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214 證券簡稱:大理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8
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屆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大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23年5月21日書面、電子郵件通知董事。會議于2023年5月26日以現場通訊的形式召開。會議應有6名董事和6名董事。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龐惠民先生主持。
會議審議通過了以下決議。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
與會董事對以下事項逐項表決:
1.1 回購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完善公司長期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核心骨干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團隊凝聚力和競爭力,有效促進公司的長期健康發展,公司計劃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部分股份?;刭彽墓竟煞輰⒂糜趯竞诵墓歉蓡T工實施股權激勵或持股計劃。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1.2 回購股份符合有關條件
本公司股份回購符合《回購規則》和《回購指南》規定的條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滿一年;
(2)公司近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3)回購股份后,公司具有債務履行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
(4)股份回購后,公司股權分配原則上應符合上市條件;
(5)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1.3 回購股票的方式、價格范圍
股份回購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回購公司的部分股份。
回購價格不得超過20.00元/股(含),也不得超過董事會通過回購股票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價格的150%?;刭徠陂g,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分配股票或現金紅利、股票拆除、減少股票、配股或發行股本權證書的,回購股票的價格范圍應當自股價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1.4 回購股份的類型、用途、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以及擬回購的資金總額
(1)本次回購的股份類型為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購的股份用于對公司核心骨干員工實施股權激勵或持股計劃;
(3)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含),不超過1000萬元(含)。若按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1000萬元(含)、計算回購價格上限為20.00元/股(含),預計回購股份為5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83%;人民幣5000萬元(含),按回購總額下限(含)、計算回購價格上限為20.00元/股(含),預計回購股份為2.5萬股,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0.42%。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股份的數量為準。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1.5 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
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是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1.6 回購股份的實施期限
股份回購的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最終股份回購計劃之日起12個月內。
(1)如遇以下條件,回購期提前屆滿:
1、回購資金使用金額在此期限內達到最高限額的,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即回購期限自本日起提前屆滿;
2、 如果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回購計劃,回購實施期自董事會決議終止回購計劃之日起提前屆滿。
(二)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延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前10個交易日起計算;
2、在季度報告、業績預測、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3、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起,或者在決策過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起;
4、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1.7辦理股份回購的具體授權
根據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審議,為確保股份回購的順利實施,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在法律法規范圍內,按照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的原則,包括但不限于:
(一)設立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等相關事宜;
(2)在回購時間范圍內,根據公司和市場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回購時間、價格和數量。
(3)根據有關規定(即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具體實施計劃,處理與股份回購有關的其他事項;
(4)制作、修改、補充、簽署、提交、報告和執行本次回購部分股份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協議、合同和文件,并進行相關申報。
(5)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本次股份回購所必需的其他事項,雖未列明但未列明。
本授權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回購計劃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完成之日止。
本決議經董事投票表決,審議通過6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上市公司可以在不提交股東大會審議的情況下,回購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本議案的審議符合上述規定,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詳見信息披露網站超潮網的詳細內容(http://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一)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二)《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三)股份回購相關信息知情人名單;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證券代碼:002214 證券簡稱:大理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9
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
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浙江大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23年5月21日書面、電子郵件通知監事。會議于2023年5月26日在公司第二號會議室舉行。會議應有3名監事和3名實際監事。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崔亞民先生主持。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以下決議: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審議通過
經審核,公司回購股份作為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督指南》、《浙江大理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長期激勵機制,加強公司優秀人才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的積極性,促進公司穩定可持續發展,同意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不低于5000萬元(含)、不超過1萬元(含),公司部分股份通過集中競價回購,回購價格不超過2萬元/股(含)。
本決議由監事投票表決 3 票同意、0 票反對、0 票棄權的表決結果經審議批準。
詳見信息披露網站超潮網的詳細內容(http://www.cninfo.com.cn)。
三、備查文件:
1、浙江大理科技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證券代碼:002214 證券簡稱:大理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0
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回購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浙江大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第五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回購部分公共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含)。(含)000萬元。截至2020年11月18日,回購已完成,公司累計回購股份3、364、548股,總交易金額為70、104、403.76元(不含交易費用)。截至2020年11月18日,回購已完成,公司累計回購股份3、364、548股,總交易金額為70元、104元、403.76元(不含交易費用)。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已全部使用回購股份。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和第六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議案》。公司啟動了新一期的回購公司股份計劃,計劃利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刭徺Y金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含),不超過10元。(含)000萬元?;刭弮r格不超過25.00元/股(含)?;刭弮r格不超過25.00元/股(含)。截至2023年1月31日,回購已實施,公司累計回購股份36057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60%,總成交額50.598.294.18元(不含交易費用)。
2022年7月22日,公司將專用證券賬戶持有的48.00萬股非交易轉讓給“浙江大理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員工持股計劃,轉讓股份數量占公司當前總股本0.81%,轉讓價格為6.65元/股。公司回購的剩余股份為2,090,248股,存放在公司回購的專用證券賬戶中。本部分股份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利潤分配、公積金轉換為股本、配股、質押等相關權利。
2、在前次回購的基礎上,公司計劃繼續以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公司部分股份: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5萬元(含),不超過1萬元(含)?;刭弮r格不超過20.00元/股(含)。若按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1000萬元(含)、計算回購價格上限為20.00元/股(含),預計回購股份為5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83%;人民幣5000萬元(含),按回購總額下限(含)、計算回購價格上限為20.00元/股(含),預計回購股份為2.5萬股,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0.42%。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股份的數量為準。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股份的數量為準。如果公司在回購期間實施了股票交付和資本交付公積金轉換為股本、現金股息、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自股價除權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回購股份的價格范圍?;刭徆煞莸钠谙拮远聲鷾首罱K回購股份計劃之日起12個月內。
3、本次回購的股份用于對公司核心骨干員工實施股權激勵或持股計劃。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回購期間無增減計劃。未來有增減股份計劃的,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風險提示:本次回購存在公司股價持續超過回購計劃披露的價格范圍,導致回購計劃無法實施或部分實施的風險;本次回購存在回購股份所需資金籌集不到位,導致回購計劃無法實施的風險;回購存在因重大影響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的重大事項而終止回購的風險;回購股份將用于公司后續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可能因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批準,激勵對象放棄認購,導致回購股份不能全部授予的風險。如果出現上述不能授予的情況,就有依法注銷回購未授予股份的風險。
本回購計劃并不意味著該公司將承諾在二級市場回購該公司的股份。公司將在回購期內根據市場情況做出回購決策并實施。請注意投資風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以下簡稱《回購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以下簡稱《回購指引》)、《浙江大理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公司計劃利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從二級市場以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回購部分股份。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公司股份計劃的議案》?;刭徆竟煞萦媱澋木唧w內容如下:
1.股份回購計劃的主要內容
(一)回購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完善公司長期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公司核心骨干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團隊凝聚力和競爭力,有效促進公司的長期健康發展,公司計劃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部分股份?;刭彽墓竟煞輰⒂糜趯竞诵墓歉蓡T工實施股權激勵或持股計劃。
(2)回購股份符合相關條件
本公司股份回購符合《回購規則》和《回購指南》規定的條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滿一年;
2、公司近一年無重大違法行為;
3、回購股份后,公司具有債務履行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
4、回購股份后,公司股權分配原則上應符合上市條件;
5、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3)股票回購的方式和價格范圍
股份回購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交易的形式回購公司的部分股份。
回購價格不得超過20.00元/股(含),也不得超過董事會通過回購股票決議前3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平均交易價格的150%?;刭徠陂g,公司發生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分配股票或現金紅利、股票拆除、減少股票、配股或發行股本權證書的,回購股票的價格范圍應當自股價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
(4)回購股份的類型、用途、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以及擬回購的資金總額
1、本次回購的股份類型為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
2、本次回購的股份用于對公司核心骨干員工實施股權激勵或持股計劃;
3、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含),不超過1000萬元(含)。若按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1000萬元(含)、計算回購價格上限為20.00元/股(含),預計回購股份為5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83%;人民幣5000萬元(含),按回購總額下限(含)、計算回購價格上限為20.00元/股(含),預計回購股份為2.5萬股,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0.42%。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股份的數量為準。
(五)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
回購股份的資金來源是公司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
(六)股份回購的實施期限
股份回購的實施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最終股份回購計劃之日起12個月內。
1、如遇以下條件,回購期提前屆滿:
(一)在此期限內回購資金使用金額達到最高限額的,回購方案實施完畢,即回購期限自本日起提前屆滿;
(2)公司董事會決定終止回購計劃的,回購實施期自董事會決議終止回購計劃之日起提前屆滿。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間回購公司股份:
(一)公司年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因特殊原因延遲公告日期的,自原預約公告前10個交易日起計算;
(2)公司季度報告、業績預測、業績快報公告前10個交易日內;
(三)自可能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發生之日起或者決策過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4)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情形。
(7)預計回購完成后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化
1、如果按回購金額上限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上限20.00元/股(含)計算,回購金額為5000000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83%。
回購股份全部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并全部鎖定的,根據公司股本結構計算,公司股本結構的預期變化如下:
■
2、如果按照本次回購金額下限5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上限為20.00元/股(含),且本次回購全部實施后計算,回購金額為2.5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42%。
回購股份全部用于股權激勵計劃或員工持股計劃并全部鎖定的,根據公司股本結構計算,公司股本結構的預期變化如下:
■
(8)管理層對公司經營、盈利能力、財務、研發、債務履行能力、未來發展影響和上市地位的分析,全體董事對上市公司債務履行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的承諾不會損害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經審計),公司總資產為277、284.57萬元,歸屬于母公司的凈資產為231、136.00萬元,流動資產為205、458.21萬元,資產負債率為16.72%。假設回購資金上限為10000萬元(含),按2022年12月31日財務數據計算,回購金額約占公司總資產的3.61%、約占公司屬于母公司凈資產4.33 %、約占公司流動資產的4.87%,占比較小。根據公司目前的經營和財務狀況,結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未來的發展規劃,管理層認為回購不會對上市公司的經營、盈利能力、財務、研發和債務履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若按回購金額上限10000萬元(含)、回購價格上限為20.00元/股(含),回購股份數量約占公司目前總股本的0.83%。股份回購完成后,公司的控制權不會發生變化,股權分配仍符合上市條件,不會影響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全體董事承諾,股份回購不會損害公司的債務履行能力和可持續經營能力。
(9)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董事會決議前六個月內買賣股份,是否有內幕交易或與他人共同操縱市場行為的解釋,以及回購期間的增減計劃;未來六個月持有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的減少計劃
經自查,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董事會決議回購股份前六個月內不買賣股份,不單獨或與他人進行內幕交易或操縱市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持有5%以上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提出的增減持股計劃。如果后續收到相關增減持股計劃,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10)提案人、提案時間、提案理由、提案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提案前六個月內買賣公司股份,是否有內幕交易或與他人共同操縱市場行為,以及回購期間的增減計劃
2023年5月19日,公司根據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收到控股股東龐惠民先生發來的《關于回購公司股份的信》,充分調動公司核心骨干員工的積極性,增強團隊凝聚力和競爭力,有效促進公司長期健康發展,建議公司回購股份,對核心骨干員工實施股權激勵或持股計劃。提案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提案前六個月內不買賣公司股份,也不單獨或與他人共同進行內幕交易和市場操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龐惠民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提出的增減持股計劃。如果后續收到相關增減持股計劃,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十一)回購股份后依法注銷或者轉讓的有關安排,以及防止債權人利益侵害的有關安排
股份回購計劃用于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公司將在披露回購結果和股份變更公告后三年內完成轉讓。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證券市場的變化確定回購股份的實際實施進度。部分回購股份未在上述期限內按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轉讓的,取消未轉讓的股份。屆時,公司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決策和信息披露程序。
(十二)辦理股份回購的具體授權
根據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經董事會審議,為確保股份回購的順利實施,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管理,在法律法規范圍內,按照維護公司和股東利益的原則,包括但不限于:
1、設立回購專用證券賬戶等相關事宜;
2、在回購時間范圍內,根據公司和市場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回購時間、價格和數量。
3、根據有關規定(即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監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調整具體實施計劃,處理與股份回購有關的其他事項;
4、生產、修改、補充、簽署、提交、報告和執行本次回購部分股份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協議、合同和文件,并進行相關申報。
5、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本次股份回購所必需的其他事項,雖未列明但未列明。
本授權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回購計劃之日起至上述授權事項完成之日止。
二、二?;刭徲媱澋膶彶楹蛯嵤┏绦?/P>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回購規則》、《回購指南》和《公司章程》的規定,2023年5月26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回購股份的相關議案。公司獨立董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回購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范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三、?;刭徲媱澋娘L險提示
1、回購存在公司股價持續超過回購計劃披露的價格范圍,導致回購計劃無法實施或部分實施的風險;
2、回購存在回購股份所需資金籌集不到位的風險,導致回購方案無法實施;
3、本次回購存在因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重大事項而無法實施的風險;
4、股份回購將用于公司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的后續實施。股權激勵或員工持股計劃可能未經董事會、股東大會等決策機構批準,激勵對象可能放棄認購等原因導致回購股份不能全部授予的風險。如果出現上述不能授予的情況,就有依法注銷回購未授予股份的風險;
本回購計劃并不意味著該公司將承諾在二級市場回購該公司的股份。公司將在回購期間根據市場情況做出回購決策并實施。如有上述一種或多種情況,公司將及時采取措施調整回購計劃或提前結束回購計劃。請注意投資風險。
四、備查文件
(一)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二)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第六屆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三)《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四)股份回購相關信息知情人名單;
(五)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證券代碼:002214 證券簡稱:大理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7
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
關于實際控制人提議回購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3年5月19日,浙江大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龐惠民先生提交的《關于提議回購公司股份的函》。具體內容如下:
一、提議人的基本情況和時間
龐惠民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龐惠民先生于2023年5月19日提議回購公司股份。截至提案日,龐惠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0、159、085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6.73%。
二、提議人提議回購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對公司未來發展前景的信心和對公司價值的高度認可,完善公司長期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核心骨干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團隊凝聚力和競爭力,有效促進公司的長期健康發展,建議公司使用自有資金或自籌資金回購部分股份?;刭彽墓竟煞菥糜趯诵墓歉蓡T工實施股權激勵或持股計劃。
3、建議回購股份的類型、用途、方式、價格范圍、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以及擬回購的資金總額
擬回購的股份類型為公司發行的人民幣普通股(A股)?;刭徺Y金總額不低于5000萬元(含),不超過1000萬元(含)?;刭弮r格不超過20.00元/股(含)。若按回購資金總額上限人民幣1000萬元(含)、計算回購價格上限為20.00元/股(含),預計回購股份為5萬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0.83%;人民幣5000萬元(含),按回購總額下限(含)、計算回購價格上限為20.00元/股(含),預計回購股份為2.5萬股,約占公司已發行總股本的0.42%。
如果公司在回購期間將資本公積轉換為股本、分配股票或現金紅利、股票拆除、減少股票、配股或發行股本權證書,回購股票的價格范圍應自股價除息之日起相應調整。具體回購股份的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準。
四、提議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提議前六個月內買賣公司股份,以及回購期間的增減計劃
提案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提案前六個月內未買賣公司股份,未提出明確的增減計劃。公司未來計劃實施股份增減計劃的,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提案人及其一致行動人將推動公司盡快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股份回購,并承諾公司股份回購提案投票
提案人將推動公司盡快召開董事會審議回購股份,并承諾對公司回購股份提案投贊成票。
六、公司董事會對股份回購提出的意見及后續安排
結合公司目前的經營、財務狀況和未來的經營發展計劃,公司董事會認為實施股份回購是可行的。公司已就上述提議制定相關回購提案,并提交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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