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920證券簡稱:世運電路公告編號:2023-037
轉債代碼:113619轉債簡稱:世運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調整前世運轉債轉股價格:19.32元/股
調整后世運轉債轉股價格:18.72元/股
本次轉股價格調整實施日期:2023年6月2日
一、可轉債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0]3160號文核準,廣東世運電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向社會公開發行了10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并于2021年2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轉債簡稱“世運轉債”,轉債代碼“113619”)?!笆肋\轉債”存續起止日期為2021年1月20日至2027年1月19日,轉股起止日期為2021年7月26日至2027年1月19日,初始轉股價格為26.50元/股。
二、可轉債轉股價格調整依據
根據《廣東世運電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發行條款及中國證監會關于可轉債發行的有關規定,本次可轉債發行后,當公司因發生派發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不包括因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時,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后轉股價。
三、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實施完成后“世運轉債”轉股價格調整情況
根據公司202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將實施2022年度分紅派息方案,具體內容為:公司擬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6.00元(含稅)。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總股本532,175,355股,以此計算合計擬派發現金紅利319,305,213.00元(含稅)。本次權益分派的除權除息日為2023年6月2日。《世運電路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3-036)同時在《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披露。
本次轉股價格調整前,“世運轉債”的轉股價格為19.32元/股。根據上述轉股價格調整依據,本次權益分配實施后,“世運轉債”的轉股價格調整為18.72元/股。
四、其他
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日(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世運轉債”(轉債代碼:113619)將停止轉股,自2023年6月2日起,“世運轉債”轉股價格由19.32元/股調整為18.72元/股,并于同日恢復轉股。
特此公告。
廣東世運電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6日
證券代碼:603920證券簡稱:世運電路公告編號:2023-036
轉債代碼:113619轉債簡稱:世運轉債
廣東世運電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6元
●相關日期
●差異化分紅送轉:否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2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532,175,355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6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319,305,213.00元(含稅)。
注:上述總股本數為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數據,如因可轉債轉股導致總股本增加,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三、相關日期
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放對象
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東新豪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鶴山市聯智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沃澤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自行發放現金股利。
3.扣稅說明
?。?)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由公司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及《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規定,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0.6元。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在股權登記日后轉讓股票時,將按照上述通知有關規定執行差別化個人所得稅,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實際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至公司,公司將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于持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的現金紅利,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定,按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股人民幣0.54元。
?。?)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由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按照10%的稅率統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扣稅后實際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54元。如QFII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對于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通過“滬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東,其現金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根據《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的規定,該現金紅利將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54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稅收優惠政策,可按照相關規定自行辦理。
?。?)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所得稅,由其自行繳納,公司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0.6元。
五、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本次權益分派實施如有疑問,請根據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證券事務部
聯系電話:0750-8911768
特此公告。
廣東世運電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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