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1287證券簡稱:中電港公告編號:2023-018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深圳中電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23年5月19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權益分派方案情況
1、經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759,900,097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42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107,905,813.77元,公司2022年度不送紅股,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5)。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若公司總股本如發生變動,將按照分配比例不變的原則對分配總額進行調整。
3、本次實施的分派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預案及其調整原則一致;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生變化;本次權益分派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本次實施的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759,900,097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42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通過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發前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1.278元;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本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待個人轉讓股票時,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注】;持有首發后限售股、股權激勵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284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142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p>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5月31日,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1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23年5月31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東現金紅利將于2023年6月1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六、咨詢機構
咨詢地址: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號塘朗城西區A座25層
咨詢聯系人:謝日增
咨詢電話:0755-72538660
七、備查文件
1、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3、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深圳中電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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