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浙江省興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興華高新科技”、“外國投資者”或“企業”)依據中國證監會(下稱“證監會”、“中國證監會”)出臺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8號〕)(下稱“《管理辦法》”)、《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令〔第205號〕),上海交易所(下稱“上海交易所”)出臺的《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上證指數發〔2023〕33號)(下稱“《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上證指數發〔2023〕35號)(下稱“《網上發行實施細則》”)、《上海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上證指數發〔2023〕36號)(下稱“《網下發行實施細則》”),中國證券業協會出臺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中證協發〔2023〕18號)(下稱“《承銷業務規則》”)、《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及其《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中證協發〔2023〕19號)(下稱“《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和《網下投資者分類評價和管理指引》”)等有關規定,及其上海交易所相關股票發行上市制度和全新操作指南等相關規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轉板。
民生工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證劵”或“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出任本次發行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
本次發行選用向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定項配股(下稱“戰略配售”)、線下向滿足條件的投資人詢價采購配股(下稱“網下發行”)、在網上向擁有上海市場非限購A 股股權與非限購存托總市值的社會里公眾投資者標價發售(下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初步詢價及在網上、網下發行由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中信證劵承擔組織落實。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在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部位進行,初步詢價和網下申購都通過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IPO網下詢價認購)(下稱“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開展,網上發行根據上海交易所交易軟件開展,請投資人仔細閱讀本公告。有關初步詢價和網下發行數字化的具體內容,請查閱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發布的《網下發行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
投資人可以通過下列網站地址(http://www.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listing/、http://www.sse.com.cn/ipo/home/)查看公示全篇。
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科學理財,仔細閱讀本公告以及在2023年5月26日(T-1日)發表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下稱“《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本公告只對新股發行事項扼要說明,不構成投資價值分析。投資人欲了解本次發行的具體情況,請認真閱讀2023年5月19日(T-6日)發表在上交所網站(www.sse.com.cn)的《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下稱“《招股意向書》”)。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在這里報請投資人特別關心《招股意向書》中“重大事情提醒”和“潛在風險”章節目錄,深入了解發行人的各類潛在風險,自主判定經營情況及升值空間,并謹慎作出決策。外國投資者受政冶、經濟發展、行業及運營管理能力產生的影響,經營情況很有可能發生改變,從而可能造成的經營風險由投資人自己承擔。
此次發行新股的上市事項將再行公示。
一、初步詢價結論及標價
浙江省興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人民幣普通股(A股)并且在新三板轉板(下稱“本次發行”)申請早已上海交易所科創板新股發售聯合會表決通過,并且已經證監會愿意申請注冊(證監批準〔2023〕803號)。外國投資者股票簡稱為“興華高新科技”,擴位稱之為“興華高新科技”,股票號為“688623”,該編碼與此同時用以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及網下申購,本次發行網上搖號編碼為“787623”。
本次發行選用戰略配售、網下發行和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
(一)初步詢價狀況
1、整體申請狀況
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期間為2023年5月24日(T-3日)9:30-15:00。截止2023年5月24日(T-3日)15:00,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根據上海交易所業務流程管理系統平臺(發售包銷業務流程)(下稱“業務流程管理系統平臺”)共收到354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8,726個配售對象的基本詢價報價信息內容,價格區段為50.23元/股-181.00元/股,擬股票數量總數為2,777,580億港元。配售對象的實際價格狀況請見本公告“附注:投資人價格信息統計表”。
2、投資人審查狀況
依據2023年5月19日(T-6日)發表的《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下稱“《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發布的參加初步詢價的網下投資者標準,經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審查,有1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2個配售對象未按規定給予資格審核或提供資料但不通過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資格審查;16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29個配售對象歸屬于嚴禁配股范疇。之上17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總共31個配售對象的價格已被確定為失效價格給予去除,相匹配擬股票數量總數為8,890億港元。實際參照附注“投資人價格信息統計表”里被標明為“失效價格”的那一部分。
去除之上失效價格后,其他354家網下投資者管理的8,695個配售對象所有合乎《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所規定的網下投資者的前提條件,價格區段為50.23元/股-181.00元/股,相匹配擬股票數量總數為2,768,690億港元。
(二)去除最大價格狀況
1、去除狀況
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根據去除以上失效價格后詢價采購結論,依照認購價錢從高到低進行篩選并算出每一個價格方面對應的總計擬認購總產量后,同一認購價格方面按配售對象的擬股票數量從小到大、同一認購價錢同一擬股票數量的按申報日期由晚至早、同一擬認購價錢同一擬股票數量同一認購這個時間(認購時間按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紀錄為標準)按上海交易所業務流程管理系統平臺一鍵生成的配售對象次序從后面到前順序排列,去除擬認購總產量中價格最大部分認購,去除的擬申購量不少于滿足條件的全部網下投資者擬認購總數的1%。當擬去除的最高級申報價格一部分里的最少價格和確立的發行價相同的情況下,對于該價錢里的申請可不會再去除。去除一部分不得參加線下及網上搖號。
經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協商一致,將擬認購價錢高過152.36元/股(沒有152.36元/股)的配售對象所有去除;擬認購價格是152.36元/股的配售對象中,股票數量低于450億港元的配售對象所有去除;擬認購價格是152.36元/股,計劃收購數量達到450億港元的,且認購時長均是2023年5月24日14:31:36:000的配售對象,按上海交易所業務流程管理系統平臺一鍵生成的配售對象從后面到前順序去除17個配售對象。之上總共去除95個配售對象,相匹配去除的擬認購總產量為28,110億港元,約為此次初步詢價去除失效價格后申請總產量2,768,690億港元的1.0153%。去除一部分不得參加線下及網上搖號。實際去除狀況請見“附注:投資人價格信息統計表”中備注名稱為“高價位去除”的那一部分。
2、去除后總體價格狀況
去除失效價格和最大價格后,參加初步詢價的投資人為343家,配售對象為8,600個,所有合乎《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所規定的網下投資者參與其中標準。本次發行去除失效價格和最大價格后剩下價格擬認購總產量為2,740,580億港元,總體認購倍率為2,787.15倍。
去除失效價格和最大價格后,網下投資者詳盡價格狀況,主要包括投資人名字、配售對象信息內容、認購價格和相對應的擬股票數量等相關資料請見“附注:投資人價格信息統計表”。
去除失效價格和最大價格后網下投資者剩下價格信息內容如下所示:
(三)發行價的明確
在去除失效價格及其最大價格一部分后,外國投資者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依據網下發行詢價報價狀況,綜合評定企業有效升值空間、可比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水平、行業類別二級市場估值水平等多個方面,綜合考慮網下投資者合理認購倍率、市場狀況、募資需求及包銷風險性等多種因素,共同商定本次發行價格是125.88元/股。此次確立的發行價不得超過去除最大價格一部分后網下投資者剩下報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并通過公布募資方法成立的證券基金(下稱“證券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下稱“社會保險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下稱“養老保險金”)、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下稱“年金基金”)、合乎《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的險資(下稱“險資”)和達標境外機構資產剩下報價的中位值和加權平均值的孰低值131.9636元/股。
此發行價相對應的股票市盈率為:
1、57.87倍(每股凈資產依照2022年度經會計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扣非前歸屬于母公司公司股東純利潤除于本次發行前總市值測算);
2、59.87倍(每股凈資產依照2022年度經會計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扣非后歸屬于母公司公司股東純利潤除于本次發行前總市值測算);
3、77.16倍(每股凈資產依照2022年度經會計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扣非前歸屬于母公司公司股東純利潤除于本次發行后總市值測算);
4、79.83倍(每股凈資產依照2022年度經會計事務所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審計扣非后歸屬于母公司公司股東純利潤除于本次發行后總市值測算)。
本次發行價錢確認后外國投資者上市時總市值為74.45億人民幣,企業2022年度經審計的扣非前后左右孰低的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純利潤為9,326.15萬余元,2022年度經審計的主營業務收入為37,175.05萬余元,即最近一年純利潤大于零且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rmb1億人民幣,達到在招股書中確立所選擇的總市值要求和財務指標分析上市標準,即《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第2.1.2條第(一)項的要求:
“(一)預計市值不少于rmb10億人民幣,最近幾年純利潤均大于零且總計純利潤不少于rmb5000萬余元,或是預計市值不少于rmb10億人民幣,最近一年純利潤大于零且主營業務收入不少于rmb1億?!?/p>
(四)合理價格投資人的明確
依據《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所規定的合理價格確認方法,擬申報價格不少于發行價125.88元/股,合乎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事前明確并公示的標準,且沒有被高價位去除的配售對象為本次發行的高效價格配售對象。
此次初步詢價中,44家投資人管理的1,325個配售對象申報價格小于本次發行價錢125.88元/股,相對應的擬股票數量為489,590億港元,詳細附注中備注名稱為“廉價未入選”一部分。
因而,此次網下發行遞交了合理報價的投資人數量達到300家,管理的配售對象數量為7,275個,相對應的合理擬股票數量總數為2,250,990億港元,為回拔前線下原始發行規模的2,289.24倍。合理價格配售對象名冊、擬認購價格和擬股票數量請參閱本公告“附注:投資人價格信息統計表”。合理價格配售對象能夠且必須按本次發行價錢參加網下申購。
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配股時對合理價格投資人與管理的配售對象存不存在嚴令禁止情況進行進一步審查,投資人應按照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需求進行一定的相互配合(包含但是不限于給予企業章程等工商登記資料、分配控股股東采訪、屬實提供一些普通合伙人社會關系名冊、相互配合其他關聯性調研等),如回絕相互配合或者其提交的材料不能清除它們的存在以上嚴令禁止情況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回絕向開展配股。
(五)與行業市盈率和相比上市公司估值水準較為
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T4754/2017)分類依據,企業所屬行業為C35專用設備制造業,截止到2023年5月24日(T-3日),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公布的C35專用設備制造業近期一個月均勻靜態市盈率為31.40倍。
主營與外國投資者相似的相比上市企業股票市盈率水準詳情如下:
信息來源:同花順軟件iFind,數據信息截止到2023年5月24日(T-3)。
注1:2022年扣非前/后EPS計算口徑:2022年扣非前/后歸屬于母公司純利潤/T-3日(2023年5月24日)總市值;
注2:市盈率計算可能出現個數差別,為四舍五入導致。
本次發行價錢125.88元/股相對應的外國投資者2022年扣非前后左右孰低的攤薄后股票市盈率為79.83倍,高過中證指數有限公司公布的外國投資者所在領域近期一個月均勻靜態市盈率,小于同業競爭可比公司2022年扣非前后左右孰低的靜態市盈率平均,出現將來外國投資者股票下跌為投資者產生虧損的風險性。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報請投資者關注經營風險,謹慎判斷發售市場定價合理化,客觀作出項目投資。有關情況詳細2023年5月26日(T-1日)發表的《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二、本次發行的相關情況
(一)個股類型
本次發行的個股為境外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發行數量和發售構造
本次發行股權數量達到1,478.5700億港元,占發行后企業總股本的比例是25.00%,均為公開發行新股,自然人股東沒有進行公開發售股權。此次發行后總市值為5,914.2700億港元。
本次發行原始戰略配售數量達到73.9285億港元,占發售總數量的5.00%,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約定的申購資產已經在規定的時間內所有匯至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指定銀行帳戶。本次發行最后戰略配售數量達到47.6644億港元,占發售總數的3.22%,原始戰略配售股票數與最后戰略配售股票數的差值26.2641億港元將回拔至網下發行。
戰略配售回拔后,網上網下回撥機制運行前,網下發行數量達到1,009.5556億港元,占扣減最后戰略配售總數后發行數量的70.55%;網上發行數量達到421.3500億港元,占扣減最后戰略配售總數后發行數量的29.45%。最后線下、在網上原始發售總計總數1,430.9056億港元,在網上及線下最后發行數量將依據回拔情況判斷。
(三)發行價
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依據初步詢價結論,綜合評定企業有效升值空間、可比公司二級市場估值水平、行業類別二級市場估值水平等多個方面,綜合考慮網下投資者合理認購倍率、市場狀況、募資需求及包銷風險性等多種因素,共同商定本次發行價格是125.88元/股。
(四)募資
外國投資者此次募投項目預估應用募資總金額65,157.78萬余元。按此次股價125.88元/股和1,478.5700億港元的新股上市總數測算,若本次發行取得成功,預估外國投資者募資總金額186,122.39萬余元,扣減約19,486.52萬余元(未稅)的發行費后,預估募資凈收益166,635.87萬余元(若有末尾數差別,為四舍五入而致)。
(五)網上網下回撥機制
本次發行在網上網下申購將在2023年5月29日(T日)15:00與此同時截至。在網上、網下申購完成后,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在2023年5月29日(T日)依據在網上網下申購整體情況再決定是否運行回撥機制,對線下和網上發行規模進行控制?;負軝C制的運行將依據在網上投資人基本合理認購倍率明確:
在網上投資人基本合理認購倍率=在網上合理股票數量/回拔前網上發行總數。
相關回撥機制的日程安排如下所示:
1、在網上、線下均獲得全額申購的情形下,若在網上投資人基本合理認購倍率不得超過50倍,將不會運行回撥機制;若在網上投資人基本合理認購倍率超出50倍但小于100倍(含)的,需從線下向在網上回拔,回拔比例是此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5%;在網上投資人基本合理認購倍率超出100倍,回拔比例是此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10%;回拔后無限售期的網下發行總數原則上不超過此次發行無限售期股票數的80%;本款所稱的公開發行股票總數指扣減戰略配售股票數后線下、網上發行總產量;
2、若網上搖號不夠,能夠回拔款網下投資者,向線下回拔后,合理價格投資人仍無法全額認購的情形下,則中斷發售;
3、在網下發行沒有獲得全額認購的情形下,不夠一部分不往在網上回拔,中斷發售。
當發生回拔的情況之下,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及時運行回撥機制,并且于2023年5月30日(T+1日)在《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下稱“《網上發行申購情況及中簽率公告》”)中公布。
(六)限售期分配
本次發行的股票里,網上發行的個股無商品流通限定及限售期分配,自此次公開發行個股在上交所上市的時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為占比限購方法,網下投資者理應服務承諾其獲配股票數的10%(向上取整測算)限售期限為自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發售的時候起6月。即每一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里,90%的股權無限售期,自此次發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買賣的時候起就可以商品流通;10%的股權限售期為6月,限售期自此次發行新股在上交所上市買賣的時候起算起。網下投資者參加基本詢價報價及網下申購時,不用向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好限售期分配,一旦價格則視為接納本公告所公布的線下限售期分配。
發展戰略配售股份限購分配詳細“三、戰略配售”。
(七)本次發行的主要時間分配
注:1、T日為網上網下發售認購日;
2、以上時間均是交易時間,如遇到重大突發事件危害本次發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及時公示,改動本次發行日程表;
3、若因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系統異?;蛘叻强煽匦栽斐删W下投資者不能正常使用其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開展初步詢價或網下申購工作中,請網下投資者及時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聯絡。
(八)擬上市地址
上海交易所科創板上市。
(九)包銷方法
余額包銷。
三、戰略配售
(一)參加目標
本次發行中,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為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中信證劵集團有限公司)投股,無外國投資者管理層骨干員工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及其它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分配。
截止到公示公布之時,以上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已經與外國投資者簽定戰略配售協議書。有關此次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的審查狀況詳細2023年5月26日(T-1日)公示的《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戰略配售事項的專項核查意見》和《北京市微明律師事務所關于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核查事項的法律意見書》。
(二)獲配結論
2023年5月25日(T-2日),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依據初步詢價結論,共同商定本次發行價格是125.88元/股,本次發行總數量大約為186,122.39萬余元。
根據《實施細則》,本次發行經營規模10億元以上、不夠20億人民幣,本次發行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投股比例是 4%,但不超過人民幣 6,000 萬余元。中信證劵集團有限公司已全額交納戰略配售申購資產,此次獲配股票數47.6644億港元,獲配股票數相匹配總金額59,999,946.72元。原始交款金額超過最后獲配股票數相匹配金額的不必要賬款,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2023年6月2日(T+4日)以前,根據交款原途徑退還。
綜上所述,本次發行最后戰略配售結論如下所示:
(三)戰略配售回拔
根據2023年5月19日公示的《發行安排及初步詢價公告》,本次發行原始戰略配售發行數量為73.9285億港元,占本次發行數量5.00%,本次發行最后戰略配售股票數47.6644億港元,占本次發行數量3.22%,最后戰略配售數量以及原始戰略配售數量差值26.2641億港元將回拔至網下發行。
(四)限售期分配
中信證劵集團有限公司服務承諾得到此次配股的股票限售期限為自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發售的時候起24月。
限售期期滿后,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對獲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證監會和上海交易所有關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
四、網下發行
(一)參加目標
經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確定,可參加此次網下申購的投資人數量達到300家,合理價格配售對象為7,275個,其相對應的合理擬認購總產量為2,250,990億港元。參加初步詢價的配售對象可以通過上海交易所管理系統平臺查詢其價格是不是為全面價格及合理擬股票數量。
(二)網下申購
在初步詢價期內遞交合理報價的網下投資者管理的配售對象務必參加本次發行的網下申購,根據該網站之外形式進行認購的視為無效。
1、網下申購時間是在2023年5月29日(T日)9:30-15:00。網下投資者必須要在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交易網站向其管理方法的高效價格配售對象上傳認購紀錄。認購記錄中申購價格是本次發行價錢125.88元/股,股票數量向其合理價格相對應的合理擬股票數量。網下投資者為參加認購的所有配售對象上傳認購紀錄后,理應一次性全都遞交。網下申購期內,網下投資者可數次遞交認購紀錄,但是以最后一次遞交的所有認購紀錄為標準。
2、在網下申購環節,網下投資者不用繳納認購資產,獲配之后在2023年5月31日(T+2日)交納申購資產。
3、網下申購時,投資人配售對象名字、股票賬戶名字、股票賬戶號及其金融機構收付款賬號務必對于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注冊的信息內容一致,不然視為無效認購。
4、合理價格配售對象未參加認購或者未全額參加認購、得到基本配股后未能及時全額交納申購資產及其存有別的違背《網下投資者管理規則》違法行為的投資人,將被稱作違反規定并需承擔違反規定義務,主承銷商將公示違反規定狀況,并把違反規定狀況立即報證監會、中國證券業協會辦理備案。
5、合理價格配售對象在認購及持倉等多個方面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及證監會、上海交易所和中國證券業協會的相關規定,并自主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發布基本配股結論
2023年5月31日(T+2日),外國投資者和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證券日報》上發表《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下稱“《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及網上中簽結果公告》”),基本內容本次發行得到配股的網下投資者名字、每一個獲配網下投資者的價格、股票數量、基本獲配總數、限購與非限購的股權總數、獲配額度等相關信息,及其初步詢價期內提供可靠價格但并未參加認購或具體股票數量顯著低于價格時擬股票數量的網下投資者信息內容。之上公示一經發刊,即視作已經向參加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送到獲配繳款通知。
(四)申購資金繳納
2023年5月31日(T+2日)16:00前,得到基本配股資質的網下投資者應依據發行價及與管理的配售對象獲配股權總數,從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銀行帳戶向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網下發行專用賬戶全額劃付申購資產,申購資產應當于2023年5月31日(T+2日)16:00前至賬。請股民留意資產在途時間。
1、申購賬款計算
每一配售對象應交申購賬款=發行價×基本獲配總數
2、申購賬款的繳納及帳戶規定
網下投資者應當依據下列標準開展資產劃付,不符合有關要求就會造成配售對象獲配新股上市失效。
(1)網下投資者劃到申購資金銀行帳戶應當與配售對象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登記的銀行帳戶一致。
(2)申購賬款須劃至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清算銀行辦理的網下發行專用賬戶,每一個配售對象只能選其中之一開展劃賬。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各個清算銀行辦理的網下發行專用賬戶信息和各清算金融機構聯系電話詳細中國結算網址(http://www.chinaclear.cn)“服務保障—業務流程材料—銀行信息表”欄中“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網下發行專用賬戶信息內容”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清算金融機構網下發行專用賬戶一覽表”,在其中,“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QFII清算金融機構網下發行專用賬戶一覽表”里的有關帳戶只適用于QFII清算銀行托管的QFII劃付有關資產。
(3)為確保賬款立即到帳、提升劃賬高效率,提議配售對象向對于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金融機構收付款賬號同一銀行線下申購資產專用賬戶劃賬。劃賬時要在電匯憑證備注名稱中標明配售對象股票賬戶號及本次發行股票號“688623”,如不標明或備注信息不正確可能導致劃賬不成功、申購失效。比如,配售對象股東賬戶為B123456789,則需在附表里填好:“B123456789688623”,證券賬號和股票號正中間不必加空格符什么的一切標記,以免造成電子器件劃賬。網下投資者好似日獲配多個新股上市,請盡快按每一只新股上市各自交款。同一天獲配多個新股上市的現象,如只匯一筆合計額度,合拼交款就會造成進賬不成功,所產生的后果由投資人自己承擔。賬款劃到后請盡快登錄上海交易所互聯網技術買賣平臺查詢資產到帳狀況。
3、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依照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所提供的具體劃撥資金合理配售對象名冊確定最后合理申購。得到基本配股的網下投資者未能及時全額交納新股申購資金,外國投資者與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將視它為毀約,將在2023年6月2日(T+4日)在《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發行結果公告》(下稱“《發行結果公告》”)中直接公布,并把毀約狀況報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辦理備案。
(下轉A11版)
民生工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關浙江省興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初次
公開發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轉板戰略配售事項重點審查建議
上海交易所:
依據貴所出臺的《上海證券交易所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實施細則》(下稱“《業務實施細則》”),中國證監會(下稱“中國證監會”)出臺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中國證券業協會(下稱“中國證券業協會”)出臺的《首次公開發行證券承銷業務規則》(下稱“《承銷規則》”)等有關規定,民生工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信證劵”、“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做為浙江省興華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興華高新科技”、“外國投資者”或“企業”)申請辦理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且在新三板轉板(下稱“本次發行”)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按法規對興華高新科技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展開了審查。
詳細情況及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重點審查建議如下所示:
一、戰略配售基本概況
本次發行涉及到的發展戰略配售對象一共有1名,為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中信證劵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民生投資”),此外沒有其他參加此次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分配。本次發行涉及到的參加此次戰略配售的投資人不得超過10名,合乎《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
(一)戰略配售總數
此次擬公開發行股票數量達到1,478.5700億港元,占公司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是25.00%,均為公開發行新股,自然人股東沒有進行公開發售股權。本次發行原始戰略配售數量達到73.9285億港元,占本次發行總數比例為5.00%,不得超過本次發行數量20%,合乎《業務實施細則》第三十七條的相關規定。最后戰略配售數量以及原始戰略配售數量差值一部分最先回拔至網下發行。
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民生投資預估投股比例是此次發行數量5.00%,即73.9285億港元,但不超過人民幣4,000萬余元。如本次發行規模達到10億人民幣,將按照相關規定的需求自動調節參加戰略配售比例及數額,實際數量和額度將于T-2日明確發行價后確定。民生投資投股占比及額度合乎《業務實施細則》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
(二)發展戰略配售對象
參加本次發行戰略配售的對象是民生投資,詳情如下:
1、基本概況
2、大股東和實控人
經核實,民生工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擁有民生投資100%股份,為民生投資的大股東。民生投資無實際控制人。
3、戰略配售資質
民生投資為外國投資者保薦代表人的另類投資分公司,具有戰略配售資質,合乎《業務實施細則》第四章有關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投股的有關規定。
4、關聯性
經核實,民生工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做為本次發行的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擁有民生投資100%股份,民生投資向其控股子公司。
經核實,截止到本專項報告出示日,民生投資與外國投資者無關聯性。
5、參加戰略配售的申購自有資金
依據民生投資的書面承諾,它以自籌資金參加申購。經核實民生投資近期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民生投資的周轉資金足夠遮蓋它與外國投資者簽訂的戰略配售合同的申購資產。
(三)限售期限
民生投資此次投股獲配個股的限售期為24月,限售期自此次公開發行個股在上交所上市的時候起算起。
限售期期滿后,民生投資對獲配股份的高管增持可用證監會和上海交易所有關股份減持的相關規定。
(四)戰略配售協議書
外國投資者已經與民生投資簽署了《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與民生證券投資有限公司關于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之戰略配售協議》(下稱“《戰略配售協議》”)。依據《戰略配售協議》,本次發行中發展戰略配售對象允許依照約定書相關條款條件,申購外國投資者此次公開發行股權,服務承諾不參加本次發行初步詢價,并依據外國投資者和主承銷商確立的發行價申購其服務承諾申購的股票數。
二、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的選擇標準及配股資質
依據《業務實施細則》第四十條的有關規定,參加外國投資者戰略配售的投資人主要包含:與外國投資者生產經營活動具備戰略伙伴關系而長期合作愿景的大企業或者其下屬單位;具備長期性投資意愿的大型保險公司或者其下屬單位、國家級別大中型股權投資基金或者其下屬單位;以公布募資方法開設,具體投資建議包含項目投資戰略配售證劵,并以封閉式方法運轉的證券基金;參加科創板上市投股的保薦代表人有關分公司;發行人的高管人員與骨干員工參加此次戰略配售成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合乎相關法律法規、交易規則所規定的投資人。
民生投資現階段合理合法存續期,為保薦代表人中信證劵依規成立的另類投資分公司。因而,民生投資合乎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戰略配售的選擇標準規定,具備參加外國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戰略配售資格,合乎《業務實施細則》第四十條的有關規定。
三、存不存在嚴令禁止配股狀況
依據外國投資者及參加本次發行戰略配售的投資人民生投資所提供的有關承諾書及《戰略配售協議》,并且經過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審查,本次發行戰略配售不會有以下情形:
1、外國投資者和主承銷商向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服務承諾上市以來股票價格將增漲,或是股票價格若未增漲會由外國投資者購買個股或是給與任何方式的經濟補償金;
2、主承銷商以服務承諾對承銷費用分為、詳細介紹參加別的外國投資者戰略配售、退還新股配售經紀傭金等為條件引進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
3、外國投資者上市以來申購外國投資者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管理的證券基金;
4、外國投資者服務承諾在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獲配股份的限售期內,委派與本投資人存有關聯性工作的人員出任發行人的執行董事、公司監事及高管人員,但發行人的高管人員與骨干員工開設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參加戰略配售除外;
5、除《業務實施細則》第四十條第三項要求的情形外,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應用非自有資金申購外國投資者個股,或是存有接納別的投資人授權委托或由別的投資人參加此次戰略配售的情況;
6、別的直接和間接開展內幕交易的舉動。
四、侓師審查建議
依據本次發行發售包銷相關工作的專項法律顧問北京微明法律事務所開具的《北京市微明律師事務所關于浙江雙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核查事項的法律意見書》之審查結果:“民生投資做為參加此次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其選擇規范合乎《管理辦法》、《業務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具有參加此次戰略配售的配股資質;民生投資參加本次發行戰略配售不會有《業務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中規定的嚴令禁止情況?!?/p>
五、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的審查具體情況
保薦代表人(主承銷商)覺得:外國投資者本次發行戰略配售的相關情況為保薦代表人分公司參加申購外國投資者個股;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的選擇規范、配股資質符合規定要求;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約定的申購總數、申購額度及限售期分配符合規定要求;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參加本次發行戰略配售不會有《業務實施細則》第四十一條所規定的嚴令禁止情況;外國投資者與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簽署的戰略配售協議書真實有效;參加戰略配售的投資人已服務承諾按照規定立即全額交納申購資產。
消費界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傳播內容僅以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我們會及時處理,舉報投訴郵箱:Jubao_404@163.com,
未經書面授權不得復制或建立鏡像,違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贏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粵ICP備14076428號
粵公網安備 440307020053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