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
廣州新萊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萊?!?、“發行人”或“公司”)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5號】)(以下簡稱“《注冊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證上〔2023〕100號)(以下簡稱“《業務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及《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深證上〔2023〕110號)(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證協發〔2023〕18號)(以下簡稱“《承銷業務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證協發〔2023〕19號)(以下簡稱“《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等有關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引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及自律規則等文件組織實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
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
本次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及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進行,請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本次網上發行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請網上投資者認真閱讀本公告及深交所發布的《網上發行實施細則》。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廣州新萊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規定的剔除規則,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資者報價的初步詢價結果后,協商一致將擬申購價格高于47.82元/股(不含47.82元/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將擬申購價格為47.82元/股、擬申購數量小于800萬股(不含)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在擬申購價格為47.82元/股、擬申購數量等于800萬股且系統提交時間同為2023年5月19日14:53:01:874的配售對象中,按照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剔除13個配售對象。以上過程共剔除73個配售對象,對應剔除的擬申購總量為50,360萬股,約占本次初步詢價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資者報價后擬申購數量總和5,018,100萬股的1.0036%。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及網上申購。具體剔除情況請見附表“配售對象初步詢價報價情況”中被標注為“高價剔除”的部分。
2、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綜合考慮發行人所處行業、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39.06元/股,網下發行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投資者請按此價格在2023年5月25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3年5月25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0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09:15-11:30,13:00-15:00。
3、本次發行價格為39.06元/股,不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稹?、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的孰低值,故保薦人相關子公司中信證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證投資”)無需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最終為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即中信證券新萊福員工參與創業板戰略配售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以下簡稱“新萊福員工資管計劃”)。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新萊福員工資管計劃最終戰略配售股份數量為1,536,098股,約占本次發行數量的5.86%。
本次發行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3,934,608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15.00%。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為1,536,098股,約占本次發行數量的5.86%。初始戰略配售數量與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2,398,510股將回撥至網下發行。
4、限售期安排: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網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方面,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獲配股票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限售期屆滿后,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對獲配股份的減持適用中國證監會和深交所關于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5、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6、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總體申購的情況確定是否啟動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對網上、網下的發行數量進行調節?;負軝C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申購倍數確定。
7、網下投資者應根據《廣州新萊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于2023年5月29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于2023年5月29日(T+2日)16:00前到賬。
認購資金應該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賬,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該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多只新股同日發行時出現前述情形的,該配售對象當日獲配新股全部無效。不同配售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若認購資金不足,共用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簽后,應根據《廣州新萊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履行資金繳納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3年5月29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網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申購款而放棄認購的股票由保薦人(主承銷商)包銷。
8、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各板塊的違規次數合并計算。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各板塊首發證券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網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各板塊首發證券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但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9、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并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10、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認真閱讀2023年5月24日(T-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證券日報》上的《廣州新萊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充分了解市場風險,審慎參與本次新股發行。
估值及投資風險提示
1、本次發行價格為39.06元/股,請投資者根據以下情況判斷本次發行定價的合理性。
(1)根據《國民經濟投資者分類》(GB/T4754-2017),公司所屬行業為“C29橡膠與塑料制品業”,截至2023年5月19日(T-4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C29橡膠與塑料制品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24.65倍。
截至2023年5月19日(T-4日),主營業務與發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水平情況如下:
數據來源:Wind資訊,數據截至2023年5月19日
注1:市盈率計算可能存在尾數差異,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歸母凈利潤/T-4日總股本。
注3:剔除的極端值為風華高科“對應的靜態市盈率-扣非前(2022年)”和“對應的靜態市盈率-扣非后(2022年)”。
本次發行價格39.06元/股對應的發行人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攤薄后市盈率為36.57倍,低于同行業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的平均靜態市盈率41.17倍(剔除極端值),但高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2023年5月19日發布的行業最近一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24.65倍,超出幅度約為48.36%,存在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提請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審慎研判發行定價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資決策。
(2)本次發行價格確定后,本次網下發行提交了有效報價的投資者數量為295家,管理的配售對象個數為7,174個,占剔除無效報價后所有配售對象總數的96.66%;有效擬申購數量總和為4,842,270萬股,占剔除無效報價后申購總量的96.50%,為戰略配售回撥后,網上網下回撥前網下初始發行規模的2,689.23倍。
(3)提請投資者關注本次發行價格與網下投資者報價之間存在的差異,網下投資者報價情況詳見本公告附表“配售對象初步詢價報價情況”。
(4)《廣州新萊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募集資金需求金額為83,000.00萬元,本次發行價格39.06元/股對應融資規模為102,457.20萬元,高于前述募集資金需求金額。
(5)本次發行遵循市場化定價原則,在初步詢價階段由網下機構投資者基于真實認購意圖報價,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情況并綜合考慮有效申購倍數、發行人基本面及其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本次發行價格不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稹B老金、年金基金、保險資金與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42.4921元/股。任何投資者如參與申購,均視為其已接受該發行價格,如對發行定價方法和發行價格有任何異議,建議不參與本次發行。
(6)投資者應當充分關注定價市場化蘊含的風險因素,知曉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發行價,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強化價值投資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監管機構、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均無法保證股票上市后不會跌破發行價。
新股投資具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資及創業板市場的風險,仔細研讀發行人招股意向書中披露的風險,并充分考慮風險因素,審慎參與本次新股發行。
2、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經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公開發行新股26,230,723股,本次發行不設老股轉讓。按本次發行價格39.06元/股計算,預計募集資金102,457.2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7,939.57萬元(不含增值稅)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94,517.64萬元。
3、發行人本次募集資金如果運用不當或短期內業務不能同步增長,將對發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響或存在發行人凈資產收益率出現較大幅下降的風險,由此造成發行人估值水平下調、股價下跌,從而給投資者帶來投資損失的風險。
重要提示
1、新萊福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26,230,723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委員審議通過,并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注冊(證監許可〔2023〕527號)。發行人的股票簡稱為“新萊?!?股票代碼為“301323”,該簡稱和代碼同時用于本次發行的網上發行及網下發行。根據《國民經濟投資者分類》(GB/T4754-2017),公司所處行業為“C29橡膠與塑料制品業”。
2、本次發行向社會公眾公開發行新股26,230,723股,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轉讓。本次公開發行后公司總股本104,922,890股,本次公開發行股份數量約占公司本次公開發行后總股本的25.00%。
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3,934,608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15.00%。
本次發行的發行價格不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養老金、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與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故保薦人相關子公司無需參與本次戰略配售。
根據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本次發行的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僅為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員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本次發行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為1,536,098股,約占本次發行總量的5.86%。初始戰略配售數量與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2,398,510股將回撥至網下發行。
戰略配售回撥后、網上網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為18,006,125股,約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72.92%;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為6,688,500股,約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本次發行數量的27.08%。最終網下、網上發行合計數量24,694,625股,網上及網下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網上、網下回撥情況確定。
3、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工作已于2023年5月19日(T-4日)完成。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并綜合考慮發行人所處行業、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場情況、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協商確定本次發行價格為39.06元/股,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此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1)24.0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2)27.4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3)32.05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4)36.57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經會計師事務所遵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4、本次發行的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3年5月25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下或者網上一種方式進行申購。
(1)網下申購
本次發行網下申購時間為:2023年5月25日(T日)9:30-15:00。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名單見請見本公告附表。未提交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本次網下申購。
在參與網下申購時,網下投資者必須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臺為其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錄入申購記錄,申購記錄中申購價格為發行價格39.06元/股,申購數量應為其初步詢價時申報的“擬申購數量”。在參加網下申購時,投資者無需繳付申購資金,獲配后在2023年5月29日(T+2日)繳納認購款。凡參與初步詢價報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為“有效報價”,均不得再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申購,若同時參與網下和網上申購,網上申購部分為無效申購。
配售對象在申購及持股等方面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深交所和中國證券業協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相關信息(包括配售對象全稱、證券賬戶名稱(深圳)、證券賬戶號碼(深圳)和銀行收付款賬戶等)以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信息為準,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報與注冊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負。
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對有效報價投資者及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進行進一步核查,投資者應按保薦人(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投資者資產規模報告等證明材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它關聯關系調查等),如拒絕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向其進行配售。
(2)網上申購
本次發行網上申購時間為:2023年5月25日(T日)9:15-11:30、13:00-15:00。2023年5月25日(T日)前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開立證券賬戶、且在2023年5月23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投資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發行人須遵守的其他監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可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申購本次網上發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等規定已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權限(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投資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以下簡稱“市值”)確定其網上可申購額度。網上可申購額度根據投資者在2023年5月23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新股申購,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申購量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數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過6,500股,同時不得超過其按市值計算的可申購額度上限。對于申購量超過按市值計算的網上可申購額度,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對超過部分作無效處理。對于申購數量超過申購上限的新股申購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統將該委托視為無效委托予以自動撤銷。
申購時間內,投資者按委托買入股票的方式,以確定的發行價格填寫委托單。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投資者參與網上發行股票的申購,只能使用一個證券賬戶。同一投資者使用多個證券賬戶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及投資者使用同一證券賬戶多次參與同一只新股申購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統確認的該投資者的第一筆申購為有效申購,其余申購均為無效申購。投資者持有多個證券賬戶的,多個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確認多個證券賬戶為同一投資者持有的原則為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中的“賬戶持有人名稱”、“有效身份證明文件號碼”均相同。證券賬戶注冊資料以T-2日日終為準。
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中,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合并計算到該證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網下投資者繳款
2023年5月29日(T+2日)《網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中獲得初步配售的全部網下有效配售對象,需在2023年5月29日(T+2日)8:30-16:00足額繳納認購資金,認購資金應當于2023年5月29日(T+2日)16:00前到賬。
認購資金應該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賬,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該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多只新股同日發行時出現前述情形的,該配售對象全部無效。不同配售對象共用銀行賬戶的,若認購資金不足,共用銀行賬戶的配售對象獲配新股全部無效。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只新股,請按每只新股分別繳款。
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2023年5月31日(T+4日)刊登的《廣州新萊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網上、網下投資者獲配未繳款金額以及保薦人(主承銷商)的包銷比例,列表公示并著重說明獲得初步配售但未足額繳款的網下投資者。
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并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人(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網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各板塊的違規次數合并計算。配售對象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各板塊首發證券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網下投資者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其所管理的配售對象均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股票市場各板塊首發證券網下詢價和配售業務。
6、網上投資者繳款
投資者申購新股搖號中簽后,應依據2023年5月29日(T+2日)公告的《網上搖號中簽結果公告》履行繳款義務,網上投資者繳款時,應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相關規定。T+2日日終,中簽的投資者應確保其資金賬戶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簽后未足額認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網上申購。
7、本次發行網下、網上申購于2023年5月25日(T日)15:00同時截止。申購結束后,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根據總體申購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對網下和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有關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本公告中的“一、(六)回撥機制”。
8、本次發行可能出現的中止情形詳見本公告“七、中止發行情況”。
9、本公告僅對股票發行事宜扼要說明,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欲了解本次發行的詳細情況,請仔細閱讀2023年5月17日(T-6日)登載于中國證監會指定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址www.zqrb.cn;中證網,網址www.cs.com.cn;中國金融新聞網,網址www.financialnews.com.cn;經濟參考網,網址www.jjckb.cn;中國日報網,網址cn.chinadaily.com.cn)的《廣州新萊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在此提請投資者特別關注《招股意向書》中“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各項風險因素,自行判斷其經營狀況及投資價值,并審慎做出投資決策。發行人受政治、經濟、行業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經營狀況可能會發生變化,由此可能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下轉A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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