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251 證券簡稱:井松智能 公告編號:2023-018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會議是否有被否決議案:無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股東大會召開的時間:2023年5月26日
(二)股東大會召開的地點:合肥市新站區畢昇路128號二樓5號會議室
(三)出席會議的普通股股東、特別表決權股東、恢復表決權的優先股股東及其持有表決權數量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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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決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大會主持情況等。
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姚志堅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的表決方式是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及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五)公司董事、監事和董事會秘書的出席情況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監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會秘書朱祥芝女士出席了會議;公司全體高管及見證律師列席了會議。
二、議案審議情況
(一)非累積投票議案
1、議案名稱:《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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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議案名稱:《關于修改〈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審議結果:通過
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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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積投票議案表決情況
1、關于換屆選舉公司第二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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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關于換屆選舉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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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關于換屆選舉第二屆監事會非職工代表監事的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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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項,應說明5%以下股東的表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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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議案表決的有關情況說明
1、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第1、2項議案為特別決議議案,已獲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或股東代表所持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議通過;
2、議案3、4、5為普通決議議案,采取累積投票制方式,已獲得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二分之一以上通過;
3、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3、4對中小投資者進行了單獨計票。
三、律師見證情況
1、本次股東大會見證的律師事務所:安徽天禾律師事務所
律師:劉倩怡、楊帆
2、律師見證結論意見:
基于上述事實,天禾律師認為,公司2023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與召開、參加會議人員與召集人資格及表決程序與表決結果等相關事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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