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主承銷商):■
重要提示
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雙元科技”)、根據中國證監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發行人”或“公司”、證監會頒布的《證券發行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5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海證券交易所”)頒布的《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2023〕33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2023〕35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線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2023〕36號)(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頒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國證券業協會頒布的證券承銷業務規則)〔2023〕18號)(以下簡稱“承銷業務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和《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線下投資者分類評價與管理指南》(中國證券協會發行證券)〔2023〕19號)(以下簡稱“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線下投資者分類評價與管理指引”)等相關規定,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股票發行上市規則和最新操作指南的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
民生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證券”或“保薦人(主承銷商)”)擔任本次發行的保薦人(主承銷商)。
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進行線下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在線持有上海市場非限制A 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與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相結合。保薦人(主承銷商)民生證券負責組織實施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查詢、網上、線下發行。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在發起人(主承銷商)進行。初步查詢和線下認購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互聯網交易平臺(IPO線下查詢認購)(以下簡稱“互聯網交易平臺”)進行。在線發行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請仔細閱讀本公告。關于初步查詢和線下電子發行的詳細信息,請參考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布的《線下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投資者可以通過以下網站(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閱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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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鄭重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理性投資,認真閱讀本公告(T-1日發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本公告僅簡要說明股票發行,不構成投資建議。如果投資者想了解本次發行的細節,請仔細閱讀2023年5月19日(T-6日,發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要求投資者特別注意招股說明書中的“重大事項提示”和“風險因素”章節,充分了解發行人的風險因素,判斷其經營狀況和投資價值,認真做出投資決策。受政治、經濟、行業和經營管理水平的影響,發行人的經營狀況可能發生變化,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本次發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將另行公告。
一、初步詢價結果及定價
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并在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經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委員會上市委員會批準,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注冊(證監會許可證)〔2023〕803號)。發行人股票稱為“雙元技術”,擴張稱為“雙元技術”,股票代碼為“68623”。該代碼也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和線下認購。本次發行的在線認購代碼為“787623”。
本次發行采用戰略配售、線下發行、線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初步詢價
1、整體申報情況
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期為2023年5月24日(T-3日)9:30-15:00。截至2023年5月24日(T-3日)15:00、保薦人(主承銷商)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管理系統平臺(發行承銷業務)(以下簡稱“業務管理系統平臺”)收到354家線下投資者管理的8726個配售對象的初步詢價報價信息,報價范圍為50.23元/股-181.00元/股,擬認購總數為277580萬股。配售對象具體報價見本公告“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
2、投資者核實情況
根據2023年5月19日(T-6日)發布的《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查詢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安排及初步查詢公告》)發布的參與初步查詢的線下投資者條件,經保薦人(主承銷商)核實。由1名線下投資者管理的2名配售對象未按要求提供審核材料或材料,但未通過發起人(主承銷商)資格審核;由16名線下投資者管理的29名配售對象屬于禁止配售范圍。上述17家線下投資者管理的31個配售對象的報價已被確定為無效報價,相應的認購總額為8890萬股。上述17家線下投資者管理的31個配售對象的報價已被確定為無效報價,相應的認購總額為8890萬股。詳見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中標注為“無效報價”的部分。
排除上述無效報價后,其余354家線下投資者管理的8695個配售對象均符合《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線下投資者條件。報價范圍為50.23元/股-181.00元/股,擬認購總數為2768690萬股。
(二)消除最高報價
1、剔除情況
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消除上述無效報價后的詢價結果,按照認購價格從高到低排序,計算各價格對應的累計擬認購總額,在同一認購價格上,根據配售對象的擬認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認購價格、同一擬認購數量的,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管理系統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排序,同一擬認購價格、同一擬認購數量(以上交易所互聯網交易平臺記錄為準),排除擬認購總量中報價最高部分的認購,所有符合條件的線下投資者擬認購總額不得低于1%。當擬刪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該價格的申報不能再刪除。當擬刪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該價格上的申報不能再刪除。不包括的部分不得參與離線和在線認購。
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一致后,將所有擬認購價格高于152.36元/股(不含152.36元/股)的配售對象全部剔除;在擬認購價格為152.36元/股的配售對象中,所有認購價格低于450萬股的配售對象均被剔除;擬認購價格為152.36元/股,擬認購價格為450萬股,2023年5月24日,認購時間為14:31:36:000個配售對象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管理系統平臺自動生成的17個配售對象從后到前排除。以上共排除95個配售對象,相應排除的擬認購總額為2810萬股,約占本次初步詢價排除無效報價后申報總額的2768690萬股的1.0153%。以上共排除95個配售對象,相應排除的擬認購總額為2810萬股,約占本次初步詢價排除無效報價后申報總額的2768690萬股的1.0153%。排除部分不得參與線下和線上認購。請參見“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中注明的“高價消除”部分。
2、剔除后的整體報價情況
排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后,參與初步查詢的投資者343人,配售對象8600人,均符合《發行安排及初步查詢公告》規定的線下投資者參與條件。排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后,剩余報價為2740580萬股,整體認購倍數為2787.15倍。
排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詳細報價,包括投資者名稱、配售對象信息、認購價格及相應的認購數量,請參見“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
排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剩余報價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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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行價格的確定
消除無效報價和最高報價部分后,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線下發行查詢報價,綜合評價公司合理投資價值、可比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水平、行業二級市場估值水平,充分考慮線下投資者有效認購倍數、市場狀況、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為125.88元/股。本次確定的發行價格不得超過排除最高報價部分后線下投資者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通過公開募集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全國社?;?以下簡稱“社?;稹?、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131.9636元/股,符合《保險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資金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
本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為:
1、57.8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總股本計算);
2、59.87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前的總股本計算);
3、77.16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歸母公司股東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4、79.83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會計師事務所按照中國會計準則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除以本次發行后的總股本計算)。
發行價格確定后,發行人上市時市值為74.45億元。2022年,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9326.15萬元,2022年經審計的營業收入為37175.05萬元,即最近一年凈利潤為正,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符合招股說明書中明確選擇的市值標準和財務指標上市標準,即《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股票上市規則》第2.1.第二條第(一)項標準:
“(1)市值預計不低于10億元,過去兩年凈利潤為正,累計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或市值不低于10億元,過去一年凈利潤為正,營業收入不低于1億元?!?/P>
(4)確定投資者的有效報價
根據《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規定的有效報價確定方法,擬申報價格不低于發行價格125.88元/股,符合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事先確定并公布的條件,未高價刪除的配售對象為本次發行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
在初步調查中,44名投資者管理的1325個配售對象的申報價格低于發行價格的125.88元/股,相應的認購價格為489590萬股。詳見附表中注明的“低價未入圍”部分。
因此,提交有效報價的線下發行投資者300人,管理配售對象7275人,相應的有效認購總數為2250萬股,是回撥前線下初始發行規模的2.289.24倍。請參閱本公告的“附表:投資者報價信息統計表”,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名單、擬認購價格及擬認購數量。有效的報價配售對象可以,必須按照本次發行的價格參與線下認購。
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在配售前進一步檢查有效報價投資者和管理的配售對象是否禁止。投資者應按照發起人(主承銷商)的要求進行相應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材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的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他相關關系調查等),拒絕合作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性保薦人(主承銷商)將拒絕向其配售。
(5)與行業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進行比較
根據《國民經濟產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2017)分類標準,截至2023年5月24日,公司所屬行業為C35專用設備制造業(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C35專用設備制造業上個月平均靜態市盈率為31.40倍。
與發行人相似的主營業務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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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3年5月24日,數據來源:同花順iFind(T-3)。
注1:2022年扣除前/后EPS計算口徑:2022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T-3日(2023年5月24日)總股本;
注2:市盈率計算可能存在位數差異,這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發行價格125.88元/股對應的發行人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市盈率為79.83倍,高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行的發行人最近一個月的平均靜態市盈率,低于2022年同行業可比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靜態市盈率平均水平,未來發行人股價下跌給投資者帶來損失的風險。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要求投資者關注投資風險,認真研究和判斷發行定價的合理性,合理投資。詳見2023年5月26日(T-1日)發布的《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二、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股票類型
本次發行的股票為國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發行數量和發行結構
本次發行的股份數量為1478.5700萬股,占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的25.00%,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公司股東不公開發行股份。本次公開發行后,總股本為5914.2700萬股。
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金額為73.9285萬股,占發行總規模的5.00%。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承諾的認購資金已在規定時間內匯入發起人(主承銷商)指定的銀行賬戶。本次發行的最終戰略配售額為47.6644萬股,占發行總額的3.22%,初始戰略配售額與最終戰略配售額的差額為26.2641萬股。
戰略配售回撥后,線上線下回撥機制啟動前,線下發行量為1009.556萬股,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量后發行量的70.55%;網上發行量為421.3500萬股,占扣除最終戰略配售量后發行量的29.45%。線下和線上初始發行總數為1430.9056萬股,線上和線下最終發行總數將根據回撥情況確定。
(三)發行價格
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根據初步詢價結果,充分考慮線下投資者的有效認購倍數、市場狀況、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綜合評估公司合理的投資價值、可比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水平、行業二級市場估值水平等因素,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為125.88元/股。
(四)籌集資金
本次募集項目發行人預計募集資金額為65萬元,157.78萬元。根據發行價格125.88元/股和1.478.5700萬股的新股發行數量計算,如果發行成功,發行人募集資金總額預計為186、122.39萬元,扣除約19、486.52萬元(不含稅)的發行費用后,預計募集資金凈額為166、635.87萬元(如有尾數差異,為四舍五入)。
(5)線上線下回撥機制
網上網下認購將于2023年5月29日(T日)15日發行:00同時結束。在線和離線認購結束后,發行人和贊助商(主承銷商)將于2023年5月29日(T日)決定是否根據在線和離線認購的總體情況啟動回撥機制,并調整離線和在線發行的規模?;負軝C制的啟動將根據在線投資者的初步有效認購倍數來確定: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網上有效認購數量/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
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如果網上和線下獲得全額認購,如果網上投資者的初步有效認購倍數不超過50倍,則不啟動回撥機制;如果網上投資者的初步有效認購倍數超過50倍,但低于100倍(含),則應從線下回撥到線上,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5%;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超過100倍,回撥率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原則上,回撥后無限期線下發行數量不得超過本次公開發行無限期股票數量的80%;本款所指的公開發行股票數量,是指扣除戰略配售股票數量后的線下、線上發行總量;
2、如果網上認購不足,可以回撥給線下投資者。線下回撥后,如果有效報價投資者仍未能全額認購,將暫停發行;
3、在線下發行未獲得全額認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會在線回撥,暫停發行。
2023年5月30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T+1日)在《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科技創新板上市網上發行認購及中標率公告》(以下簡稱《網上發行認購及中標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6個月限售股份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無限售期可以自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見“三、戰略配售”。
(7)本次發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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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為線上線下發行認購日;
2、上述日期均為交易日。如果發行受到重大突發事件的影響,發起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布并修改發行日程;
3、如因上海證券交易所互聯網交易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線下投資者不能正常使用其互聯網交易平臺進行初步查詢或線下認購,請及時聯系發起人(主承銷商)。
(八)擬上市地點
上海證券交易所科技創新板。
(九)承銷方式
余額包銷。
三、戰略配售
(一)參與者
在本次發行中,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是發起人相關子公司(民生證券投資有限公司),沒有發行人核心員工的特殊資產管理計劃和其他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的安排。
上述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已與發行人簽訂戰略配售協議。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的驗證詳見2023年5月26日(T-1日)《民生證券有限公司關于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戰略配售的專項核查意見》和《北京微明律師事務所關于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參與科技創新板上市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核查事項的法律意見》。
(二)獲配結果
2023年5月25日(T-2日)根據初步詢價結果,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為125.88元/股,總規模約為186、122.39萬元。
根據《實施細則》,本次發行規模超過10億元,不足20億元。本次發行保薦人相關子公司的后續投資比例為 4%,但不超過人民幣 6,000 萬元。民生證券投資有限公司已全額繳納戰略配售認購資金,配股金額47.644萬股,配股金額59、999、946.72元。保薦人(主承銷商)將于2023年6月2日,初始支付金額超過最終配股金額對應金額的多余款項(T+4日前,按原付款路徑退還。
綜上所述,本次發行的最終戰略配售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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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戰略配售回撥
根據2023年5月19日公布的《發行安排及初步查詢公告》,本次發行的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為73.9285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5.00%,本次發行的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為47.6644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3.22%,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為26.2641萬股。
(四)限售期安排
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上市之日起24個月,民生證券投資有限公司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
限售期屆滿后,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適用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減持股份的有關規定。
四、線下發行
(一)參與者
經發行人和發起人(主承銷商)確認,可參與線下認購的投資者300人,有效報價配售對象7275人,相應有效認購總額225090萬股。參與初步調查的配售對象可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業務管理系統平臺查詢其報價是否為有效報價和有效認購數量。
(二)線下認購
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必須參與本次發行的線下認購,平臺以外認購視為無效。
1、2023年5月29日(T日),線下認購時間為9:30-15:00。線下投資者必須將認購記錄輸入上海證券交易所互聯網交易平臺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認購記錄中的認購價格為本次發行價格125.88元/股,認購數量為其有效報價對應的有效擬認購數量。線下投資者為參與認購的所有配售對象輸入認購記錄后,應一次性提交。在線下認購期間,線下投資者可以多次提交認購記錄,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所有認購記錄為準。
2、2023年5月31日,在線下認購階段,線下投資者無需繳納認購資金。(T+2日)繳納認購資金。
3、線下認購時,投資者的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名稱、證券賬戶號、銀行收付款賬戶必須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信息一致,否則視為無效認購。
4、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未參與認購或全額參與認購,初步配售后未及時足額支付認購資金和其他違反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的投資者,視為違規,應承擔違規責任,主承銷商將公布違規行為,并及時報中國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5、有效報價配售對象應當遵守中國證監會、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業協會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公布初步配售結果
2023年5月31日(T+2日)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上刊登《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及科技創新板上市線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標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線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標結果公告》)。內容包括線下投資者名稱、各線下投資者報價、認購數量、初步配置數量、限制和非限制股份數量、配置金額等信息,以及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認購或實際認購數量明顯低于報價的線下投資者信息。上述公告一經發布,視為已向參與線下認購的線下投資者發出支付通知。
(四)認購資金的繳納
2023年5月31日(T+2日)16:00前,取得初步配售資格的線下投資者應根據發行價格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得配股數量,從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的銀行賬戶轉移認購資金,并于2023年5月31日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線下發行專戶。(T+2日)16:00前到達。請注意資金在途時間。
1、計算認購資金
每個配售對象應繳認購款=發行價格×初步獲配數量
2、認購款項的支付及賬戶要求
線下投資者應按照以下原則轉移資金,不符合相關要求將導致配售對象獲得新股無效。
(1)線下投資者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與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資金必須轉入中國結算上海分行在結算銀行開立的線下發行專戶,每個配售對象只能選擇其中一個。中國結算上海分行在各結算銀行開立的線下發行專戶信息及各結算銀行聯系方式詳見中國結算網站(http://www.chinaclear.cn)“服務支持-業務信息-銀行賬戶信息表”欄“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線下發行專用賬戶信息”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結算銀行線下發行專用賬戶清單”其中,“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結算銀行線下發行專戶清單”中的相關賬戶僅適用于QFII結算銀行托管的QFII轉賬。
(3)為保證資金及時到達,提高付款效率,建議配售對象向與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記錄的銀行收付款賬戶同一銀行的線下認購資金專用賬戶轉賬。轉賬時,必須在匯款憑證備注中注明配售對象的證券賬戶號和本次發行的股票代碼“68623”。如果未注明或注明信息錯誤,將導致轉賬失敗和認購無效。例如,如果配售對象的股東賬戶為B123456789,則應在附注中填寫:“B12345678888623”,不要在證券賬戶和股票代碼之間添加任何符號,以免影響電子轉賬。如果線下投資者每天獲得多只新股,請務必按每只新股單獨支付。在同一天獲得多只新股的情況下,如果只匯總金額,合并支付將導致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轉賬后,請及時登錄上海證券交易所互聯網交易平臺查詢資金到達情況。
3、發起人(主承銷商)應根據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實際分配資金的有效分配對象名單確認最終有效認購。未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的線下投資者,發行人和保薦人(主承銷商)將被視為違約,將于2023年6月2日(T+4日)在《浙江雙元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技創新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并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下轉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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