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69 證券簡稱:海鷗股份 公告編號:2023-023
江蘇海鷗冷卻塔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轉換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25元
每股轉增0.4股股份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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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異化分紅轉讓: 否
1、股東大會的次數和日期通過分配和轉換股本計劃
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利潤分配和股本轉換計劃。
二、分配、轉增股本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對象:
截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利潤分配和轉換股本基于計劃實施前公司總股本112、518、866股,每股發現金紅利0.25元(含稅),資本公積金轉換為0.4股,共發現金紅利28、129、716.50元,轉換為45、007、546股,分配后總股本為157、526、412股。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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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在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處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分紅日在指定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分紅。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紅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辦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紅。
(2)發送紅股或轉換股本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應當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登記的股東持股數量,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分配對象
無
3.扣稅說明
(1)持有公司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份持有一年以上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實際每股發行0.25元;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一年以內(含一年),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實際每股發行0.25元,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其持股期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本賬戶中扣除并轉讓給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轉讓給主管稅務機關。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內(含一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超過持股期限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暫減50%,實際稅負10%;超過持股期限 1 年度股息所得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2)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1月23日發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的》 支付股息、股息、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規定,企業所得稅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紅利0.225元。有關股東認為取得的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的,可以在取得股息、股息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3)對于香港證券交易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a股(“上海證券交易所”),其股息紅利將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以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分配,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關于上海證券市場交易互聯機制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 執行財稅[2014]81號,所得稅按10%的稅率代扣,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紅利0.225元。
(4)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自行繳納現金紅利所得稅,實際發放的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0.25元。
五、股本結構變動表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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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稀釋每股收益說明
2022年每股收益為0.47元,按新股本總額157、526、412股攤薄計算。
七、相關咨詢辦法
聯系部:江蘇海鷗冷卻塔有限公司證券投資部
聯系電話:0519-68022018
特此公告。
江蘇海鷗冷卻塔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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