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號:601011股票簡稱:寶泰隆序號:臨2023-013號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企業將應用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余元的那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使用年限自董事會表決通過之日起不得超過12個月
一、此次募資基本概況
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寶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批復》(證監批準[2021]3705號)審批,寶泰隆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以非公開發行方法發售人民幣普通股(A股)310,857,142股,每股面值rmb1.00元,發行價為人民幣3.98元/股,募資總額為rmb1,237,211,425.16元,扣減各類發行費(沒有企業增值稅)總計rmb22,351,510.06元,募資凈收益為人民幣1,214,859,915.10元,中審亞太會計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此次公開增發募資及時情況進行檢審,并且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了中審亞太驗字【2022】000009號匯算清繳報告。公司已經對募資開展專用賬戶管理方法,并和募集資金專戶開戶行、承銷商簽署了募集資金專戶存放監管協議。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開的第五屆股東會第二十八次會議、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十次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用部分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人民幣1億元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主要內容詳細企業公布的臨2022-040號公告,到目前為止,以上募資尚在使用過程中。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開的第五屆股東會第三十次大會、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一次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用部分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人民幣1億元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主要內容詳細企業公布的臨2022-045號公告,到目前為止,以上募資尚在使用過程中。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開的第五屆股東會第三十一次大會、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二次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用部分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人民幣1.5億元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主要內容詳細企業公布的臨2022-048號公告,到目前為止,以上募資尚在使用過程中。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開的第五屆股東會第三十八次會議、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十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用部分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人民幣5000萬元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到目前為止,以上募資尚在使用過程中。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相關情況
截止到2023年3月27日,企業募集資金使用狀況見下表所顯示:
企業:rmb萬余元
三、此次應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計劃
為提升募資的使用率,降低銷售費用,減少公司運營成本,維護保養企業投資人的權益,在保證募資項目建設的融資需求及其募集資金使用方案順利進行前提下,公司決定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rmb5,000萬余元臨時性填補企業流動資金,此筆資產僅限與公司主要業務有關的生產運營應用,使用年限不得超過12個月,自董事會表決通過之日起測算。企業將依據募投項目對資金的需要,償還此次用以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募資。
此次應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不會有變向更改募集資金用途的情況,無法通過直接和間接安排用以新股配售、認購,或作為個股以及衍化種類、可轉換公司債券等交易。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因投建需要用到這部分補充流動資金的募資,企業將歸還臨時性用以補充流動資金的這部分募資,保證不受影響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穩定執行。
四、此次以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規劃的股東會決議程序流程及其是否滿足監管政策
企業用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早已公司在2023年3月29日舉行的第五屆股東會第四十次大會,以贊同8票、抵制0票、放棄0票的決議結論表決通過,公司獨立董事也發布了允許以上募資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自主的建議,承銷商對此次募資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事宜出具了審查建議。
企業將嚴格按照證監會出臺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及其《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應用募資,審核決策制定合乎監管政策。
五、重點建議表明
(一)保薦代表人建議
經核實,承銷商覺得:公司本次閑置募集資金應用方案合乎《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及其《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及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
此次公司使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并沒有變向更改募集資金用途,不受影響募資融資計劃的順利進行;此次應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系應用于與主營有關的生產運營,不通過直接或間接性分配用以新股配售、認購,或是用以個股以及衍化種類、可轉換公司債券等買賣;此次補充流動資金時長不得超過12個月。
公司本次應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已依法履行必須的股東會和職工監事程序流程,單獨董事和監事會發布了確立同意意見,不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基本建設和普通經營活動,符合公司和公司股東利益。
綜上所述,本承銷商允許公司使用不超過人民幣5,000.00萬元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
(二)獨董建議
審核確認,公司獨立董事覺得:由于企業一部分募資處在閑置狀態,在不改變募資融資計劃的順利進行、不變向更改募集資金用途前提下,應用其中不少閑置不用募資臨時性填補企業流動資金,進一步提高了企業募資的使用率,減少銷售費用開支,有助于保障股民權益從而使公司股東利潤最大化;此次應用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是合理的,公司根據證監會出臺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及其《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依法履行必須的決議程序流程,符合我國政策法規的相關規定,沒有發現造成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型股東利益的情形;大家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應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余元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此筆資產僅限與主營有關的生產運營應用,使用年限不得超過十二個月,自董事會表決通過之日起測算。
(三)職工監事建議
公司在2023年3月29日舉行的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十八次會議,以贊同3票、抵制0票、放棄0票的決議結論,審議通過了《公司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人民幣5000萬元臨時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經核實,職工監事覺得:公司本次應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方法和決議準許程序流程合乎證監會出臺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及其《公司募集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此次應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不受影響企業募資項目建設的融資需求及其募集資金使用規劃的順利進行,不會有更改募集資金使用方案、變動募資看向和危害企業股東利益的情形,允許公司本次應用閑置募集資金不超過人民幣5,000萬余元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限期不得超過12個月,自股東會表決通過之日起測算,此筆資產僅限與主營有關的生產運營應用。
六、手機上網文檔
1、寶泰隆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獨立董事關于企業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rmb5000萬余元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自主的建議;
2、川財證券有限公司有關寶泰隆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應用一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臨時性補充流動資金的審查建議。
七、備查簿文檔
1、寶泰隆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第五屆股東會第四十次會議決議;
2、寶泰隆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第五屆職工監事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寶泰隆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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