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300876 證券簡稱:蒙泰高新 公告編號:2024-035
轉債代碼:123166 轉債簡稱:蒙泰轉債
廣東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沒有出現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4年4月22日14:45
(2)網絡投票時間: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24年4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時間為2024年4月22日9:15-15:00。
2、會議召開方式: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場投票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3、會議召開地點:廣東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郭清海先生。
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程序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深圳證券交易所業務規則和《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的總體情況:本次會議現場出席及網絡出席的股東和股東代表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數為54,105,365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6.6296%。其中,通過現場和網絡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東共計2名,代表股份5,365股,占公司股份總數0.0056%。
2、現場會議出席情況:現場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和股東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股份數為54,100,00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6.6240%。
3、網絡投票情況: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和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股東(或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5,365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0.0056%。
4、中小投資者出席情況: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或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5,365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0056%。其中現場出席0名,代表股份0股;通過網絡投票2名,代表股份5,365股。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東大會的其他人員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監事和全體高級管理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公司獨立董事陳漢佳先生、宋小保先生、李昇平先生分別向公司董事會遞交了《2023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李昇平先生在2023年度股東大會上述職,陳漢佳先生、宋小保先生因其他公務未能出席會議述職,委托李昇平先生代為述職。監事林旭銳先生因其他公務也未能出席本次會議。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審議通過《關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貼)方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審議通過《關于〈2024年度監事薪酬方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審議通過《關于擬續聘公司2024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審議通過《關于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審議通過《關于為子公司融資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審議通過《關于首發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審議通過《關于可轉債募投項目結項并將節余募集資金永久補充流動資金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審議通過《關于新增關聯方暨2024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54,10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60%;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東總表決情況:同意2,10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39.1426%;反對3,265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0.8574%;棄權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認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根據《公司法》及相關規則要求,上市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享有股東大會表決權。截至股權登記日,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數量459,600股,在計算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總股份時已扣減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回購股份。
三、律師見證情況
1、律師事務所名稱: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潘磊陽、段婷;
3、結論性意見: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的資格及召集人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均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本次股東大會未討論《會議通知》中沒有列入會議議程的事項,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德恒上海律師事務所關于廣東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東大會之見證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蒙泰高新纖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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