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611 證券簡稱:東方精工 公告編碼:2024-065
廣東東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劃實施完成的公告
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謝威煒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廣東東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東方精工”)于2024年8月2日披露了《關于董事兼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計劃的預披露公告》(公告編號:2024-043)。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謝威煒先生,擬自減持計劃預披露公告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即自2024年8月23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以集中競價交易的方式,減持公司股份不超過188,000股(即不超過公司當前總股本的0.015%)。
公司今日收到謝威煒先生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2024年11月11日收盤,謝威煒先生減持股份計劃已實施完成。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一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相關規定,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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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各明細數據計算結果在尾數上如有差異,均因四舍五入所致。
減持股份來源:
謝威煒先生因參與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而獲授的激勵股份,已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部分。
二、本次減持前后持股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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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上表中各明細數據計算結果在尾數上如有差異,均因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關說明
1、本次減持股份符合《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8號一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等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
2、謝威煒先生不屬于公司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本次減持計劃的實施不會導致東方精工的控制權發生變更,也不會對公司的治理結構、持續經營產生影響。
3、本次減持股份計劃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預先披露,減持的實施情況與此前已披露的減持計劃一致。
四、備查文件
謝威煒先生出具的《關于股份減持計劃實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廣東東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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