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不存在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以往股東大會已通過的決議。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時間: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3年5月25日(星期四)14:30。
2、網絡投票時間:2023年5月25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2023年5月2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23年5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時間。
?。ǘh召開地點:廣東省東莞市塘廈鎮莆心湖中心二路27號三友聯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樓階梯室。
?。ㄈh的召開方式: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四)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五)會議主持人:公司董事長宋朝陽先生。
?。h召開的合法、合規性:本次會議的召集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及表決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ㄆ撸h出席情況:
1、股東總體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90,599,87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1.5119%。其中: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5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90,509,078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51.4603%;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共5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90,8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16%。
2、中小股東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和網絡投票表決的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決權的公司股份90,9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17%。其中,出席現場會議的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1%;通過網絡投票的中小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決權股份90,8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16%。
3、出席或列席會議的其他人員
公司董事、監事及董事會秘書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律師對本次股東大會進行了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用現場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對以下議案進行了表決:
(一)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ǘ徸h通過《關于〈2022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公司獨立董事在本次股東大會上對2022年度的履職情況進行了述職。
?。ㄈ徸h通過《關于〈2022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ㄋ模徸h通過《關于〈2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ㄎ澹徸h通過《關于續聘2023年度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六)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09,0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8998%;反對90,8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100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1100%;反對90,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890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七)審議通過《關于開展資產池業務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八)審議通過《關于修訂〈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九)審議通過《關于修訂〈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十)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對外擔保管理制度〉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十一)審議通過《關于修訂〈對外投資管理制度〉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ㄊ徸h通過《關于修訂〈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90,550,778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99.9458%;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5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股東表決情況:同意41,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45.9846%;反對49,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54.0154%;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數的0.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
2、見證律師姓名:鐘婷、覃國飚。
3、結論性意見:本所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出席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合法有效,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關于三友聯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三友聯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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