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截至2023年5月25日,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票收盤價已連續19個交易日低于人民幣1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2月修訂)》(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9.2.1條(一)的規定,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僅發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
● 若公司股票觸及上述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將在15個交易日內對公司股票做出終止上市決定,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6.1條第二款的規定,交易類強制退市公司股票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請廣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9.2.3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出現連續1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的,應當在次一交易日發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后每個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盤價低于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止。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原因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2.1條(一)的規定,如果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人民幣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截至2023年5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盤價已連續19個交易日低于人民幣1元,公司股票存在因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二、股票停牌安排及終止上市決定的相關規定
若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人民幣1元,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將自該情形出現的次一交易日起,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2.7條的規定,上交所將自公司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2.1條第一款規定情形之日后15個交易日內,根據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作出是否終止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若公司股票觸及上述交易類強制退市情形,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6.1條第二款的規定,交易類強制退市公司股票不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歷次可能因股價低于面值被終止上市風險提示公告的披露情況
2023年4月26日,公司股票收盤價為0.99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幣1元。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2.3條第一款的規定,首次出現股票收盤價低于人民幣1元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發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一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27)。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9.2.3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出現連續10個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于1元的,應當在次一交易日發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其后每個交易日披露1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盤價低于1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之日止。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二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44),于2023年5月16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三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45),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四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48),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五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49),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六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50),于2023年5月20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七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52),于2023年5月23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八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53),于2023年5月24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九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54),于2023年5月25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第十次風險提示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56),本公告為公司可能觸發交易類強制退市的第十一次風險提示公告。
四、其他說明及風險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和公司控股股東三胞集團有限公司立案。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根據《告知書》認定情況,公司將觸及《股票上市規則》第9.5.2條(四)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詳見公司2023年4月19日披露的《關于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臨2023-02)。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調查事項的正式處罰決定,公司將全力配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工作,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如根據正式的處罰決定書,公司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2、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5.2條、9.5.5條的規定,鑒于公司根據上述《告知書》認定情況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20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3、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3.2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被疊加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4、公司2022年度內部控制被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最近連續3個會計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且202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報告顯示公司持續經營能力存在不確定性,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3.2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5、截至2023年5月25日,公司股票收盤價已連續19個交易日低于人民幣1元,即使后續1個交易日連續漲停,也將因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于人民幣1元而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
6、公司自2022年4月1日起啟動預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尚未就公司重整申請作出裁定,公司能否進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確定性。即使法院裁定受理對公司的重整申請,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敗而被宣告破產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公司將被實施破產清算,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9.4.13條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7、公司全資子公司宏圖三胞高科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圖三胞”)于2023年2月28日收到南京中院送達的《民事裁定書》,詳見公司同日披露的《關于全資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產清算的公告 》(公告編號:臨2023-014)。法院裁定受理宏圖三胞債權人對其破產清算的申請并指定管理人,該事項導致公司喪失對宏圖三胞的控制權,宏圖三胞不再納入公司合并報表范圍。公司將依據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和宏圖三胞破產清算的實際進展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最終影響以其破產清算執行結果和會計師審計結果為準。
公司董事會及經營管理層高度重視并密切關注公司當前股票價格走勢,并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有關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布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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