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 夏子航
近日,吉林高速公路審議通過了2023年利潤分配計劃。在連續五年利潤和連續三年利潤增長的情況下,計劃不進行利潤分配、現金股息、股票交付和資本公積金轉換為股本。吉林高速公路副董事長劉賢福、獨立董事林建忠放棄了該計劃的權利。
對此,上海證券交易所迅速發出詢價函,詢問吉林高速連續多年不分紅或少現金分紅的原因和合理性。詢價函明確指出,現金分紅是上市公司回報投資者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徑之一。
4月9日,在交易所的詢問下,方大特鋼調整了2023年的利潤分配計劃,明顯提高了2023年的利潤分配比例。
問詢函與“分紅題”密切相關
根據公告,吉林高速連續多年盈利,但多年未實施現金分紅。2019年至2023年,吉林高速分別實現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1.89億元、0.99億元、3.18億元、3.94億元、5.46億元,但公司僅在2021年實行現金分紅,分紅3240.95萬元,分紅比例僅為10.18%。
在這方面,吉林高速公路解釋說,保留未分配利潤將用于公司的日常經營、發展、投資和債務償還。數據顯示,截至2023年底,吉林高速公路資產負債率為17.96%,連續多年下降;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潤為26.35億元,連續多年增長;期末貨幣資金余額達到15.13億元。
根據上述情況,詢價函要求吉林高速公路結合近年來的利潤水平和資金使用情況,補充說明公司在貨幣資金余額高、多年盈利的背景下,是否存在閑置資金的原因和合理性;詳細說明保留資金的具體使用計劃,包括具體的經營資金預算、償債安排、外商投資的具體方向等,充分說明相關資金安排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同時,詢價函要求吉林高速公路解釋公司是否為中小股東參與現金股息決策提供便利,以及提高投資者回報水平的切實有效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吉林高速公路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在《2023年利潤分配計劃》中投票棄權。
劉先福之所以投棄權票,是因為建議公司在滿足長期發展資金需求的同時,也要考慮股東的即期現金回報要求,制定現金分紅方案;林建忠表示,公司在保持穩定發展的同時,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業績。建議2023年根據監管要求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適當的現金分紅方案。
對此,詢價函要求吉林高速公路解釋公司副董事長劉先福、獨立董事林建忠棄權票等董事認可票的詳細原因,相關董事是否與公司溝通,全體董事是否獨立審慎判斷利潤分配計劃,并要求全體董事就是否勤勉盡責發表明確意見。
最后,詢價函要求吉林高速公路所有董事和監事對現金股息計劃的合理性發表意見,仔細評估現金股息計劃是否符合公司的長期戰略,是否有利于投資者分享公司的發展成果,及時響應市場和投資者的關注,保護中小型投資者的利益,提高現金股息的穩定性、可持續性和可預測性。
方大特鋼快速調整分紅方案
4月9日,方大特鋼披露2023年利潤分配計劃調整公告稱,公司計劃向全體股東發放0.10元現金紅利(含稅)。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約23.3億股,計算約2.33億元(含稅)。
根據公告,調整后的利潤分配計劃仍需提交方大特鋼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之前的公告,方大特鋼董事會于3月16日 每日審議通過2023年利潤分配計劃,計劃不進行現金分紅,不進行股票分紅,也不進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根據公告,方大特鋼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6.89億元,2022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9.26億元。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母公司報告期末未分配利潤為21.22億元,貨幣資金余額為60.45億元。
3月29日,方大特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的《關于方大特鋼2023年利潤分配計劃的監管詢價函》。詢價函要求方達特種鋼結合過去兩年的利潤水平和資金使用,補充公司連續兩年沒有現金股息的原因和合理性,解釋公司是否方便中小股東參與現金股息決策,以及公司提高投資者回報水平的措施。
方大特鋼在回復公告中表示,根據鋼鐵行業發展的背景環境、行業未來發展的約束和趨勢以及公司近兩年的資本支出和發展規劃,公司2022年沒有現金分紅,公司董事會原計劃2023年沒有現金分紅。從提高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增強投資者收益感、促進上市公司優質發展的角度來看,公司控股股東建議公司提高2023年利潤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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