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1218 證券簡稱:麗臣實業 公告編號:2024-051
湖南麗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湖南麗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和第五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以協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資金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情況下,使用不超過人民幣18,000萬元的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并以協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資金,使用期限為自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在上述額度及決議有效期內可循環滾動使用。
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的《關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及以協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資金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50)。
一、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進展情況
近日,公司使用2,000萬元暫時閑置募集資金向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購買了2024年第883期公司客戶結構性存款,并已簽署相關協議?,F就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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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聯關系說明
公司與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不存在關聯關系。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措施
(一)投資風險
公司本次現金管理是選擇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定期存款及理財產品等),投資風險可控。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的影響較大,公司將根據經濟形勢以及金融市場的變化適時適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該項目投資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
(二)風險控制措施
1、公司將嚴格按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以及《湖南麗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現金管理業務,規范使用募集資金;
2、公司嚴格篩選合作對象,選擇信譽好、規模大、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經濟效益好、資金運作能力強的銀行等金融機構所發行的流動性好、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的產品;
3、公司財務中心負責組織實施,嚴格遵守審慎的投資原則,及時分析和跟蹤銀行現金管理產品的進展情況,做好與銀行核對賬戶余額等工作。一旦發現或判斷存在不利因素,必須及時通報公司經營管理層并采取相應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資風險,保證資金安全;
4、公司審計部負責對本次現金管理產品的資金使用與保管情況進行審計與監督;
5、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6、公司將根據監管部門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
公司通過以上措施確保不會發生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及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投入的情況。
四、本次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對公司日常經營的影響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是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在確保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度、募集資金使用計劃和保證募集資金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的,將不會影響公司日常資金正常周轉需要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開展,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情形。
五、公告前十二個月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含本次)及尚未贖回的情況
單位: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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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將閑置募集資金用于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金融機構銷售的投資產品(包括但不限于結構性存款、大額存單、定期存款及理財產品等),可根據公司需要隨時支取,流動性好,不會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亦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存款的金額根據募集資金投資計劃對募集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調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計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尚未到期及贖回的余額為18,000萬元,未超過公司董事會審議批準的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授權額度。
六、備查文件
《長沙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客戶結構性存款業務協議》《長沙銀行2024年第883期公司客戶結構性存款說明書》。
特此公告。
湖南麗臣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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