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778 證券簡稱:廈鎢新能 公告編號:2023-023
廈門廈鎢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否
● 是否涉及差異化分紅送轉:否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轉增比例
每股現金紅利0.50元(含稅)
每股轉增0.4股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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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過分配、轉增股本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9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轉增股本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300,550,715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5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4股,共計派發現金紅利150,275,357.50元,轉增120,220,286股,本次分配后總股本為420,771,001股。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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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除公司自行發放對象外,公司其余股東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放對象
公司股東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海誠領尊創業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福建冶控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閩洛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福建省潘洛鐵礦有限責任公司所持股份的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派發。
3.扣稅說明
(1)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及《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轉讓交割該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時間)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50元;持股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本次分紅派息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50元,待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其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相關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上述第(1)項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為10%,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45元。
(3)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QFII取得公司派發的股息、紅利,由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45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稅收優惠政策,可按照規定自行向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4)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通過“滬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扣稅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執行,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45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稅收優惠政策,可按照相關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5)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法人股東及機構投資者,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其現金紅利所得稅由其自行申報繳納,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幣0.50元。
(6)公司本次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的來源均為股票溢價發行所形成的資本公積金,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不扣稅。
五、股本變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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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發戰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否
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實施后,將新增股份120,220,286股,其中無限售股37,762,538股,限售股82,457,748股。
六、攤薄每股收益說明
實施送轉股方案后,按新股本總額420,771,001股攤薄計算的2022年度每股收益為2.99元。
七、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本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通過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公司董秘辦
聯系電話:0592-3357677
特此公告。
廈門廈鎢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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