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86 證券簡稱:*ST圍海 公告編號:2024-030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22年12月1日、2023年2月9日、2023年12月1日,浙江圍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在巨潮信息網發布了《關于工程項目預中標公告》(公告號:2022-175)、《關于項目中標的公告》(公告號:2023-013)、《工程項目預中標公告》(公告號:2023-112),披露中鐵十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聯合體為“寧波軌道交通8號線一期工程洪塘停車場建設”項目預中標單位,公司為“寧波高新區金融投資中心項目”中標人,中鐵十局集團有限公司及其聯合體為“寧波至慈溪(郊區)鐵路工程龍山車輛段建設”中標候選人。
當前,公司與有關方簽訂了上述工程施工合同,具體情況如下:
一、寧波市軌道交通8號線一期工程洪塘停車場建設
(1)發包人和項目的基本情況
1、業主:寧波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
2、承包商:中鐵十局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圍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3、項目承包方式:施工總承包方式:
4、工期:975日歷天
5、公司與發包人之間沒有關聯關系
(二)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價格:879,020,278元
2、項目概況:寧波軌道交通8 洪塘停車場軟基處理、車站工程、橋涵工程、房屋建筑、機電設備、綜合監測、安全、通信、信號、供電、接觸網、軌道、綠化、市政給水、排水、燃氣連接、市政道路接入等工程施工(包括設備安裝配合、驗收、缺陷責任期修復、保修期保修等)。
3、結算方式:
(1)監理人審查并提交發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及相關資料后14 審查應在一天內完成并提交給發包人。發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收到后14 在一天內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
(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文件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后28份 付款在天內完成。
4、工期:975日歷天
5、違約責任: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寧波高新區金融投資創新中心項目
(一)發包人及項目基本情況
1、業主:寧波高新區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2、承包商:浙江圍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3、項目承包方式:施工總承包方式:
4、工期:800日歷日
5、公司與發包人之間沒有關聯關系
(二)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價格:252,347,891元
2、項目概況:總用地面積約1.77萬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7.1487萬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約4.6萬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2.5萬平方米。
3、結算方式:按月結算和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應在每月完成工程量前25天向發包人申請支付工程進度款。監理人、成本咨詢單位和發包人應在1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簽證。如果數據完整,審核無疑是可疑的,工程款應在5個工作日內按實際工程量價格的85%支付(不超過合同價格,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費用、專業工程臨時估價和臨時金額)。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可支付實際工程量價格(不超過合同價格,扣除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費用、專業工程臨時估價、臨時金額)的90%。項目竣工驗收后,經審計部門委托審核,出具項目審計函,可支付至項目結算價格的95%。其余價格應由審計部門出具,并保留工程質量保證(保修)基金(不超過結算價格的1.5%)結算,質量保證(保修)基金在項目交付使用缺陷責任期滿后清算。缺陷責任期內有維修的,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不履行保修責任的,從質量保證(保修)基金中扣除發生的費用。
4、工期:800日歷日
5、違約責任: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三、寧波至慈溪市(郊)鐵路工程龍山車輛段施工
(一)發包人及項目基本情況
1、業主:寧波十號線市鐵路發展有限公司
2、承包商:中鐵十局集團有限公司、浙江圍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3、項目承包方式:施工總承包方式:
4、工期:1096日歷日
5、公司與發包人之間沒有關聯關系
(二)合同的主要內容
1、合同價格:814,920,500.00元
2、項目概況:本項目位于浙江省寧波市慈溪市龍山鎮三塘橫江以東、靈峰路以北、五塘橫河以西、直落洪以南的地塊,接軌站為龍山站。車輛基地規劃用地約32.395公頃,總建筑面積約8.35萬公頃㎡。項目內容包括龍山車輛段及出入口段土建工程【車輛基地軟基處理、站場工程、橋涵工程、房屋建筑、機電設備等FAS、BAS、施工(包括設備安裝配合、驗收、缺陷責任期修復、保修期保修等)。)氣滅、門禁、供電、軌道、綠化、市政給水、排水連接、市政道路連接等。).
3、結算方式:
(1)監理人審查并提交發包人的期限:收到承包人進度付款申請及相關資料后14 審查應在一天內完成并提交給發包人。發包人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的期限:收到后14 日內完成審批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
(2)發包人支付進度款的期限:發包人應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文件并簽發進度款支付證書后28份 付款在天內完成。
4、工期:1096日日日歷
5、違約責任: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四、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1、“寧波軌道交通8號線一期工程洪塘停車場建設”、“寧波高新區金融投資中心項目”、“寧波至慈溪(郊)鐵路工程龍山車輛段建設”項目合同總額約占公司2022年審計總營業收入的75.63%,合同履行將對公司未來的經營業績產生積極影響。
2、合同履行不影響公司業務的獨立性,公司主營業務不會因履行合同而依賴業主。
五、合同履行的風險提示
上述合同明確規定了違約、索賠和爭議,但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影響造成的風險。本公司在履行合同能力方面沒有風險。
六、備查文件
1、《寧波市軌道交通8號線一期工程洪塘停車場施工合同》
2、寧波高新區金融投資中心項目建設合同
3、寧波至慈溪市(郊)鐵路工程龍山車輛段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消費界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傳播內容僅以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我們會及時處理,舉報投訴郵箱:Jubao_404@163.com,
未經書面授權不得復制或建立鏡像,違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贏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粵ICP備14076428號
粵公網安備 440307020053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