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411證券簡稱:*ST必康公示序號:202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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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必康制藥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2022年年報的預約披露日原定2023年3月30日,融合現階段財務審計工作進展和年度報告編寫進度,緯向深圳交易所申請辦理,現延期至2023年4月21日,企業聘請深圳正一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2022本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及內控審計組織。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加強退市風險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退市風險警示企業理應先后在年度報告預約披露此前二十個交易時間和十個交易時間,公布年度報告編寫及全新財務審計工作進展”?,F就2022年年報編寫及全新財務審計工作進展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審計報告非標審計報告意見所涉及事宜影響清除狀況
企業2021年度財務報表被北京市興昌華會計事務所(合伙制企業)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2022]京會興昌華審字010453號)。董事會對于該審計報告意見涉及到事項展開了重點表明,主要內容由此可見公司在2022年6月30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布的《董事會關于2021年度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和否定意見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的專項說明》。
董事會、高管十分重視2021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宜,主動采取有效措施處理、清除以上事項危害,針對當前具體情況,企業現將2021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危害清除說明如下所示:
1、大股東和關聯企業資金占用費
2020年10月之后新增資金占用費處理狀況,一部分已經在2022年8月27日《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2021年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公告》中公布,企業在2022年12月31日前,秉著全力維護上市企業權益視角,催促多方已將截止到問詢函回應日2,161.32萬余元非營利性資金占用費取回。企業將催促大股東資產標準償還,健全法律手續,搞好資產償還確認工作中。
2、存有無商業實質的經濟往來
企業在2022年12月31日前,秉著全力維護上市企業權益視角,催促多方將和上海市邦華進出口貿易有限責任公司3.58億的貸款、與湖南省文祖貿易有限公司往來賬抵債后529.54萬余元賬戶余額如數取回。
3、違規擔保
2022年11月29日,因為公司早期與延安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公司)有限公司與企業、新沂必康新醫藥產業綜合體集團有限公司、李宗松借款糾紛一案,徐州北盟運輸有限公司戶下房產被競拍,競拍所得的款將根據法律判決付款有關債務人負債,從而降低企業金融負債。2022年12月22日,公司和徐州北松產業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將控股子公司徐州北盟運輸有限公司100%股份以人民幣0.00元出讓至徐州北松產業基金有限責任公司。接著北盟貨運物流實現了以上公司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2022年12月26日陜西省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2021)陜06破1號之六裁定書,判決對新沂必康新醫藥產業綜合體集團有限公司與徐州北盟運輸有限公司開展本質合并重整。北盟貨運物流為大股東所提供的貸款擔保因它與大股東本質合并重整,不用再次擔負連帶擔保責任,企業涉及到的違規擔保已消除。
4、應收帳款
審計公司將對陜西省必康制藥集團公司集團有限公司應收帳款開展用心審查,企業都將根據2022年度的內控審計,把企業的財產做扎扎實實。
5、固資、在建項目、其他非流動資產
針對固資,因為確認該信貸資產質量狀況,企業聘用專業評級部門對公司所有固資進行評價,為了確定該財產是不是資產減值,便于核查信貸資產質量,為年報審計計提減值提供參考。
針對在建項目、其他非流動資產,企業聘用造價評估組織,根據工程造價評估結論核查差別,這部分差別轉到施工單位債務,與此同時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后續工程再次工程施工且貫徹落實還貸路徑和計劃方案。企業委托律師對這些問題嚴苛審核并提交有關法律意見書。
對于以上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宜,企業將按照有關規定委托審計組織出示專項報告,最后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危害清除狀況以中介服務出示專項報告為標準。
二、2022年年報編寫及全新財務審計工作進展
企業2022年年報的預約披露日原定2023年3月30日,后緯向深圳交易所申請辦理,現延期至2023年4月21日,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加強退市風險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企業已經在2023年3月7日、3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公布了《關于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編制及最新審計進展的公告》(公示序號:2023-043、2023-046)。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有條不紊的進行2022年年報編寫及內控審計,審計公司正井然有序實行相對應審計證據、獲得審計程序然后進行審計底稿編制。公司將繼續積極推動年度報告編寫及內控審計。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假如公司存在在法律規定2022年年報披露時間前,非標準事宜危害并沒有去除的狀況,仍然存在無法獲得審計公司就2021年報中非標準事宜危害已去除的專項審核報告的內容風險性,存有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審計公司出示審計報告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是否定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風險。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在重要賬務處理、關鍵審計事項、審計報告意見種類、財務審計報告出示日程安排等事宜上,公司和審計公司不會有重要矛盾。
三、別的風險防范
1、企業2021年度財務報表被出示“無法表示意見”所涉及到的非標準事宜里的“(四)應收帳款”,全部來自陜西省必康制藥集團公司集團有限公司,此次停止售賣陜西省必康制藥集團公司集團有限公司一部分財產及股份事宜不受影響該事項的清除,可是,假如公司存在在法律規定2022年年報披露時間前,非標準事宜危害并沒有去除的狀況,仍然存在無法獲得審計公司就2021年報中非標準事宜危害已去除的專項審核報告的內容風險性,存有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審計公司出示審計報告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是否定意見的財務審計報告風險。
公司就2021年度審計報告中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危害清除所采取措施,仍在與審計公司溝通交流之中,審計公司執行審計證據,能不能獲得審計公司從此出示企業2021年報中非標準事宜危害已去除的專項審核匯報存在不確定性風險。
2、除了上述暫停上市外,公司股票交易已經被執行其他風險警示,詳細情況詳細公司在2023年3月2號在巨潮資訊網上公布的《關于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告》(2023-042)。
3、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公布了《2022年度業績預告》(公示序號:2023-020),預估2022本年度業績為虧本。此次年報披露時間數據信息均是企業基本預計的結論,實際財務報表將于企業2022年年報中詳盡公布。煩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4、依據《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加強退市風險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為進一步提升風險揭示實際效果,退市風險警示企業必須在初次風險防范公示公布后到年報公布前,每十個交易時間公布一次風險防范公示?!逼髽I分別于2023年1月31日、2月14日、2月22日、3月8日、3月22日在巨潮資訊網公布了《關于公司股票存在終止上市風險的提示性公告》(公示序號:2023-022、2023-033、2023-040、2023-044、2023-048)。煩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5、企業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等有關規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企業特定信息公開新聞媒體為《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企業全部信息均在以上特定新聞媒體發表的信息為標準。煩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延安市必康制藥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二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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