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示
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沃科技)、根據《中國證監會證券發行承銷管理辦法》(證監會令[208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發行人”或“公司”)(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登記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05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承銷業務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2023]100號。以下簡稱“業務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18〕279號(以下簡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線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2023〕110號(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實施細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宜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以下簡稱《投資者適宜性管理辦法》)和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下簡稱《證券業協會》)《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國證券業協會發行證券)〔2023〕18號)(以下簡稱“承銷業務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規則》(中國證券協會發行[2023]19號,以下簡稱“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計劃在創業板上市。
初步詢價和線下認購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以下簡稱“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請仔細閱讀本公告。有關初步查詢和線下認購的詳細信息,請訪問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線下發行實施細則》公布的有關規定。
請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認購及支付、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具體內容如下:
1、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線下詢價合格投資者配售(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和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線下發行”)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制a股或非限制存托憑證市值的公眾投資者(以下簡稱“線上發行”)相結合。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如有)、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證券”)的初步詢價和網上線下發行、保薦人(聯合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萬宏源承銷保薦”、民生證券、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合稱“聯合主承銷商”)負責組織實施。通過線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詢價和線下發行(https://eipo.szse.cn)實施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網上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進行。
對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置不安排本次發行。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排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全國社保基金(以下簡稱“社?;稹?、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戰略配售的相關情況見本公告“二、戰略配售的相關安排”。
2、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通過線下初步查詢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線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查詢。
3、線下發行對象: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4、初步查詢: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時間為2023年5月31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合格的線下投資者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并提交認購價格和擬認購數量。
線下詢價前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0日)T-5日)上午8:30至詢價日(2023年5月31日)T-4日)上午9日:30前,線下投資者應通過EIPO平臺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未在詢價開始前提交定價依據、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的線下投資者,不得參與本次詢價。
參與創業板線下查詢的投資者可分別填寫多個配售對象的不同報價,每個線下投資者最多填寫3個報價,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包括每股價格對應的擬認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當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具體原因。
線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更單位為0.01元,初步查詢階段線下配售對象的最低申購數量為50萬股,申購數量的最小變更單位為10萬股,即線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不得超過400萬股。線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認購股數上限為400萬股,約占線下發行初始股數的44.65%。
2023年5月30日,參與飛沃科技線下詢價的投資者應參與飛沃科技線下詢價(T-5日)12:00前通過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通過民生證券進行相關驗證材料(https://emp.mszq.com)提交給聯合主承銷商。如果投資者拒絕配合驗證,未能完全提交相關材料或提交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禁止參與離線發行,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拒絕參與離線發行,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或不配售,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違反規定參與新股線下發行的線下投資者,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1:為促進線下投資者的審慎報價,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增加了定價基礎驗證功能。要求線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線下詢價前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0日,T-5日)上午8:30至詢價日(2023年5月31日)T-4日)上午9日:30前,線下投資者應通過EIPO平臺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否則不得參與詢價。在線下投資者提交定價依據之前,應執行內部審批流程。
線下投資者應根據內部研究報告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超過研究報告的建議價格范圍。
特別提示2: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如實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供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的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2023年4月30日),并確?!毒€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匯總表中填寫的資產規模與資產規模報告等證明文件中的金額一致。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第一天前的第五個交易日(2023年5月24日,T-9日)以產品總資產為準。
特別提示3:為促進線下投資者審慎報價,方便核實創業板線下投資者資產規模,要求線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初步詢價前,投資者必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為擬參與本次認購的配售對象,如實填寫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說明書上個月的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總資產金額,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應在詢價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5月24日(T-9日)以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投資者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填寫的總資產金額應與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交的《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中的總資產金額一致。
投資者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合理確定認購規模,為配售對象填寫的認購金額不得超過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總資產和詢價前總資產,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原則上在詢價前第五個交易日產品總資產計算較低。如果配售對象的認購金額超過最近一個月末提交給聯合主承銷商的配售對象(上個月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聯合主承銷商有權拒絕或刪除相關配售對象的報價,并提交給中國證券業協會。
5、離線消除比例規定:初步詢價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檢查離線投資者的報價資格,消除不符合本公告“三、離線投資者資格條件和驗證程序”要求的投資者報價,合格配售對象的報價從高到低排序;相同的認購價格,根據擬認購價格對應配售對象的擬認購數量由少至多排序;擬認購數量相同的,按認購時間(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的時間記錄為準)從后到前排序;如果認購時間相同,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排序,不包括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排除報價的擬認購總量為排除無效報價后擬認購總量的1%。當擬消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消除該價格的申報。當擬刪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刪除該價格的申報。不包括在內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離線認購。
排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考慮剩余報價和認購數量、有效認購倍數、行業、市場狀況、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仔細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和有效認購數量。根據上述原則,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確定的有效報價不少于10名線下投資者。
有效報價是指線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不作為最高報價部分,符合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事先確定和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只有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才能參與線下認購。聯合主承銷商民生證券聘請北京微明律師事務所、聯合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贊助商聘請北京中國銀行律師事務所立即見證發行和承銷,并對線下投資者資質、查詢、定價、配售、資本配置、信息披露等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6、投資風險提示安排:初步詢價結束后,如果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排除最高報價后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在認購前發布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7、限售期安排: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在線下發行部分,所有參與本次發行初步查詢并最終獲得線下配售的線下投資者,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得的股份數量按比例進行限售,限售比例為10%。如果少于1股,則向上計算。限售期為自發行人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無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見本公告“二、戰略配售相關安排”。
8、2023年5月29日,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T-6)為基準日,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的日均市值應在1000萬元(含)以上,參與本次發行初步查詢的科技創新創業等主題封閉運營基金和封閉運營戰略配售基金。參與本次發行初步查詢的其他線下機構投資者及其管理配售對象賬戶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制性a股非限制性存托憑證的日均市值應在6000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持有市場價值。市場價值計算規則按照《線下發行實施細則》執行。線下投資者管理的市場價值由其管理的每個配售對象單獨計算。
在線發行對象是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卡,開立創業板交易權限賬戶,符合《投資者適宜性管理辦法》的國內自然人、法人等機構(法律法規禁止買方除外)。2023年6月2日,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認購額度(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可在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認購。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每5000元的市值可以購買一個認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認購額度。每個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應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過3500股。具體投資者持有市值的計算標準請參考《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投資者可以通過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其持有市值或認購金額。
9、線下網上認購:線下認購日和線上認購日為2023年6月6日(T日)。線下認購時間為9:30-15:網上認購時間為900: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3年6月6日(T日)進行網上和線下認購時,無需支付認購資金。
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在線和線下認購后,將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并根據2023年6月6日(T日)的在線和線下認購情況調整離線和在線發行的規模?;負軝C制的具體安排見本公告中的“七、回撥機制”。
10、網上投資者應當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11、分配投資者支付和放棄股票處理:線下分配投資者應根據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和創業板上市初步分配結果公告(以下簡稱“線下分配結果公告”),根據最終發行價格和初步分配數量,2023年6月8日(T+2日)16:00前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中標后,應按照發行價格和中標數量,按照《網上彩票中標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3年6月8日(T+2日)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低于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因線下和線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認購資金而放棄認購的股份由民生證券包銷。
12、暫停發行: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以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暫停發行新股,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具體暫停條款見“十一、暫停發行”。
13、違約責任:線下投資者未參與線下認購或全額認購,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聯合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中,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合并計算違規次數。在限制名單、異常名單或黑名單中,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部門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認購。根據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放棄認購的次數。
14、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承諾不存在影響發行的重大事項。
本次詢價公告及本次發行的相關問題由聯合主承銷商保留最終解釋權。
估值及投資風險提示
新股投資具有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資風險,認真研究發行人招股說明書中披露的風險,充分考慮以下風險因素,認真參與新股發行的估值、報價和投資:
1、“C344”是飛沃科技的所屬行業 通用設備制造業”。中國證券指數有限公司發布了行業平均市盈率,請參考投資者的決策。如果發行市盈率高于行業平均市盈率,則存在未來發行人估值水平回歸行業平均市盈率、股價下跌給新股投資者造成損失的風險。
2、投資者應充分了解新股發行的相關法律法規,仔細閱讀本公告的內容,了解定價原則和配售原則,確保不參與線下查詢,確保認購數量和未來持股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一旦投資者提交報價,聯合主承銷商將被視為投資者的承諾:投資者參與報價符合法律、法規和本公告的規定,由此產生的一切違法行為及相應后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重要提示
1、2022年7月22日,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不超過1.347.0萬股的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并于2023年4月12日獲得中國證監會證監會許可〔2023〕589號文件同意注冊。發行人股票簡稱“飛沃科技”,股票代碼為“301232”,也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線下認購和網上認購。發行人所屬行業“C34” 通用設備制造業”。
2、本次公開發行股份1.347.0萬股,均為公開發行新股,不安排舊股轉讓。公開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5.368.7391萬股,約占公司公開發行后總股本的25.09%。
其中,初始戰略配售(如發行價格超過最高報價后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最高報價后的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值,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戰略配售)發行67.3500萬股,按照“七、回撥機制”的原則,最終戰略配售與初始戰略配售的差額將占本次發行數量的5.00%?;負軝C制啟動前,線下初始發行量為895.800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量后發行量的70.00%,網上初始發行量為383.8500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量后發行量的30.00%?;負軝C制啟動前,線下初始發行數量為895.8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數量的70.00%,線上初始發行數量為383.8500萬股,占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數量的30.00%。最終線下線上發行總數為本次發行總數,扣除最終戰略配售總數。線上線下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回撥情況確定。網下和網上投資者在認購時不需要支付認購資金。
3、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通過離線初步查詢直接確定發行價格。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和離線發行由聯合主承銷商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離線發行電子平臺組織實施;在線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實施。
4、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網站為:https://eipo.szse.cn,請通過上述網站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和線下認購,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報價和查詢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初步查詢和線下認購:30-15:00。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的相關操作方法,請參考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zse.cn)《線下發行實施細則》公布的有關規定。
5、發行人將推廣管理層的線下路演和網上路演。2023年6月5日,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T-1日)組織安排本次發行網上路演。請參考2023年6月2日在線路演的具體信息(T-2日)發布的《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路演公告》(以下簡稱《網上路演公告》)。
6、聯合主承銷商根據《管理辦法》、《離線發行實施細則》、《管理規則》等相關制度的要求,制定了離線投資者的標準。具體標準和安排見本公告“三。離線投資者的資格條件和驗證程序”。
只有符合聯合主承銷商和發行人確定的線下投資者標準要求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調查。參與初步調查不符合相關標準的,應當承擔行為造成的一切后果。聯合主承銷商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設置為無效,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相關信息。
請注意,聯合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調查和配售前檢查線下投資者是否禁止,投資者應按照聯合主承銷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材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他相關關系調查等),如果拒絕配合驗證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驗證后不符合配售資格,聯合主承銷商將拒絕接受其初步詢價或配售。
7、綜合考慮本次發行初步查詢階段線下初始發行數量和聯合主承銷商對發行人的估值,聯合主承銷商將線下投資者管理的每個配售對象的最低認購數量設定為50萬股,擬認購數量的最小變更單位設定為10萬股,即線下投資者管理的每個配售對象的認購數量超過50萬股,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而且每個配售對象的擬購數量不得超過400萬股。申報價格的最小變更單位為0.01元。
8、2023年6月5日,初步詢價結束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T-1日)發布的《發行公告》公布了線下投資者報價、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關聯方驗證結果、有效報價投資者名單等信息。
9、配售對象只能選擇網上發行或網上發行的一種認購方式。所有參與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無論是否有效,都不能參與網上發行。
10、本次發行的配售原則見本公告“八、線下配售原則(比例配售)”。
11、公告只說明本次發行中的初步詢價,投資者想了解本次發行的一般情況,2023年5月26日,請仔細閱讀(T-7日,在深交所網站上登載(http://www.szse.cn)以及超潮信息網(www.cninfo.com.cn)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以下簡稱“招股意向書”)。
一、本次發行的基本情況
(一)發行方式
1、2022年7月22日,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不超過1.347.0萬股的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并于2023年4月12日獲得中國證監會證監會許可〔2023〕589號文件同意注冊。發行人股票簡稱“飛沃科技”,股票代碼為“301232”,也用于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線下認購和網上認購。
2、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如有)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線下詢價合格投資者配售,線上定價發行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市值的公眾投資者。
3、對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置不安排本次發行。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最高報價后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相關子公司民生證券投資有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4、本公告所稱“線下投資者”,是指參與線下發行的機構投資者,包括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本公告“三、二。線下投資者的資格條件和驗證程序(一)參與線下查詢的投資者標準”。本公告所稱“配售對象”參與線下發行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證券投資產品。
5、北京微明律師事務所和北京中國銀行律師事務所見證了整個發行和承銷過程,并出具了特別的法律意見。
(二)線下、線上發行數量及戰略配售
本次發行向公眾公開發行新股1.347.0萬股,均為公開發行新股,不安排舊股轉讓。公開發行后,公司總股本為5.368.7391萬股,約占公司公開發行后總股本的25.09%。
其中,初始戰略配售(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最高報價后的線下投資者報價) 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合格海外投資者基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戰略配售)發行67.3500萬股,占本次發行數量的5.00%。按照“七、回撥機制”的原則,最終戰略配售數與初始戰略配售數之間的差額將回撥。根據“七、回撥機制”的原則,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將回撥。回撥機制啟動前,線下初始發行數量為895.8萬 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后,1萬股占發行數量的70.00%,網上發行數量為383.8500萬股,扣除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后,占發行數量的30.00%。最終線下和線上發行的總數為本次發行的總數,扣除最終戰略配售的數量,線上和線下的最終發行數量將根據回撥確定。2023年6月8日,線下和線上發行的最終數量和戰略配售將在2023年進行(T+2日)發布的《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明確。
(三)定價方式
本次發行直接確定發行價格,通過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進行初步詢價,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四)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如果不到1股,線下投資者應承諾其配股數量的10%。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限售期為6個月。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無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當線下投資者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填寫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的鎖定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鎖定期安排。
戰略配售股份限售期安排見“二、戰略配售相關安排”。
(5)本次發行的重要時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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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為線上線下發行認購日;
2、上述日期為交易日。如果發行受到重大突發事件的影響,聯合主承銷商將及時公布并修改發行日程;
3、如果發行價格超過發行公告中披露的線下投資者排除最高報價部分后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在認購前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的合理性,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戰略配售;
4、如果發行定價對應的市盈率高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上個月中國證券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同行業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在網上認購前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5、如因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系統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導致線下投資者無法正常使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查詢或線下認購,請及時聯系聯合主承銷商。
(六)路演推廣安排
2023年5月26日,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T-7日至2023年5月30日(T-5日),對符合要求的線下投資者進行線下推廣。路演推廣內容不得超過《招股說明書》等公共信息范圍,也不得預測二級股市的交易價格。
具體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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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發行人、聯合主承銷商、投資者和見證律師外,不得參與線下路演推廣階段。兩名或兩名以上投資者參與的推廣活動全過程錄音。線下投資者一對一路演推廣的,應記錄路演推廣的時間、地點、參與者及主要內容,并備案備查。線下路演推廣不向投資者發放任何禮品、禮品或禮券。
2023年6月5日,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T-1日)網上路演回答投資者問題,回答內容嚴格定義在《招股說明書》等公開資料范圍內。具體信息見2023年6月2日(T-2日)發布的《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路演公告》。
二、戰略配售的相關安排
(一)戰略配售總體安排
1、對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置不安排本次發行。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最高報價后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相關子公司民生證券投資有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
2、保薦人相關子公司投資的初始股份為公開發行股份的5.00%,即67.3500萬股,最終戰略配售比例和金額將于2023年6月2日(T-2)確定發行價格后確定。根據回撥機制規定的原則,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將回撥。
3、本次發行的最終戰略配售將于2023年6月8日發布(T+2日)公布的《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披露。
(二)保薦人相關子公司跟投(如有)
1、跟投主體
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最高報價后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最高報價后的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業務實施細則等相關規定參與發行戰略配售,民生證券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投資”)是民生證券投資子公司的保薦人和投資機構。
2、跟投數量
如發生上述情況,發起人相關子公司民生投資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發行戰略配售,認購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2%-5%的股票,具體比例根據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的規模確定:
(一)發行規模不足1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5%,但不超過4000萬元;
(二)發行規模超過10億元,不足2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4%,但不超過6000萬元;
(三)發行規模超過20億元,不足5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3%,但不超過1億元;
(4)發行規模超過50億元的,跟投比例為2%,但不超過10億元。
2023年6月2日,后續投資的具體比例和金額將是(T-2)確定發行價格后確定。由于發起人相關子公司最終與發行價格、實際認購數量和最終實際發行規模有關,聯合主承銷商在確定發行價格后將調整發起人相關子公司的最終實際認購數量。
如果發起人的相關子公司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發起人的相關子公司將承諾不利用股東獲得的股東地位影響發行人的正常生產經營,也不尋求發行人的控制權。
3、配售條件
如發生上述后續投資,民生投資將與發行人簽訂配售協議,不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并承諾根據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認購承諾認購的股票數量。
4、限售期限
如果發生上述情況,民生投資的配股限售期為24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限售期屆滿后,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適用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股份減持的有關規定。
5、核查情況
在上述情況下,民生投資承諾不利用所獲得的股東地位影響發行人的正常生產經營,也不在所獲得的股份限制期內尋求發行人的控制權。聯合主承銷商和聘請北京微明律師事務所、北京中國銀行律師事務所將參與戰略配售投資者選擇標準、配售資格和是否有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九條禁止情況,并要求發行人、參與戰略配售投資者出具承諾書。2023年6月5日,相關驗證文件和法律意見將出臺(T-1日)披露。
三、。線下投資者的資格條件和驗證程序
(一)參與線下查詢的投資者標準
參與本次線下查詢的線下投資者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個人投資者不得參與離線初步查詢和離線發行。
2、參與線下發行的投資者應符合《管理辦法》、《線下發行實施細則》和《管理規則》等相關規定的線下投資者標準。
3、初步詢價開始日前的一個交易日(T-2023年5月30日中午12日:00前,中國證券業協會完成線下投資者注冊,開通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電子平臺CA證書,通過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完成配售對象的證券賬戶和銀行賬戶配置。
4、2023年5月29日,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T-6)為基準日,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的日均市值應在1000萬元(含)以上,參與本次發行初步查詢的科技創新創業等主題封閉運營基金和封閉運營戰略配售基金。參與本次發行初步查詢的其他線下機構投資者及其管理配售對象賬戶,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在6000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按照《線下發行實施細則》執行具體市值計算規則。
5、配售對象屬于《證券投資基金法》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和《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規范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管理人注冊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線下投資者。除滿足機構投資者注冊線下投資者的基本條件外,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已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以下簡稱基金業協會)完成登記,并繼續符合基金業協會的登記條件;
(2)具有一定的資產管理實力,基金業協會備案的產品總規模應在近兩個季度超過10億元(含),近三年管理的產品中至少有一種存續兩年(含)以上;
(三)符合監管部門和中國證券業協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投資者應于2023年5月30日(T-5日)中午12:00前提交監管機構完成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登記、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品成立備案程序等相關驗證材料。期貨資產管理子公司由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管理。
6、2023年5月30日,配售對象類型為基金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專戶理財產品、證券公司資產管理計劃、期貨公司或其資產管理子公司資產管理計劃(T-5日)中午12:00前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備案。
7、2023年5月30日前一個交易日(T-5日)12:00前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交線下投資者資格驗證材料。詳見本公告“三、(二)承諾書及資質證明文件提交方式”。
8、線下投資者必須如實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供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底的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招股說明書發表日上個月的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并確?!毒€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匯總表中填寫的資產規模與資產規模報告等證明文件中的金額一致。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第一天前的第五個交易日(2023年5月24日,T-9日)以產品總資產為準。
9、以下機構或人員不得參與本次線下發行:
(1)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發行人及其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2)聯合主承銷商及其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員工;持股比例超過5%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可以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響的公司,以及控股股東、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東控制的其他子公司;
(三)承銷商及其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
(4)上述第(1)、(2)、(3)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與聯合主承銷商有保薦、承銷業務關系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與聯合主承銷商簽訂保薦、承銷業務合同或達成相關意向的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6)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組織可能導致不當行為或不正當利益;
(7)網下投資者限制名單、異常名單或黑名單中的機構在證券業協會公布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
(8)信托資產管理產品以及以贏得證券一、二級市場價差為主要投資目的的機構和產品;
(9)參與本次發行戰略配售的投資者;
上述第(2)、(3)禁止配售對象管理的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但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和國務院其他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上述第(9)項中未參與戰略配售的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除外。
聯合主承銷商將在初步調查和配售前檢查投資者是否有上述禁止,投資者應按照聯合主承銷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記材料,安排實際控制人訪談,如實提供相關自然人主要社會關系名單,配合其他相關關系調查等)。如果拒絕配合驗證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經核實不符合配售資格的,聯合主承銷商有權拒絕接受其初步詢價或配售。
投資者參與飛沃科技初步詢價的,視為向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承諾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參與線下詢價配售的情況。投資者因投資者原因參與詢價或關聯方配售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2)提交承諾書和資格證書文件的方式
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于2023年5月30日進行查詢(T-5日)中午12:00前通過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交詢價資格申請材料。
線下機構投資者及其配售對象的信息以在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并具有創業板權限的數據為準。配售對象是指參與線下配售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產品。未在上述規定時間點前完成登記備案的,不得參與線下發行。線下機構投資者和配售對象應承擔因配售對象信息填寫與備案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
請注意,所有線下投資者都需要提供配售對象的資產證明材料,如下:
(1)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匯總電子版:機構投資者必須上傳《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匯總電子版,擬參與本次認購的所有配售對象?!毒€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模板可通過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下載。
(2)線下投資者必須如實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供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底的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2023年4月30日),并確保在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匯總表中填寫的資產規模與資產規模報告等證明文件中的金額一致。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第一天前的第五個交易日(2023年5月24日,T-9日)以產品總資產為準。
《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的填寫標準為:
①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合格的海外投資者資金應填寫最近一個月末(上個月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賬戶資產估值表中的總資產金額,線下投資者出具資產規模報告并加蓋公章,或托管機構出具資產規模報告并加蓋估值或托管業務專用章;
②專業機構投資者自營投資賬戶的配售對象應填寫上個月末證券賬戶和資本賬戶的總資產金額(招股說明書上個月的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線下投資者應出具資產規模報告并加蓋公章;
③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股權資產管理計劃、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私募股權證券投資基金等配售對象應填寫上個月末(上個月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賬戶資產估值表總資產金額,由托管機構出具資產規模報告,加蓋估值或托管業務專用章,如銀行等托管機構不能出具資產規模報告,托管機構應出具基金估值表,并加蓋估值或托管業務專用章,線下投資者應出具資產規模報告并加蓋公章?;鸸乐当砗唾Y產規模報告數據應保持一致。
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的提交方式如下:
(1)提交驗證材料的步驟
投資者請登錄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https://emp.mszq.com),點擊鏈接進入系統,下載《創業板投資者操作指南》的操作說明(如不能下載,請更新或更換Chrome瀏覽器),在2023年5月30日(T-5日)中午12:00前通過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注冊并提交相關驗證材料。用戶在注冊過程中需要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一個手機號碼只能注冊一個用戶。用戶在注冊過程中需要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一個手機號碼只能注冊一個用戶。由于聯合主承銷商將在投資者材料驗證過程中第一次通過短信或電話反饋進展,請務必在發行過程中保持手機暢通。
2023年5月30日,用戶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接收手機驗證碼并成功登錄后,請遵循以下步驟(T-5日)12:00前通過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注冊并提交相關驗證材料:
第一步:點擊“正在發行的項目-飛沃科技-進入查詢”鏈接進入投資者信息填寫頁面;
第二步:提交投資者的基本信息,包括輸入和選擇正確的投資者全稱,輸入正確的營業執照號碼和正確的協會代碼,以及聯系人姓名、電子郵件和辦公電話號碼。單擊“保存和下一步”;
第三步:選擇擬參與詢價的配售對象,點擊“保存及下一步”;
第四步:閱讀認購電子承諾書,點擊“確認”進入下一步。一旦點擊確認,視為同意并承諾認購電子承諾書的全文;
第五步:根據不同配售對象的具體要求,提交相應的材料(頁面右側的“模板下載”處需要提交的材料模板)。
(2)線下投資者提交的材料要求
所有投資者和配售對象應通過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提交驗證材料的電子版本。紙質版本的原件不需要郵寄。
①所有投資者都需要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交《關聯方基本信息表》。投資者需要在“模板下載”中下載模板,填寫并上傳。提交關聯方基本信息表時,需要上傳EXCEL版和蓋章版PDF。
②所有投資者應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交離線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和資產證明文件,包括:投資者上傳所有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總結電子版本,配售對象上傳離線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和資產規模證明PDF版本(加蓋公司公章或外部證明機構印章)。投資者必須如實提交離線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和資產規模證明文件,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認購金額不得超過最近一個月末填寫的離線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上個月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總資產和配售對象查詢前總資產價值較低。上述超資產規模認購的,聯合主承銷商有權認定配售對象認購無效。
③如果配售對象屬于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QFII投資賬戶和機構自營投資賬戶,則無需提交配售對象投資者的基本信息表。此外,其他配售對象應在“模板下載”中下載配售對象投資者的基本信息表,并填寫并上傳。在提交配售對象投資者的基本信息表時,應上傳EXCEL版本和印章版本的PDF。
④提供產品記錄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記錄函和記錄系統截圖)。除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保險機構資產管理產品、QFII投資賬戶、機構自營投資賬戶外,還應提供中國證券投資基金行業協會發布的有效記錄確認函或記錄系統截圖。
⑤完成上述步驟后,點擊提交并等待批準的短信提示(請保持手機暢通)。
2023年5月30日,如果系統出現故障,無法正常運行,線下投資者可以(T-5日)12:00前,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通過應急渠道及時通知線下投資者收集線下投資者的申請材料。網下投資者可以登錄民生證券官網(https://www.mszq.com/)2023年5月30日下載并填寫主頁進入新聞中心所需的文件模板和要求(T-5日)12:00 發送到聯合主承銷商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 zbscb@mszq.com。在提交投資者報告材料的過程中,如有無法解決的問題,請及時撥打010-85127979。
如果線下投資者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上述材料,聯合主承銷商將其報價視為無效報價。聯合主承銷商和律師將檢查投資者的資格。如果投資者不符合條件、不合作或提供虛假信息,聯合主承銷商將其報價視為無效報價。投資者自行承擔因投資者提供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
2023年5月26日,聯合主承銷商將安排專人(T-7日至2023年5月30日(T-5日)12:00期間(9:00-12:00,13:00-17:00)接聽010-8512797979的咨詢電話。
(3)線下投資者資格驗證
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會同見證律師核實投資者資格,并可能要求其進一步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資者應積極配合。投資者不符合條件的,投資者或其管理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產品的投資者屬于《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關聯方,投資者拒絕配合驗證,未完全提交相關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本公告禁止參與線下發行的,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線下發行,并將其報價視為無效報價或不配售,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違反規定參與新股線下發行的線下投資者,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線下投資者需要對關聯方進行審查和比較,以確保他們不參與與與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有任何直接或間接關系的新股線下查詢。投資者參與查詢的,視為與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無直接或間接關系。投資者因投資者原因參與查詢或配售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4)線下投資者的負面行為
聯合主承銷商如發現線下投資者有下列情形,將及時向證券業協會報告:
1、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提交的信息;
2、使用他人賬戶、多個賬戶報價;
3、除行政許可外,委托他人開展首發證券線下查詢認購業務;
4、詢價結束前泄露本機構或本人報價,詢問、收集、傳播其他線下投資者報價,或者協商報價;
5、與發行人或承銷商串通報價的;
6、利用內幕信未公開信息報價的利息;
7、故意降低、提高或不慎報價的;
8、以嵌套投資等方式虛增資產規模獲得不正當利益的;
9、接受發行人、承銷商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提供的財務補貼、補償和回扣;
10、擬認購數量未合理確定的,擬認購數量和(或)分配后的持股數量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監管規定的要求;
11、擬認購數量未合理確定,擬認購金額超過配售對象總資產的;
12、未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且(或)無定價依據的;
13、網上網下同時認購;
14、分配后未遵守限售期等相關承諾的;
15、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不嚴格,定價依據不足;
16、提供有效報價但未參與認購或未足額認購的;
17、認購資金未按時足額繳納的;
18、延期不及時導致認購或付款失敗的;
19、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規模報告等數據文件不準確、不完整或不一致;
20、向協會提交的數據信息不準確、不完整或不一致;
21、其他影響線下發行秩序的情況,如以任何形式謀取或傳遞不正當利益或不獨立、不客觀、不誠實、不誠實等。
四、初步詢價
1、聯合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放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的電子平臺上,供線下投資者參考。
2、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2023年5月31日初步詢價(T-4日)的9:30-15:00。在此期間,合格的線下投資者可以獨立決定是否參與初步詢價,并確定申報價格和擬認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的,應當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提交認購價格和擬認購數量,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于2023年5月30日進行查詢(T-5日)12:00前,只有在證券業協會完成線下投資者注冊并開通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電子平臺數字證書后,才能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
只有符合聯合主承銷商確定條件的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才能參與初步查詢。聯合主承銷商提醒投資者,在參與查詢前,應檢查是否符合本公告“3、(1)投資者參與線下查詢標準”的相關要求。同時,線下投資者應于2023年5月30日(T-5日)12:00:00前,根據相關要求及時提交線下投資者資格驗證材料。
4、線下查詢的投資者可以分別為其管理的多個配售對象填寫不同的報價,每個線下投資者最多填寫3個報價,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包括每股價格對應的擬認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
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具體原因。
線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低單位為0.01元,線下投資者指定的最低配售對象為50萬股,最低變更單位為10萬股,即線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不得超過400萬股,約占線下初始發行總額的44.65%。
特別提示1:為促進線下投資者的審慎報價,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增加了定價基礎驗證功能。要求線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線下詢價前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0日,T-5日)上午8:30至詢價日(2023年5月31日)T-4日)上午9日:30前,線下投資者應通過EIPO平臺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網下投資者在查詢開始前未提交定價依據和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的,不得參與查詢。
線下投資者應根據內部研究報告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超過研究報告的建議價格范圍。
特別提示2:為促進線下投資者審慎報價,方便核實創業板線下投資者資產規模,要求線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初步詢價前,投資者必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為擬參與本次認購的配售對象,如實填寫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說明書上個月的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總資產金額,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應在詢價第一天前的第五個交易日 2023 年5月24日(T-9日)以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投資者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填寫的總資產金額應與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交的《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中的總資產金額一致。
投資者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合理確定認購規模,為配售對象填寫的認購金額不得超過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總資產和詢價前總資產,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原則上在詢價前第五個交易日產品總資產計算較低。
一旦線下投資者報價,視為承諾其在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提交的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中相應的總資產金額與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提交的數據一致;如不一致,后果由線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投資者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資產規?;蛸Y本規模的具體流程如下:
(1)投資者在提交初步查詢報價前,應承諾資產規模,否則不能進入初步查詢錄入階段。承諾內容為“參與新股認購的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已充分了解,初步公告要求的資產規模是否超過本次發行的認購上限(擬認購價格)×確認初步查詢公告中線下認購數量的上限),與事實一致。上述配售對象擬認購金額(擬認購價格)×擬認購數量)不得超過其資產規模,并按聯合主承銷商的要求提交真實、準確、有效的資產規模數據。上述線下投資者和配售對象自行承擔違反上述承諾造成的一切后果”。
(2)投資者應在初步報價表中填寫“資產規模是否超過本次發行可認購金額上限”和“資產規模(萬元)”。
資產規模超過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上限(本次發行可申購金額上限=配售對象擬申購價格×400萬股,下同)配售對象應在“資產規模是否超過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上限”欄中選擇“是”,并選擇在“資產規模(1萬元)”欄中填寫具體資產規模金額;資產規模不超過本次發行認購金額上限的配售對象,“否”應在“資產規模是否超過本次發行可認購金額上限”中選擇,具體資產規模金額必須在“資產規模(萬元)”欄填寫。
投資者應對每個配售對象填寫具體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以確保沒有超過資產規模的認購。
5、線下投資者申報的下列情形視為無效:
(1)2023年5月30日,線下投資者未能(T-5日)12:00前在證券業協會完成線下投資者注冊的;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根據《私募投資基金登記備案辦法》,2023年5月30日(T-5日)日12:00前未在基金行業協會完成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的私募基金;
(3)配售對象名稱、證券賬戶、銀行收付款賬戶/賬戶等申報信息與注冊信息不一致的;信息不一致的配售對象的報價部分無效;
(4)擬認購配售對象400萬股以上的部分無效申報;
(5)如果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不符合50萬股的最低要求,或者擬申購數量不符合10萬股的整數倍,則配售對象的申報無效;
(六)經審查不符合本公告“三、(一)參與線下查詢的投資者標準”所列線下投資者條件的;
(7)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投資者資格驗證文件的;
(8)聯合主承銷商發現投資者不符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相應資產規模的,配售對象的認購無效;
(9)被證券業協會列入限制名單、異常名單或黑名單的線下投資者;
五、確定發行價格和有效報價
(一)投資者確定發行價格和有效報價的原則
調查結束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檢查線下投資者的報價資格,并排除不符合本公告“三、。線下投資者的資格條件和驗證程序”要求的投資者報價。
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根據初步詢價,按照擬認購價格由高到低的順序對合格配售對象的報價進行排序;如果擬認購價格相同,則按照擬認購價格對應配售對象的擬認購數量由少到多的順序進行排序;如果擬認購數量相同,則按照認購時間由后到前的順序進行排序;如果認購時間相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排序,排除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排除無效報價后排除擬認購總量為擬認購總量的1%。當擬消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消除該價格的申報。當擬刪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刪除該價格的申報。不包括在內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離線認購。
排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考慮剩余報價和認購數量、有效認購倍數、行業、市場狀況、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仔細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和有效認購數量。
只有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才能參與線下認購?!栋l行公告》(2023年6月5日)將發布發行價格及其確定過程、可參與線下認購的配售對象及其有效擬認購數量信息(T-1)中披露。
同時,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確定發行數量和募集資金,并在發行公告中披露以下信息:
(1)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
(2)排除最高報價部分后,所有線下投資者和各類線下投資者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
(3)公募基金、社?;?、養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合格境外投資者剩余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不包括最高報價部分;
(4)線下投資者的詳細報價包括投資者名稱、配售對象信息、認購價格及相應的認購數量、發行價格的主要依據,以及發行價格對應的線下投資者的超額認購倍數。
本次發行查詢確定的發行價格對應的市盈率超過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的,將在網上認購前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如果本次發行查詢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排除最高報價后公募基金、社?;?、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的,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在認購前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說明定價合理性,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戰略配售后續投資。
(二)投資者對有效報價的確定
提供有效報價的配售對象在確定發行價格后,必須作為有效報價的投資者參與認購。投資者以下方式確定有效報價:
1、初步查詢時,線下投資者申報價格不低于發行價格,不作為最高報價部分被淘汰;
2、當不少于10名線下投資者排除最高部分后報價不低于發行價格時,將暫停發行。
六、網上網上認購
(一)線下認購
網下認購時間為2023年6月6日(T日)9:30-15:00。發行公告中公布的所有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必須參與線下認購。參與線下認購時,線下投資者必須將認購記錄輸入認購平臺管理的有效報價配售對象,其中認購價格為本次發行確定的發行價格;認購數量為初步詢價階段提交的有效報價對應的有效申報數量。
2023年6月8日,在線下認購階段,線下投資者無需繳納認購資金。(T+2日)全額繳納認購款。
(二)網上認購
2023年6月6日(T日)9日,聯合主承銷商通過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上發行:15-11:30,13:00-15:00期間,“飛沃科技”股票在線初始發行數量將被輸送以《發行公告》規定的價格進入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專用證券賬戶,作為股票的唯一賣方。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上發行。境內自然人、法人和其他機構(法律、法規禁止買方除外)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卡,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符合《投資者適宜性管理辦法》的,可以參與網上認購。2023年6月2日,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認購額度(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投資者,可參與新股認購。每5萬元的市值可以購買一個認購單位,不足5萬元的部分不計入認購額度。每個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應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過3500股。
2023年6月2日,投資者持有的市值(T-2日)(含T-2日)前20個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可用于2023年6月6日(T日)認購多只新股。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網上投資者應當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認購新股。
2023年6月6日(T日)網上投資者認購日無需繳納認購資金,2023年6月8日(T+2日)根據《網上彩票中獎結果公告》披露的中獎結果繳納認購資金。
參與本次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不得再參與網上發行。配售對象同時參與線下詢價和網上認購的,網上認購部分無效。
七、回撥機制
2023年6月6日(T日)15日,本次網上網下認購:00同時結束。認購結束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根據網上和線下認購的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在T日啟動回撥機制,并調整線下和線上發行的規模?;負軝C制的啟動將根據網上投資者的初步有效認購倍數確定:
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網上有效認購數量/回撥前網上發行數量。
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如下:
1、2023年6月2日,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差額的最終部分將(T-2日)戰略配售與線下配售之間首次回撥。具體回撥機制如下:如果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小于初始戰略配售數量,最終戰略配售數量與初始戰略配售數量的差額將首先回撥到線下發行,發行公告中披露的初始線下發行數量將相應增加;如果最終戰略配售數量等于初始戰略配售數量,則不回撥,初始線下發行數量保持不變。上述回撥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
2、如果網上和線下獲得全額認購,如果網上投資者的初步有效認購倍數不超過50倍,則不啟動回撥機制;如果網上投資者的有效認購倍數超過50倍,且不超過100倍(含),則應從線下回撥至網上,回撥比例為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0%;網上投資者初步有效認購倍數超過100倍,回撥率為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原則上,無限售期回撥后的線下發行數量不得超過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70%;上述公開發行股票的數量應當按照扣除戰略配售的數量計算。
3、網上發行未取得全額認購的,可以回撥給線下投資者。線下回撥后,有效報價投資者未能全額認購的,暫停發行;
4、在線下發行未獲得全額認購的情況下,不足部分不會在線回撥,暫停發行。
2023年6月7日,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及時啟動回撥機制(T+1日)在《網上認購及中簽率公告》中披露。
八、線下配售原則(比例配售)
線下發行采用比例配售的方式進行配售。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完成雙向回撥機制后,將按照以下原則配售線下投資者:
1、聯合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將檢查提供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是否符合聯合主承銷商和發行人確定的線下投資者標準。不符合配售投資者條件的,將被淘汰,不能參與線下配售;
2、符合配售投資者條件的聯合主承銷商將提供有效報價并參與線下認購的線下投資者分為以下兩類:
(1)公募基金、社?;稹B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合格境外投資者為A類投資者,配售比例為RA;
(2)其他不屬于A類的合格線下投資者均為B類投資者,B類投資者配售比例為RB。
3、確定配售規則和配售比例
(1)RA按照兩類配售對象的配售比例關系≥RB,優先權不低于回撥后線下發行股票數量的70%,配售給A類投資者;
(2)如果A類投資者的有效認購量不足以安排數量,則其有效認購將全額配售,其余部分可以配售給B類投資者。
4、計算配售數量:
配售對象的配股數=配售對象的有效認購數×這類配售比例
根據上述標準,聯合主承銷商將獲得兩類投資者的配售比例和配股數量。在實施配售過程中,每個配售對象的分配數量準確下降至1股,產生的零股分配給A類投資者中認購數量最多的配售對象;如果配售對象中沒有A類投資者,則產生的零股分配給B類投資者中認購數量最多的配售對象。當認購數量相同時,產生的零股分配給最早的配售對象(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顯示的申報時間和申報編號為準)。超過配售對象的有效認購數量的,超過部分順序配售給下一個配售對象,直至配售完成。
如果線下有效認購總額等于線下最終發行數量,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根據配售對象的實際認購數量直接配售。
若線下有效認購總量小于本次線下發行數量,則暫停發行。
5、限售線下配售股份
(1)線下發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線下投資者應承諾其股份數量的10%,如果不到1股,則向上計算。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限售期為6個月。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無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2)2023年6月12日,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T+4日)發布的《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中披露線下配售限制結果。上述公告一經發布,視為已向線下配售對象發出相應的安排通知。
九、投資者支付
(一)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支付(如有)
2023年5月31日,保薦人相關子公司(T-4日前(含T-4日)全額繳納認購資金。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最高報價后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最高報價后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與投資機構民生投資支付的認購資金低于最終配置金額的,民生投資將于2023年6月2日支付(T-2日前(含當日)支付差額部分認購資金。
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聯合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證券業協會備案。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將于2023年6月12日舉行(T+4日)審核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認購資金的到達情況,并出具驗資報告。
(二)線下投資者支付
2023年6月8日(T+2日)披露的《線下發行初步配售結果公告》將公布未參與線下認購或全額認購的投資者名單,為初步詢價提供有效報價。所有在公告中獲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有效配售對象,應在2023年6月8日進行(T+2日)8:30-16:00根據發行價格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得的股份數量,從配售對象在協會記錄的銀行賬戶到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的線下發行賬戶,認購資金應在T+2日16日全額轉移:00前到賬。
線下投資者應按照以下原則轉移資金。如果不符合相關要求,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將被新股無效:
1、線下投資者認購資金的銀行賬戶應當與在協會登記備案的銀行賬戶一致。
2、認購資金應在規定時間內足額到達。未在規定時間內或者未按要求足額繳納認購資金的,配售對象獲得的新股全部無效。就像一個配售對象同日獲得多只新股一樣,一定要分別全額繳納每只新股。如果配售對象單只新股資金不足,當天配售對象全部獲得的新股將無效。
3、線下投資者在辦理認購資金轉讓時,應在支付憑證備注欄注明認購對應的新股代碼。備注格式為:“B00199906WXFX301232”,未注明或備注信息錯誤將導致轉讓失敗。
4、中國結算深圳分行在取得中國結算結算銀行資格的銀行開立了線下發行賬戶。配售對象記錄的銀行賬戶屬于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應當在同一銀行系統內支付,不得跨銀行支付;配售對象記錄的銀行賬戶不屬于結算銀行賬戶的,認購資金統一轉入工商銀行線下發行賬戶。
共用銀行賬戶不同配售對象的,認購資金不足的,共用銀行賬戶配售對象獲得的新股全部無效。
線下投資者未參與線下認購或者未足額認購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支付的,視為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聯合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證券業協會備案。
根據《管理規則》,當線下投資者參與創業板首發股票的線下查詢和認購業務時,協會將按照有關規定列入限制名單、異常名單或黑名單。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中,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合并計算違規次數。在限制名單、異常名單或黑名單中,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部門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3)網上投資者支付
網上投資者中標后,應按照發行價格和中標數量,按照《網上彩票中標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3年6月8日(T+2日)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特別提醒,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3次獲勝但未足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認購。根據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放棄認購的次數。
(四)處理未付款的情況
對于未在規定時間內或未按要求足額支付認購資金的線下發行配售對象,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無效處理其所有初步配置的新股,相應的無效認購股份由民生證券包銷。
因網上認購投資者資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棄認購的股票數量,以實際資金不足為準。最小單位為1股,不是500股的整數倍。民生證券負責包銷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票。
十、認購不足及棄購股份處理
保薦人相關子公司未按承諾跟進投資的,將暫停發行。
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以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暫停新股發行,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
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低于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因線下和線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認購資金而放棄認購的股份由民生證券包銷。民生證券可能承擔的最大包銷責任是公開發行數量的30%。
十一、暫停發行
本次發行可因下列情形暫停:
1、初步詢價結束后,線下投資者報價不足10家;
2、初步詢價結束后,消除符合條件的線下投資者擬認購總額1%的最高報價部分后,有效報價投資者不足10人;
3、初步詢價結束后,如果擬認購總量不足于初步詢價階段的線下初始發行數量,或者排除最高報價部分后剩余擬認購總量不足于初步詢價階段的線下初始發行數量;
4、發行價格未達到發行人預期或發行人與聯合主承銷商就發行價格未達成協議;
5、預計發行后不符合選定市值和財務指標的上市標準;
6、保薦人相關子公司未按承諾跟進投資的;
7、線下認購總量小于線下初始發行數量;
8、網上認購不足,認購不足部分回撥線下后,線下投資者未能全額認購;
9、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
10、發行人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的重大事項影響發行;
11、根據《管理辦法》第五十六條和《業務實施細則》第七十一條,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現證券發行承銷過程涉嫌違法或者異常的,可以責令發行人和承銷商暫停或者暫停發行,并對有關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如發生上述情況,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及時宣布暫停原因和恢復發行安排。如果投資者已支付認購款,發行人、聯合主承銷商、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將盡快安排已支付投資者的退款。暫停發行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在中國證監會注冊同意的有效期內,符合會后事項監管要求的前提下,在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后,選擇機會重啟發行。
十二、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
1、發行人: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常德市桃源縣周鎮觀音橋村二組(大華工業園)
法定代表人:張友君
電話:0736-6689769
傳真:0736-6676869
聯系人:劉志軍
2、保薦人(聯合主承銷商):民生證券有限公司
住所:浦明路8號,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
法定代表人(代行):景忠
聯系電話:010-85127979
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3、聯合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劍
住所:北京南路358號大成國際大廈20樓2004室,新疆烏魯木齊高新區(新市區)
聯系電話:010-88085885
聯系人:資本市場部
發行人: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薦人(聯合主承銷商):民生證券有限公司
聯合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保薦人(聯合主承銷商):
聯合主承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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