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一、股東會會議召開狀況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十屆股東會第一次會議報告和材料于2023年5月16日以郵件方法傳出,于2023年5月26日在企業五樓會議廳以當場和通信緊密結合方法舉辦。此次會議應參與決議的董事長9人,具體參與決議的董事長9人,在其中參與現場會議的執行董事6人,執行董事楊濤老先生、李雯女性、劉祖雄老先生通訊表決。
出席會議執行董事一致舉薦由執行董事史文明老先生組織此次會議,企業一部分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列席。此次會議的舉行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決議狀況
1、競選企業第十屆股東會老總
參加投票表決的執行董事一致競選楊濤先生為企業第十屆股東會老總,任職期與第十屆股東會一致。
贊同9人,抵制0人,放棄0人
2、競選企業第十屆股東會專業委員會
(1)第十屆股東會發展戰略委員會為金明偉老先生、熊富華老先生、楊濤老先生,在其中金明偉先生為召集人;
(2)第十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組員為主華先生、金明偉老先生、熊富華老先生,在其中王玉先生為召集人;
(3)第十屆股東會候選人·薪酬與考核委員會組員為熊富華老先生、金明偉老先生、王玉老先生,在其中熊富華先生為召集人;
(4)第十屆股東會內控制度委員會為熊富華老先生、王玉老先生、金明偉老先生,在其中熊富華先生為召集人。
贊同9人,抵制0人,放棄0人
3、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允許聘用史文明先生為總經理,任職期與第十屆股東會一致。(個人簡歷附后)
獨董對于該提案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
贊同9人,抵制0人,放棄0人
4、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議案》;
允許聘用張如賓先生為副總;段靜女性為副總;余瑞華先生為副總、財務主管;李素英女性為副總;薛倩女性為總法律顧問;王蕾女性為副總。
之上高管人員任職期與第十屆股東會一致。(有關人員簡歷附后)
獨董對于該提案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
贊同9人,抵制0人,放棄0人
5、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第十屆董事會秘書的議案》;
允許聘用段靜女性為第十屆董事長助理,任職期與第十屆股東會一致。(個人簡歷附后)
獨董對于該提案發布了贊同的單獨建議。
贊同9人,抵制0人,放棄0人
6、審議通過了《關于聘任公司證券事務代表的議案》;
允許聘用周京艷女性為公司發展證券事務代表,任職期與第十屆股東會一致。(個人簡歷附后)
贊同9人,抵制0人,放棄0人
三、手機上網公示配件(配件)
特此公告。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配件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股東會第一次會議審議事項單獨建議
依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規范運作》等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規定,我作為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的獨董,仔細研究和核查了公司提供第十屆股東會第一次會議的相關提案與相關信息后,經謹慎思索,根據公布、公平、客觀性標準,對相關事宜發布如下所示建議:
此次會議審議關于聘用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和聘任董事長助理的議案,是依據《公司法》、《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工作細則》等有關規定所提出的,大家對企業聘用的高管人員的簡歷等相關資料展開了用心查看,對于我們來說:此次董事會的候選人決議程序合法合理,聘用的高管人員和董事長助理具有出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格、能力及專業素養,可以執行相對應崗位職責,沒有發現有《公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規范運作》《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的不可出任高管人員的情況,也沒有發現有受到證監會、證交所懲罰和懲戒的不良信用記錄。大家表示同意其聘用結論。
獨董:金明偉、王玉、熊富華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配件:有關人員簡歷
1、史文明,男,37歲,中國共產黨員,經濟學碩士,高級會計師。2017年7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2022年8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2023年2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列任陽光凱迪集團公司人力資源核心人力資源總監;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科長,擔任武漢東湖高新科技園區發展有限公司產品總監、武漢東湖高新經營發展趨勢有限公司總經理、武漢東湖高新科技園區發展有限公司武漢項目公司副總經理;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委委員、副總;湖北聯投鄂東集團有限公司領導班子、老總;湖北聯投鄂東集團有限公司領導班子、老總;在職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紀委委員、經理,湖北聯投鄂東集團有限公司紀委委員。
史文明老先生未參加湖北基本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企業決策、未主抓除我們公司之外的業務流程、未能大股東企業領到薪資,其以上就職不違背《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法規、規章制度及行政規章所規定的有關上市公司高管人員自覺性的有關規定及標準。
2、張如賓,男,56歲,本科文憑,工程師、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一級建造師。2015年3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2012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公司高級工程師;列任企業工程預算主管、成本費部經理;參股子公司武漢市名校房地產業公司副總經理;2013年4月至2015年3月任湖北路橋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3、段靜,女,45歲,產業鏈經濟學碩士,注冊會計。2015年10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助理,2017年7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曾擔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主管會計、部長、科長。
4、余瑞華,男,44歲,中國共產黨員,本科文憑,高級會計,注冊會計。2021年5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財務主管,2022年2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董事。曾擔任湖北協同發展趨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會計總公司費用預算運營部副部長、湖北路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紀委委員、財務經理。
5、李素英,女,47歲,中國共產黨員,本科文憑,正高職院校高級會計師。2021年10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1995年至2021年在湖北省路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列任人力資源經理、黨群工作部科長、黨委委員;湖北路橋集團興源勞動服務有限公司總經理。
6、薛倩,女,39歲,中國共產黨員,研究生文憑,2011年3月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2022年4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法律顧問。2011年迄今在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列任財務審計法律事務部科長、風險控制副總監。
7、王蕾,女,40歲,中國共產黨員,經濟學碩士。2012年迄今在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中,2023年4月起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列任武漢東湖高新科技園區發展有限公司產業鏈拓展部主管、部長、科長;湖北協同發展趨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戰略規劃公司辦公室高級經理;在職武漢東湖高新科技園區發展趨勢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8、周京艷,女,44歲,本科文憑,高端運營師。2009年1月迄今在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任證券事務代表。曾擔任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法務專員兼機要員。
證券代碼:600133 證券簡稱:東湖高新 公示序號:臨2023-044
可轉換債券編碼:110080 可轉換債券通稱:東湖可轉債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定公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此次會議是不是有無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到場狀況
(一) 股東會舉行的時長:2023年5月26日
(二) 股東會舉辦地點:湖北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花城大道9號武漢軟件新城1.1期A8棟A座一樓多媒體會議室
(三) 列席會議的普通股票公司股東和修復表決權的優先股以及擁有股權狀況:
(四) 表決方式是否滿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交流會組織情況等。
此次會議由企業第九屆股東會集結,經公司過半數執行董事一同舉薦,此次會議由執行董事史文明老先生組織。此次會議以當場網絡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決議,大會的集結、舉辦和表決方式合乎《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此次會議決議合理。
(五) 董事、公司監事和董事長助理的參加狀況
1、 企業在位執行董事8人,當場及通信方式參加6人,執行董事楊濤老先生、執行董事劉祖雄老先生因工未出席本次股東會;
2、 企業在位公司監事3人,當場及通信方式參加3人;
3、 董事長助理出席本次股東會;企業一部分高管人員出席此次股東會。
二、 提案決議狀況
(一) 非累積投票提案
1、 提案名字:企業2022年年報和本年度報告摘要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 提案名字:企業2022年年度財務決算匯報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3、 提案名字:企業2022年本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4、 提案名字:企業2022年本年度股東會工作總結報告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5、 提案名字:企業2022年本年度監事會工作匯報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6、 提案名字:企業2023年年度財務預算匯報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7、 提案名字:企業2023年本年度融資方案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8、 提案名字:企業2023年本年度貸款擔保方案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本提案為特別決議事宜,該提案得到合理投票權股權總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據。
9、 提案名字:企業2023年本年度國有獨資及子公司為顧客住房貸款給予保證擔保方案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本提案為特別決議事宜,該提案得到合理投票權股權總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據。
10、 提案名字:企業2023年本年度預估日常關聯交易的提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本提案內容涵蓋關聯方交易,關系公司股東湖北基本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650,053股,對該提案回避表決。
11、 提案名字:有關聘任會計事務所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12、 提案名字:有關聘任內部控制審計組織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13、 提案名字:關于企業兌現職業執行董事2022年本年度薪資余額提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14、 提案名字:有關公司全資子公司擬計劃發售資產支持票據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15、 提案名字:有關擬申請可續簽(無固定期限)借款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16、 提案名字:有關接納關聯企業給予融資擔保公司并支付擔保費用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本提案內容涵蓋關聯方交易,關系公司股東湖北基本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650,053股,對該提案回避表決。
17、 提案名字:有關改動《公司章程》并登記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本提案為特別決議事宜,該提案得到合理投票權股權總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據。
18、 提案名字:關于修訂《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19、 提案名字:有關控股子公司擬與關聯企業簽署施工總承包(EPC)合同書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本提案內容涵蓋關聯方交易,關系公司股東湖北基本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650,053股,對該提案回避表決。
20.00、提案名字:競選第十屆股東會獨董的議案
20.01競選金明偉為公司發展第十屆股東會獨董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0.02提案名字:競選王華為集團第十屆股東會獨董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0.03提案名字:競選熊新華為集團第十屆股東會獨董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1.00、提案名字:競選第十屆股東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21.01競選楊濤為公司發展第十屆董事會董事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1.02提案名字:競選李雯為公司發展第十屆董事會董事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1.03提案名字:競選史文明為公司發展第十屆董事會董事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1.04提案名字:競選劉祖雄為公司發展第十屆董事會董事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1.05提案名字:競選陳偉霆為公司發展第十屆董事會董事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1.06提案名字:競選余瑞華為集團第十屆董事會董事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2、提案名字:有關第十屆股東會獨立董事薪酬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3.00、提案名字:競選第十屆職工監事非職工監事的議案
23.01競選肖羿為公司發展第十屆監事會監事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3.02提案名字:競選許文為公司發展第十屆監事會監事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4、提案名字:有關控股子公司擬與關聯企業簽署工程總承包合同書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本提案內容涵蓋關聯方交易,關系公司股東湖北基本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650,053股,對該提案回避表決。
(二) 股票分紅按段決議狀況
提案號:3提案名字:企業2022年本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三) 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東決議狀況
(四) 有關提案決議的相關說明
1、 此次會議議案第8、9、17項內容是特別決議事宜,該提案得到合理投票權股權總量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據;
2、 此次會議議案第10、16、19、24項內容涵蓋關聯方交易,關系公司股東湖北基本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68,650,053股,對提案10、16、19、24回避表決。
三、 律師見證狀況
1、 此次股東會印證的法律事務所:北京德恒(武漢市)法律事務所
侓師:王曦、黃操
2、 律師見證結果建議:
公司本次股東會召集人資質、參加/列席工作人員資質真實有效;公司本次股東會的集結和舉辦程序流程、決議流程和決議結論合乎《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政策法規、行政規章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此次股東會所形成的決定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2023年5月27日
● 手機上網公示文檔
經公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名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 上報文檔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加蓋股東會公章的股東會議決議
證券代碼:600133 證券簡稱:東湖高新 公示序號:臨2023-046
可轉換債券編碼:110080 可轉換債券通稱:東湖可轉債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屆職工監事第一次會議決議公示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部公司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舉辦狀況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第十屆職工監事第一次會議報告和材料于2023年5月16日以郵件方法傳出,于2023年5月26日在企業五樓會議廳以當場和通信緊密結合方法舉辦。此次會議的舉行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此次會議應參與決議的公司監事3人,具體參與決議的公司監事3人,在其中參與現場會議公司監事2人,公司監事肖羿老先生通訊表決。
此次會議由所有公司監事一致舉薦由職工監事董彬女性組織,合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決議狀況
競選企業第十屆監事會監事長
大會一致競選肖羿先生為企業第十屆監事會監事長。
贊同: 3人 抵制:0 人 放棄: 0 人
特此公告。
武漢東湖高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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