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浙江匯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出具的《關于同意浙江匯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3〕1096號)(以下簡稱“批復”),現將批復內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注冊申請。
二、公司本次發行應嚴格按照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申報文件和發行方案實施。
三、公司應當在本批復作出十個工作日內完成發行繳款。
四、自同意注冊之日起至本次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深圳證券交易所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董事會將按照上述批復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相關事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本次以簡易程序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發行人和保薦機構的聯系方式如下:
一、發行人:浙江匯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2、聯系電話:0572-8899721
二、保薦機構:浙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保薦代表人:錢紅飛、周旭東
2、聯系電話:0571-87902754
特此公告。
浙江匯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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