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1、擔保人:深圳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上市公司”)
2、被擔保人:華強半導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強半導體”)、聯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聯匯”)、湘海電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湘?!保恐Z(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淇諾”),前述被擔保人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3、擔?;厩闆r介紹
根據被擔保人電子元器件授權分銷業務開展的實際需要,公司2020年5月為各被擔保人(以下統稱為“聯名被擔保人”)共同向香港上海匯豐銀行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豐銀行”)申請聯名授信提供了10,000萬美元的擔保(該擔保的具體情況詳見公司2020年5月30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關于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以下簡稱“原擔?!保hb于原擔保即將到期,為保障聯名被擔保人業務的正常開展,公司與匯豐銀行重新簽訂了擔保文件,擔保金額為10,0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為71,000萬元),擔保期限為自擔保文件簽署之日起36個月。在該聯名授信項下的任何一個時點,聯名被擔保人向匯豐銀行申請貸款或授信的未償還總額不得超出10,0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為71,000萬元)。在前述新的擔保文件簽署同時,原擔保撤銷。
4、聯名被擔保人相關擔保額度審議情況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開董事會會議、2023年4月12日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預計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自2023年4月12日起未來十二個月為聯名被擔保人等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公司向銀行申請聯名授信提供人民幣269,500萬元的擔保額度(以下簡稱“預計擔保額度”)。該議案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刊登在《證券時報》和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本次擔保及撤銷擔保前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對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申請聯名授信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111,950萬元,可用擔保額度為人民幣269,500萬元;本次擔保及撤銷擔保后公司和/或控股子公司對控股子公司向銀行申請聯名授信的擔保余額為人民幣111,950萬元,可用擔保額度為人民幣198,500萬元。
公司本次為聯名被擔保人提供擔保屬于前述預計擔保額度范圍內的擔保,根據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董事長審批同意了本次擔保和撤銷擔保相關事宜。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上述事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二、聯名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一)華強半導體有限公司
1、名稱:華強半導體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灣街38-40號華衛工貿中心5樓12室
3、成立時間:2013年11月8日
4、主營業務:電子元器件授權分銷
5、負責人:鄭毅
6、注冊資本:6,000萬美元
7、與公司關系:華強半導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與公司關系結構圖如下:
8、主要財務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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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華強半導體不是失信被執行人,未受到失信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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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稱:聯匯(香港)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灣街38-40號華衛工貿中心5樓12-13室
3、成立時間:2008年5月5日
4、主營業務:電子元器件授權分銷
5、負責人:鄭毅
6、注冊資本:5,200萬港元
7、與公司關系:聯匯(香港)有限公司為公司控股子公司,與公司關系結構圖如下:
8、主要財務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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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香港聯匯不是失信被執行人,未受到失信懲戒
(三)湘海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1、名稱:湘海電子(香港)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灣街38-40號華衛工貿中心18樓01室至05室和13至15室
3、成立時間:2012年9月19日
4、主營業務:電子元器件授權分銷
5、負責人:楊林
6、注冊資本:3,220萬美元
7、與公司關系:香港湘海為公司全資子公司,與公司關系結構圖如下:
8、主要財務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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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香港湘海不是失信被執行人,未受到失信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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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稱:淇諾(香港)有限公司
2、住所:香港新界沙田火炭坳背灣街38-40號華衛工貿中心5樓12-13室
3、成立時間:2015年8月26日
4、主營業務:電子元器件授權分銷
5、負責人:鄭毅
6、注冊資本:100萬美元
7、與公司關系:香港淇諾為公司控股子公司,與公司關系結構圖如下:
8、主要財務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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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香港淇諾不是失信被執行人,未受到失信懲戒
三、擔保的主要內容
1、擔保事項:為華強半導體、香港聯匯、香港湘海、香港淇諾共同向匯豐銀行申請聯名授信提供擔保,在任一時點,聯名被擔保人向匯豐銀行申請貸款或授信的未償還總額不超過10,0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為71,000萬元)。
2、擔保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3、擔保期限:自擔保文件簽署之日起36個月。
4、擔保金額:總金額不超過10,000萬美元,折合人民幣約為71,000萬元。
5、被擔保人其他股東同比例擔保或反擔保情況:
?。?)華強半導體、香港湘海為公司全資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東同比例擔?;蚍磽5那闆r。
(2)公司控制香港聯匯70%的股權,其他合計控制香港聯匯30%股權的股東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應擔保,但以最高額房產抵押的方式向公司提供連帶責任反擔保。
?。?)公司控制香港淇諾60%的股權,其他合計控制香港淇諾40%股權的股東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應擔保,但以最高額股權質押的方式向公司提供連帶責任反擔保。
四、董事會意見
1、本次擔保的被擔保人從事的主營業務為電子元器件授權分銷,對資金的需求較高,高效、充足的資金保障有助于各被擔保人開展并進一步開拓業務。在各種融資渠道中,銀行融資是一種成本較低的融資方式,通過銀行融資獲取資金,可以充分發揮公司積累的優質資產和優良信用的無形價值。公司本次為各被擔保人提供擔保是為了確保各被擔保人向境內境外著名電子元器件生產商的采購的順利進行,避免因資金規模受限而影響其業務開展和進一步開拓,符合各被擔保人業務經營的實際需要。本次擔保的被擔保人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對其具有控制權,能夠充分了解其經營情況,決策其投資、融資等重大事項,擔保風險可控,不會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2、除香港湘海、華強半導體為公司全資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東同比例擔?;蚍磽5那闆r外,本次擔保的被擔保方的其他股東均以最高額股權質押和房產抵押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連帶責任反擔保。該反擔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此次上市公司向被擔保方提供擔保符合公平、對等的原則,不會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公司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在本次擔保及撤銷擔保之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的實際對外擔保余額為人民幣675,031.0116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96.08%;本次擔保及撤銷擔保之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的實際對外擔保余額為人民幣675,031.0116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96.08%;本次擔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擔保額度總金額為人民幣773,670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10.1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對合并報表外單位提供擔保,不存在逾期擔保、涉及訴訟的擔保等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華強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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