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擔負某些及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初次加持狀況:九牧王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副董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25日根據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加持公司股權5,507,9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9585%。
● 增持計劃: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方案在接下來的6個月,以自籌資金根據集中競價交易方法加持公司股權,擬加持總占比(含此次加持的股權)不少于企業總股本的2.00%,并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3.00%。此次增持計劃不設增持股份價格定位,將依據企業股票價格調整情況和資產行業整體發展趨勢適時加持公司股權。
● 風險防范:后面增持計劃執行可能出現因金融市場狀況產生變化等多種因素,造成加持沒法開展的風險性。
● 此次股權變動不會造成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產生變化。
一、加持行為主體的相關情況
1、加持行為主體:企業副董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陳鴻鈺、陳培萍、王炳超。陳鴻鈺、陳培萍為陳加貧的女兒,王炳超為陳鴻鈺的另一半、陳加貧之姑爺,陳加貧、陳鴻鈺、陳培萍、王炳超為一致行動人。
2、加持行為主體已持有公司股份的現象:
此次加持前,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陳培泉先生根據泉州明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明智項目投資”)擁有企業股票19,650,000股,陳培泉老先生擁有企業股票10,700,000股,總計占公司總股本的5.2468%。
3、 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在此次加持公布以前的12個月未公布過增持計劃。
二、此次加持狀況
1、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此次加持狀況詳細下列:
此次加持后,陳加貧及其一致行動人在公司具有權利的股權總數變化如下所示:
注①:陳鴻鈺、陳培萍為陳加貧的女兒,王炳超為陳鴻鈺的另一半、陳加貧之姑爺,陳培泉 為陳加貧的兒子。
注②:王炳超在變成陳加貧老先生關聯人以前,已擁有企業股票672,3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1170%。
2、此次加持后,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總計持有公司股36,330,2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3222%。與上次公布的持股數30,150,000股對比,此次股權變動做到1%。
3、在公示公布以前12個月,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未公布過增持計劃。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方案不久的將來6個月再次加持公司股權。
4、此次股權變動不會造成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產生變化。
三、增持計劃主要內容
1、此次擬增持股份的效果:根據對企業未來前景的自信
2、此次擬增持股份的類型:企業人民幣普通股(A股)
3、此次擬增持股份的形式:選用集中競價交易方法
4、此次擬增持股份比例:含此次加持的股權,擬加持總不得低于企業總股本的2.00%,并且不超出企業總股本的3.00%。
5、此次擬增持股份的價錢:此次增持計劃不設增持股份價格定位,將依據企業股票價格調整情況和資產行業整體發展趨勢適時加持公司股權。
6、此次擬增持股份方案的實行時限:將來6個月
7、此次擬增持股份的自有資金: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自籌資金。
8、陳加貧老先生及其一致行動人服務承諾在加持期內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期限內不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權。
四、增持計劃執行的不確定因素風險性
此次增持計劃可能出現因現行政策或金融市場產生變化及其目前并沒有法預測的原因造成無法執行或者無法達到預期風險,煩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五、其他情形表明
1、此次加持個人行為合乎《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8號一一股份變動管理》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2、企業將依據證監會及上海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密切關注此次增持計劃的工作進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
九牧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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