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75證券簡稱:安旭生物公示序號:2023-005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一、募資的相關情況
依據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于2021年9月28日開具的《關于同意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批準〔2021〕3138號),企業批準向社會公布發售人民幣普通股15,333,400股,每一股發行價為人民幣78.28元,募資總額為120,029.86萬余元;扣減包銷及證券承銷花費、發售評估費以及其它交易手續費后,募資凈收益為105,584.63萬余元,以上資產已經全部及時,經信永中和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檢審并且于2021年11月12日出具了“XYZH/2021HZAA10537”《驗資報告》。
募資到帳后,已經全部存放在經董事會準許開辦的募資重點賬戶中,企業已經與承銷商、儲放募資銀行簽訂了募資三方監管協議。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1年11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安旭生物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科創板上市公告書》。
二、募集資金專戶的設立和《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的簽署狀況
公司在2022年11月11日舉辦第二屆股東會第五次會議第二屆職工監事第五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增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及實施地點的議案》,允許提升企業海外控股子公司銀杏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二級子公司元晟有限公司為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下稱“募投項目”)“營銷推廣及服務網絡體系結構工程項目”的實施主體并相匹配提升執行地址。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22年11月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網址(www.sse.com.cn)上公布的《安旭生物關于增加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施主體及實施地點的公告》(公示序號:2022-053)。
為加強企業募資儲放和應用,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以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2023年3月28日企業、企業國有獨資二級子公司元晟有限公司、承銷商民生工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銀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合同內容與上海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不會有重要差別。實際帳戶設立情況如下:
三、《募集資金專戶存儲四方監管協議》具體內容
招標方:元晟有限公司(下稱“招標方”)
承包方:招商銀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承包方”)
丙方:民生工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丙方”)
丁方:杭州市安旭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為招標方之總公司,下稱“丁方”)
為加強招標方、丁方募資管理方法,維護投資人的利益,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甲、乙、丙、丁四方經商議,達到如下所示協議書:
1、招標方已經在承包方設立募資重點帳戶(下稱“專用賬戶”),賬戶為OSA571918788632902,截止到2023年3月28日,專用賬戶賬戶余額為0萬余元。該專用賬戶僅限于招標方“營銷推廣及服務網絡體系結構工程項目”等募資看向新項目募資的存儲和應用,不可以作為別的主要用途。
招標方服務承諾若有存款單,在到期時將及時轉到本協議所規定的募集資金專戶進行監管或者以存款單方法續存,并告知丙方。業主存款單不可質押貸款。
2、甲、乙和丁方三方理應一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支付結算辦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規章制度。
3、丙方做為丁方的保薦代表人,應依據相關規定特定保薦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員對招標方募集資金使用狀況進行監管。
丙方服務承諾依照《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其招標方制定的募資資金管理辦法對招標方募資管理方法事宜執行證券承銷崗位職責,開展持續督導工作中。
丙方可以采用現場勘察、書面形式咨詢等形式履行其決定權。招標方、承包方和丁方理應相互配合丙方調查分析與查看。丙方依據上海交易所的需求按時丁方現場勘察時應該與此同時查驗專用賬戶存放狀況。
4、招標方、丁方受權丙方指定保薦代表人孫閩、朱仙掌隨時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復制招標方專用賬戶的相關資料;承包方應當立即、精確、全面地向給予所需要的相關專用賬戶的相關資料。
保薦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標方專用賬戶相關情況時應該出示個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證件;丙方指定別的相關工作人員向乙方查看招標方專用賬戶相關情況時應該出示個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證件和介紹信。
5、承包方分月(每個月二十日前)向甲方出示真正、精確、完整的專用賬戶銀行對賬單,并抄贈給丙方。
6、招標方1次或12月之內總計從專用賬戶取出的金額超過5000萬余元且做到發售募資總金額扣減發行費后凈收益(下稱“募資凈收益”)的20%的,招標方應當立即以發傳真方法通告丙方,并提供專用賬戶的開支明細。
7、丙方有權利根據相關要求拆換指定保薦代表人。丙方拆換保薦代表人的,理應將這些證明材料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與此同時按本協議書第十二條的需求書面形式通知拆換后保薦代表人的聯系電話。拆換保薦代表人不受影響本協議法律效力。
8、承包方三次未能及時向甲方出示銀行對賬單,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查看與調研專用賬戶情況的,甲方有權或丙方有權要求招標方單方停止本協議并銷戶募集資金專戶。
9、丙方發覺招標方、承包方和丁方未按照約定執行本協議的,必須在知曉相關客觀事實后立即向上海交易所書面材料。
10、本協議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其法定代理人簽定加蓋分別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專用賬戶資產所有開支結束并按規定注銷的時候起無效。
11、本協議一式柒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向上海交易所、證監會浙江監管局各上報一份,其他留招標方預留。
特此公告。
杭州市安旭生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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