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財務總監吳偉良老先生確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資料一致。
特別提醒:
杭州市先鋒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2月4日公布了《關于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的預披露公告》,公司財務總監吳偉良老先生方案在公告公布的時候起15個交易日內后6個月(潛伏期內不大股東減持),以集中競價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權總計不得超過24,2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2%。主要內容詳細2023年2月4日發表于《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的有關公示。
目前為止,吳偉良老先生高管增持時間以及高管增持總數都已一半以上,依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現就減持計劃執行工作進展公告如下:
一、股東減持股份狀況
表明:本公告公布股份比例具體到小數點后四位,股份比例測算需按四舍五入標準列報,如存有偏差均是四舍五入造成,相同。
二、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倉狀況比照
三、其他一些表明
1、此次減持計劃并未執行結束,吳偉良老先生將依據市場走勢、企業股價等多種因素再決定是否繼續執行此次股份減持方案,具體高管增持時長、高管增持價格也是有待觀察。
2、吳偉良老先生此次減持計劃未違背《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
3、吳偉良老先生嚴格執行預披露公示公布的減持計劃,沒有違背已公布的減持計劃的情況。
4、此次減持計劃的實行不會造成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的持續運營造成影響。
四、備查簿文檔
1、吳偉良老先生開具的《股份減持計劃實施進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市先鋒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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