓄電池租賃;電力電子元器件銷售;太陽能熱利用產品銷售;發電技術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限分支機構經營:計算機軟硬件及外圍設備制造;機械電氣設備制造;電子專用設備制造;輸配電及控制設備制造;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制造
股權結構:公司持股85%,億緯動力持股15%,億緯動力為億緯鋰能控股子公司。
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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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擔保人名稱:江蘇億緯林洋儲能技術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啟東市經濟開發區林洋路500號
法定代表人:劉金成
注冊資本:50000萬元人民幣
經營范圍:一般項目:新興能源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電池制造;電池銷售;新材料技術研發;合成材料銷售;新能源汽車電附件銷售;新能源汽車換電設施銷售;新能源汽車生產測試設備銷售;新能源原動設備制造;新能源原動設備銷售;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電子專用材料制造;電子專用材料銷售;電子專用材料研發;電力電子元器件銷售;電子元器件與機電組件設備銷售;金屬材料銷售;新型金屬功能材料銷售;高性能有色金屬及合金材料銷售;住房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土地使用權租賃;蓄電池租賃;機械設備租賃;裝卸搬運(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股權結構:億緯林洋注冊資本為人民幣5億元,公司持股35%,億緯動力持股65%,億緯動力為億緯鋰能控股子公司。
主要財務指標:(單位:萬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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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財務數據均為單體報表口徑,部分數據可能存在尾差,系計算時四舍五入造成。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保證人: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渣打銀行(新加坡)有限公司
擔保額度:1,000萬美元
擔保方式: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5年
2、保證人: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江蘇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擔保額度:5,000萬人民幣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1年
3、保證人: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債權人: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擔保額度:10,500萬元
擔保方式: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擔保期限:1年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擔保事項是為滿足子公司日常生產經營資金需求,有利于穩健經營和長遠發展。公司對全資和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經營具有絕對控制權,能實時監控其現金流向與財務變化情況;對參股子公司的擔保比例不會超過公司持股比例,同時另一股東也根據持股比例提供擔保,董事會已審慎判斷其償還債務的能力。上述擔保風險總體可控,不會影響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不會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會意見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度對外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董事會認為:本次擔保預計事項是為滿足公司各業務板塊日常經營資金需求,符合公司整體利益和發展戰略。對于公司合并報表內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實時監控其現金流向與財務變化情況,擔保風險較?。粚τ趨⒐勺庸?,公司根據持股比例為其提供擔保,符合公司整體利益。本次擔保風險在可控范圍之內,上述擔保事項不會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同意本次擔保。
公司獨立董事一致認為:本次擔保預計事項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8號一一上市公司資金往來、對外擔保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滿足日常生產經營及項目建設的資金需求,有利于保障業務穩定發展。公司能有效控制和防范擔保風險,相關表決程序合法有效,關聯董事已履行了回避義務,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本次擔保事項。
六、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人民幣47.74億元、美元1.02億元及歐元660萬元,美元和歐元均按照最新匯率折算成人民幣后,擔??傤~為人民幣55.40億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37.47%;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擔??傤~為人民幣45.10億元,占上市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30.50%。上述擔保包括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參股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公司無逾期擔保的情況。
特此公告。
江蘇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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