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005 簡稱證券:榮百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5
寧波榮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預留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數量:6359股
● 2023年6月6日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時間
2023年3月28日,寧波容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解除限售期限售條件成果的第一項議案》。根據《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本計劃》)、根據“本激勵計劃”或“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辦理了股權激勵計劃預留的第一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手續,授予部分第一類限制性股票終止限制期,101名激勵對象符合解除限售的,可解除限售共計6359股限制性股票?,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已完成的相關程序
1、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開第一屆董事會第25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議案及《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相關議案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了第一屆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監事會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關于核實的議案》和《關于核實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公司監事會核實了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并出具了相關驗證意見。
2、2020年11月26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由公司其他獨立董事委托,披露了寧波榮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公告號:2020-044)。作為征集人,獨立董事姜慧女士審議了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
3、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6日,公司內部公布了本激勵計劃擬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位。公示期內,公司監事會未收到任何人對擬激勵對象的異議。2020年12月7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寧波榮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的公示和核實意見》(公告號:2020-47)。
4、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總結的議案、《關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交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議案》。2020年12月12日,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的自查報告》(公告號:2020-049)。
5、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開了第一屆董事會第27次會議和第一屆監事會第15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首次授予激勵對象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公司監事會對授予日激勵對象名單進行了核實,并發表了核實意見。
6、2021年7月5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二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事發表了明確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核實了預留授予日的激勵對象名單,并發表了核實意見。
7、2021年7月22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回購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激勵對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監事會核實了激勵對象名單。
8、2021年8月24日,公司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調整回購及授予價格》的議案 2020 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股東大會的》 2020 年度利潤分配計劃議案,利潤分配計劃已在 2021 年 8 月實施,根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調整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類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和授予價格。調整后,第一類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含預留)調整為 23.91 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含預留)調整為元/股 36.39 元/股。調整后,第一類限制性股票的回購價格(含預留)調整為 23.91 第二類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價格(含預留)調整為元/股 36.39 元/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9、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調整和取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項的議案》,同意取消6個激勵對象授權但尚未取消限制的第一類限制性股票58.178.00股。公司獨立董事對此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
10、2022年6月23日,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調整 2020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價格及授予價格的議案、關于回購注銷和作廢 2020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 2020 第一類限制性股票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部分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條件成果的議案、《關于 2020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二類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個歸屬期歸屬條件成果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獨立意見,監事會發表核查意見。
11、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和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第一類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部分第一次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解除限制性股票預留授予條件的議案》、《關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和作廢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第二,2020年激勵計劃預留了第一類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解除條件成果的說明。
公司預留授予激勵對象的第一類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第一個終止限制期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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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根據公司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預留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部分第一類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限售期已滿,101名激勵對象首次解除限售期限售條件已滿足。根據《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公司計劃對101名符合解除限售條件的激勵對象的第一個解除限售期共計6359股。
三、本次限售限制性股票情況可解除
根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相關規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滿足解除限制條件的激勵對象101人,可申請解除限制性股票6359股,占公司目前股份總數的0.01%。具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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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結構變動情況
(一)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6月6日
(二)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數量:6359股
(3)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轉讓限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解除限制性股票的鎖定和轉讓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1、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職后半年內,公司股份不得轉讓。
2、激勵對象為公司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應當在買入后6個月內或者賣出后6個月內賣出公司股份,收入歸公司所有,公司董事會收回收入。
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在本計劃有效期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轉讓的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本部分激勵對象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應當符合修訂后的《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4)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結構的變化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變動如下: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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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郭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認為,自本法律意見發布之日起,公司已獲得現階段必要的批準和授權,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如《管理辦法》、《監管指南》;終止限制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終止限制條件,符合《管理辦法》、《監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
特此公告。
寧波榮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30日
證券代碼:688005 簡稱證券:榮百科技 公告編號:2023-034
寧波榮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惠州億威鋰能有限公司
簽署戰略合作協議的自愿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寧波榮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榮百科技”或“公司”)近日與惠州億緯鋰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億緯鋰能”)簽訂戰略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本協議”)并達成戰略伙伴關系。雙方將在電池和材料領域開展戰略合作,包括產品開發、技術開發、市場和供應鏈開發,以及未來更新一代電池和材料的新產品開發和技術創新合作。
● 與億威鋰的戰略合作不僅是公司“新一體化”戰略的又一成功實踐,也是雙方合作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有利于進一步提升雙方在動力、儲能和數字方面的市場競爭力。公司率先在正材料領域實現海外工廠建設。未來,公司將與億威鋰能共同探索創新合作模式,積極推進海外基地建設,滿足海外市場供應鏈本土化需求。
● 本協議的簽署是雙方基于合作意愿的戰略協議,具體實施內容和進度仍不確定。公司將根據具體產品項目的開發進展簽訂相應的技術合作協議,具體合作內容以雙方后續簽訂的具體合同為準。
●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全球經濟波動、市場政策變化、終端需求調整等不可預測或不可抗力因素,協議可能無法按期或全部履行。公司將根據具體進展情況和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注意投資風險。
● 本協議的簽署不構成關聯交易,不屬于《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一、協議簽訂的基本情況
甲方:惠州億威鋰能有限公司
乙方:寧波榮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合稱“雙方”。
(一)協議對方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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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簽署協議的時間、地點、方式
經友好協商,雙方近日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基于“互補優勢、互利互利、合作共贏、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3)審議決策程序和協議已履行的情況
本協議是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的戰略協議,無需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公司將按照后續合作進展的要求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四)簽訂協議已完成的審批或備案程序
本協議不需要經有關部門批準或向有關部門備案。
二、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內容
1. 億威鋰能和榮百科技將在電池和材料領域展開戰略合作,包括產品開發、技術開發、市場和供應鏈開發,以及未來更新一代電池和材料的新產品開發和技術創新合作,共同促進產業發展。
2. 雙方建立高層互訪機制,探討分享未來戰略發展目標和戰略規劃,全面制定與甲乙雙方發展相匹配的發展計劃和生產經營計劃。甲方將充分發揮其優質客戶資源優勢,幫助乙方實現大規模生產,提高產能利用效率;乙方將從產能、產品開發、供應鏈開發、資源回收、海外專利布局等方面制定更具體的計劃,使雙方在電力、儲能、數字等終端市場獲得領先的市場份額。
3. 雙方將積極開展新產品開發和技術創新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高鎳三元、磷酸錳鐵鋰等積極材料。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將根據項目開發進展簽訂技術合作協議,明確合作方向、合作方式、知識產權等相關內容;雙方將及時協商生產、采購、價格、交付和保證,并簽訂相應的協議。
(二)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5月27日止。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 本次合作不僅是公司“新一體化”戰略的又一成功實踐,也是雙方合作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有利于進一步提高雙方在電力、儲能和數字領域的市場競爭力。公司率先在正材料領域實現海外工廠建設。未來,公司將與億威鋰能共同探索創新合作模式,積極推進海外基地建設,滿足海外市場供應鏈本土化的需求。
2. 本協議的簽署是客戶對公司高鎳三元、磷酸錳鐵鋰正極材料及相關技術水平的高度認可,是公司率先在海外[與美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建立生產基地,實現大規模生產,充分肯定產品開發、工程建設、產能規模、供應鏈開發、客戶響應速度等方面的綜合競爭優勢。
3. 億威鋰能率先完成了46系列三元高比能大圓柱和磷酸錳鐵鋰電池的布局。圓柱形電池具有豐富的技術儲備和前瞻性。磷酸鹽電池的應用領域包括電力、儲能和數字,出貨量和市場份額領先。本合同標志著公司高鎳三元正極材料有望率先進入46系列大型圓柱形電池的批量供應階段,實現長壽命車型的大規模商業應用。目前,公司是唯一一家實現磷酸錳鐵鋰正極材料大規模生產的企業。下游發展進度行業領先,混合、低成本、長循環、高倍率產品評價效果好,終端應用速度將加快。
四、風險提示
1. 本次簽署的戰略合作協議屬于雙方基于合作意愿的戰略協議,具體實施內容和進度仍不確定。公司將根據具體產品項目的開發進展簽訂相應的技術合作協議,具體合作內容以雙方后續簽訂的具體合同為準。
2.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全球經濟波動、市場政策變化、終端需求調整等不可預測或不可抗力因素,協議可能無法按期或全部履行。公司將根據項目的具體進度和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案文件
近日,公司與億緯鋰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
特此公告。
寧波榮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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