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008 證券簡稱:喜臨門 公告編號:2023-033
喜臨門家具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08元(含稅)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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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轉讓: 否
第一,股東大會通過分配方案的次數和日期
2023年5月23日,喜臨門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此次利潤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對象:
截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利潤分配以公司總股本387、417、787股為基礎,每股發現金紅利0.08元(含稅),共發現金紅利30元、993元、422.96元(含稅)。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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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處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分紅日在指定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分紅。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紅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辦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紅。
2.自行分配對象
浙江華誼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不含信用擔保賬戶)無限銷售流通股股東、紹興市越城區華漢股權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現金紅利由公司自行發放。
3.扣稅說明
(1)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持有本公司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獲得的公司股份。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持股期限不足一年(含一年)的,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實際分配的現金紅利為每股0.08元。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的資金賬戶中扣除并轉入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轉讓公司,公司應當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內(含一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暫減50%,實際稅負10%;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2)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中國居民企業向》 QFII 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9]47 號)的規定,QFII 取得來自中國的股息、紅利和利息收入,應當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10%的企業所得稅,股息、股息的,由分配股息、股息的企業代扣代繳。
根據上述規定,公司向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QFII) 股東實際稅后每股發現金紅利為0.072元。有關股東認為其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股東可以在取得股息后按照國家稅務函[2009]47號通知的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3)香港證券交易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公司股票(“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股息紅利由公司以股票名義通過中國結算的上海分公司以人民幣的名義分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關于滬港股市交易互聯機制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 公司按照號碼)的有關規定,按照有關規定 10%的稅率代扣代繳現金紅利和股票紅利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分配現金紅利 0.072元。
(4)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定股東,公司不扣繳企業所得稅,納稅人應當依照稅法判斷是否應當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公司實際發放的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幣 0.08元。
五、相關咨詢辦法
如對此權益分配有疑問,請按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575-85159531
特此公告。
喜臨門家具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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