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調整/修正前轉股價格:45.38元/股
● 調整/修正后轉股價格:44.96元/股
● 立昂轉債本次轉股價格調整實施日期:2023年6月1日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杭州立昂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2345號)核準,杭州立昂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總額339,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經上交所自律監管決定書[2022]326號文同意,公司339,000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22年12月7日起在上交所掛牌交易,債券簡稱“立昂轉債”,債券代碼“111010”。
一、轉股價格調整依據
?。ㄒ唬└鶕逗贾萘何㈦娮庸煞萦邢薰竟_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立昂轉債在發行后,若公司發生派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發現金股利等情況,則轉股價格相應調整。具體的轉股價格調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_[1]=P_[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_[1]=(P_[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_[1]=(P_[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_[1]=P_[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_[1]=(P_[0]-D+A×k)/(1+n+k)。
其中:P_[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_[1]為調整后轉股價。
?。ǘ┕居?023年5月15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并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總數676,848,359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4.2元現金紅利(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84,276,310.78元(含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披露的《立昂微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43)。
因“立昂轉債”已于2023年5月18日起進入轉股期,導致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公司按照現金分配總額總數不變的原則,對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進行相應調整,確定每股派發現金紅利為0.4200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84,278,012.62元(含稅)。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體披露的《立昂微關于調整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每股分配金額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46)。
二、轉股價格調整公式與調整結果
根據《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規定,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P1=P_[0]-D
其中:P_[0]為調整前轉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_[1]為調整后轉股價。
即P_[0]=45.38元/股 ,D=0.42,P1=44.96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綜上,“立昂轉債”的轉股價格由當前的45.38元/股調整為44.96元/股。
調整后的轉股價格自2023年6月1日(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日)起生效。立昂轉債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停止轉股,2023年6月1日起恢復轉股。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 年 5 月 26日
證券代碼:605358 證券簡稱:立昂微 公告編號:2023-047
杭州立昂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42000元
● 相關日期
● 差異化分紅送轉: 否
一、 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5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 分配方案
1. 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 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676,852,411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4200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284,278,012.62元。
三、 相關日期
四、 分配實施辦法
1. 實施辦法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 自行發放對象
王敏文、衢州泓祥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曾用名:仙游泓祥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衢州泓萬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曾用名:仙游泓萬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上海金瑞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扣稅說明
?。?)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42000元;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42000元,待個人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
(2)對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公司根據《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 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按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后每股人民幣0.37800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退稅申請。
?。?)對于通過滬港通投資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有關規定,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按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后每股人民幣0.37800元。
?。?)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幣0.42000元。
?。?)對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定,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適用20%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即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37800元。
五、 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本次權益分派事項如有疑問,請通過以下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杭州立昂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法務部
聯系電話:0571- 86597238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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