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梁銀妍
11月8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第二期《私募基金登記備案動態》(下稱《動態》),總結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中的三類典型問題,形成案例并配套分析說明,幫助行業正確理解規則,引導行業自覺筑牢信義義務基石,提高規范運作水平。
據悉,本期《動態》總結了《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下稱《登記備案辦法》)及配套指引實施以來私募基金登記備案的新情況、新問題,這三類典型問題分別為“管理人不能持續符合《登記備案辦法》要求”“工商信息變更后未按規定向中基協履行變更手續”“非真實出資備案‘殼基金’”。
針對“管理人不能持續符合《登記備案辦法》要求”,中基協列舉了“財務狀況、人員情況等不能持續符合登記要求”的案例。
在該案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屬于登記時間較早、在管規模較小、展業不活躍機構,中基協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審計報告、員工勞動合同、員工工資流水、社保繳納記錄、辦公地租賃合同、內部制度文件等材料。經核查,該私募基金管理人不符合財務狀況良好、專職員工不少于5人等基本經營要求。中基協根據《登記備案辦法》規定,要求該私募基金管理人限期改正,暫停相關基金備案,后續根據整改情況辦理基金備案。
針對“工商信息變更后未按規定向中基協履行變更手續”,中基協列舉了“實際控制人變更未向中基協履行變更手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案例。
在該案例中,私募基金管理人發生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變更后嚴重超期未向中基協履行變更手續,也未將相關風險向投資者進行特別提示。中基協要求該私募基金管理人先履行變更手續,暫停相關基金備案,后續根據其整改情況辦理基金備案。
中基協還列舉了“未開展真實募集行為備案‘殼基金’”的案例。在該案例中,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以規避備案規則為目的,與機構投資者合作備案多只“殼基金”。前期,中基協已在《私募基金備案案例公示》中明確禁止“殼基金”行為,該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在相關案例公示后,仍頻繁備案“殼基金”。
中基協根據《私募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要求該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限期清理未真實募集的“殼基金”,對該私募證券基金管理人采取談話提醒、書面警告等自律措施。此外,中基協將機構投資者配合出資設立“殼基金”的情況報告相關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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