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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澳宏電子有限公司
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進展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擔保人名稱及是否為公司關聯人:常州海宏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宏電子”)為常州澳宏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本公司”)全資子公司,不屬于公司關聯方;
● 本擔保金額及實際提供的擔保余額:本擔保金額為5000萬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實際為海宏電子提供的擔保余額為120、273、858.80元;
● 本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 逾期對外擔保累計數量:無。
一、擔保概述
為保證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資金需求,公司全資子公司海宏電子將于2024年5月30日至2025年5月29日向銀行申請不超過10億元的信用額度,公司將在此信用額度內為上述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2024年5月30日召開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擔保子公司2024年銀行綜合信用的議案》。
近日,公司與華夏銀行常州分行(以下簡稱“華夏銀行”)簽訂了最高擔保合同,為海宏電子與華夏銀行的信貸業務提供不超過5萬元的連帶責任擔保。
二是被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名稱:常州海宏電子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41717177727
成立時間:2004年12月9日
注冊地:常州市新北區春江鎮濱江經濟開發區興塘路16號
常州市新北區春江鎮濱江經濟開發區興塘路16號
法定代表人:陳定紅
注冊資本:人民幣3500萬元
經營范圍:印刷電路板的制造;自營、代理各類商品、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有限公司經營或者禁止進出口的商品、技術除外。(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一般項目:工業紡織成品生產;日常口罩(非醫療)生產;二級醫療器械銷售(依法需要批準的項目除外)。
2023年,海宏電子總資產748、027、003.41元,總收入489、263、696.71元,總負債297、636、151.55元,所有者權益450、390、851.86元,凈利潤52、042、929.77元。
2024年前三季度,海宏電子總資產782、124、954.45元,總收入367、634、710.74元,總負債295、282、298.34元,所有者權益486、842、656.11元,凈利潤36、451、804.25元。
與本公司的關系:本公司持有海宏電子100%的股權。
海弘電子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不存在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或重大問題。
三、《最高擔保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簽署人
保證人(全稱):常州澳宏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債權人(全稱):常州分行華夏銀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2、被保證的主債權數額
債權人同意在約定的授信期間向授信申請人提供500萬元(含其他等值貨幣)的總額。
3、信用申請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自2024年11月6日至2025年9月20日,授信申請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已經過去。
4、保證方式
最高擔保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采用連帶責任擔保方式。
5、保證擔保范圍
本擔保的范圍為主債權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匯率損失(匯率變更造成的相關損失)、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等乙方實現債權的合理費用和其他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6、保證期間
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保證期為三年,起算日按以下方式確定:
任何債務的履行期限早于或同于擔保債權的確定日期,甲方對債務承擔擔保責任的確定日期為擔保債權的確定日期;
任何債務的履行期限晚于被擔保債權的確定日期,甲方對債務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期限的起始日期為債務的履行期限;
前款所述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日”包括主合同債務人分期償還債務的日期;還包括法律或者主合同約定的債權人宣布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前到期日。
主合同項下的業務為信用證、銀行承兌匯票、保函、提貨擔保的,墊款日期視為債務履行期屆滿。
7、解決合同糾紛和糾紛的方法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果談判失敗,雙方應選擇以下方式解決:起訴合同特別約定確定的人民法院。
8、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四、擔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擔保主要為全資子公司提供的信用擔保。公司擁有被擔保人的控制權,現有經營狀況良好,因此擔保風險可控。公司董事會已仔細判斷被擔保人償還債務的能力,本擔保滿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經營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業務的正常發展,不影響公司股東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會意見
本擔保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批準。董事會認為,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的財務風險在公司可控范圍內,擔保對象有足夠的能力償還債務,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資本交易和外部擔保的監管要求。、違反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的。無資源轉移或利益轉移,風險可控,不損害上市公司和公司股東的利益。本擔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開展日常業務,保護公司利益。
六、累計對外擔保金額和逾期擔保金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外部擔保余額為120,273,858.80元,均為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占上市公司最新審計凈資產的7.43%。
公司未向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公司無逾期擔保。
特此公告。
常州澳宏電子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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