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張艷芬 李穎超
昨日,微信公眾號“安徽檢察”發布消息稱,安徽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原主任委員李宏鳴(正廳級)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李宏鳴決定逮捕。
此次被批準逮捕的李宏鳴曾是徽商銀行第三任董事長。值得注意的是,這家1.5萬億元資產規模的城商行,其高層變動頗為頻繁,在兩年內該行有三任原董事長接連被查,備受關注。
三任原董事長被查
安徽省檢察機關審查認定,李宏鳴利用擔任黃山市市長、宿州市市委書記、徽商銀行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在任徽商銀行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財產嚴重損失。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安徽省紀委監委4月份的通報,李宏鳴“喪失理想信念,忘本變質、不修政德”、“違規收受禮金、接受宴請和娛樂活動安排”、“違規決定資金借貸”、“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此外,李宏鳴的繼任者吳學民,在李宏鳴被查之前“落馬”。吳學民于2010年9月加入徽商銀行,出任徽商銀行黨委副書記、董事、行長,并于2017年12月正式“接棒”李宏鳴擔任徽商銀行董事長。此后于2021年4月離開徽商銀行,調任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時隔一年,即2022年3月,吳學民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根據通報,吳學民“靠金融吃金融,公然利用融資貸款審批權、組織人事權,大搞權錢交易,甚至損公肥私,造成國有資產特別重大損失”,并“熱衷觥籌交錯,自我放縱”等。
而在吳學民被查之前,已退休近9年的徽商銀行首任董事長戴荷娣“落馬”。2021年11月,戴荷娣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立案審查調查。
履歷資料顯示,戴荷娣于2005年12月起歷任徽商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督導員,后于2008年12月起出任安徽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徽商銀行督導員,并于2013年1月退休。后續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結果顯示,戴荷娣被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75萬元,對其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尋求A股上市遭遇波折
徽商銀行是全國首家由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聯合重組成立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注冊成立于1997年4月,于2005年12月正式合并安徽省內蕪湖、馬鞍山等5家城商行,及六安、淮南等7家城市信用社,并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對外營業。2013年11月,徽商銀行H股在港交所上市。
徽商銀行日前發布的2022年年報顯示,截至去年末,徽商銀行資產總額達1.58萬億元,同比增長14.21%;實現營業收入362.30億元,同比增長2.02%;實現歸母凈利潤133.98億元,同比增長16.91%。
截至2022年末,徽商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為12.02%,一級資本充足率為9.53%,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8.60%。但是,從歷年數據看,該行近幾年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直在低位徘徊,甚至在2020年末低至8.04%,亟待補充資本。
然而,徽商銀行奔赴A股之路頗為曲折。早在啟動在港上市之前,即2011年徽商銀行曾積極謀求A股上市未果。不過,該行在2015年重新啟動了A股上市工作,但因多重因素,這幾年該行A股上市計劃多次擱淺,其中主要原因為與股東“中靜系”之間的意見分歧。
此外,中靜系持有該行的股權曾在2020年計劃轉讓給杉杉股份,但不久雙方陷入官司糾紛,這一事項至今未能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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