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信息公開具體內容的實際、精準和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醒:
1、可轉債贖回日:2023年5月30日;
2、可轉債贖回備案日:2023年5月29日;
3、可轉債贖回價錢:100.29元/張(含本期應收利息,本期年化利率為0.3%,當該期貸款利息價稅合計)。繳稅后贖出價錢以美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稱“中登公司”)批準的價錢為標準;
4、外國投資者贖出資產到帳日(抵達清算企業賬戶):2023年6月2日;
5、投資人贖出款到賬日:2023年6月6日;
6、可轉換債券終止交易日:2023年5月25日;
7、可轉換債券終止股權轉讓日:2023年5月30日;
8、贖出類型:所有贖出;
9、依據分配,截止到2023年5月29日收盤后并未股權轉讓的“上可以可轉債”要被強贖,特提示“上可以可轉債”持券人留意在時限內股權轉讓。此次贖出結束后,“上可以可轉債”將于深圳交易所(下稱“深圳交易所”)掛牌。持有者所持有的“上可以可轉債”存有被質押貸款或凍結的,最好在終止股權轉讓日前撤押或凍潔,以免發生因為無法股權轉讓所以被強贖的情況。
10、債券投資者若股權轉讓,需開通科創板買賣管理權限。投資人不符創業版股票適當性管理標準的,不能將持有“上可以可轉債”轉換成個股,特報請投資者關注不可以股權轉讓風險。
風險防范:
此次可轉換公司債券贖出價錢可能和“上可以可轉債”終止交易和股權轉讓前市場價格存在一定差別,特別提示持有者留意在時限內股權轉讓。如果用戶不可以在2023年5月29日當日及以前自主進行股權轉讓,將面臨損害,煩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上能電氣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于2023年5月5日舉辦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六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提前贖回上能轉債的議案》。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5日,企業股票已經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超出“上可以可轉債”本期轉股價格的130%,觸動了《上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募集說明書》(下稱“《募集說明書》”)里的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針對當前市場和企業自身的情況,通過充分考慮,董事會允許企業履行“上可以可轉債”的強制贖回支配權。現就“上可以可轉債”贖出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上可以可轉債”基本概況
依據中國證監會《關于同意上能電氣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注冊的批復》(證監批準〔2022〕929 號),公司在2022年6月14日向不特定對象發售可轉換公司債券 4,200,000.00 張,每一張顏值金額為 100.00 元,募資總額為rmb 420,000,000.00 元。經深圳交易所允許,公司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于2022年7月1日起在深圳交易所競價交易,債卷編碼為“123148”,債卷通稱“上可以可轉債”。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自可轉債發行完畢之日起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買賣日起可轉換為公司股權,即2022年12月20日至2028年6月13日。
二、贖出狀況簡述
(一)開啟贖出情況
企業股價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5日期內已經有十五個買賣日的收盤價不少于“上可以可轉債” 本期轉股價格36.31元/股的130%(含130%),已開啟企業《募集說明書》里的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
(二)贖回條款
《募集說明書》對標準贖回條款的相關規定如下所示:
1、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
依據《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承諾,“上可以可轉債”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如下所示: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限內,當以下情況的任意一種出現的時候,企業有權利確定依照債券面值加本期應收利息的價錢贖出或者部分未股權轉讓的可轉換債券:
(1)在轉股期內,如果企業A股個股在隨意持續三十個買賣日中最少十五個買賣日的收盤價不少于本期轉股價格的130%(含130%);
(2)當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未股權轉讓額度不夠3,000萬余元時。
本期應收利息的計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應收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所持有的要被贖出的可轉換債券票上總額;
i:指可轉換債券當初息票率;
t:指計息天數,也就是從上一個還息日起至本計算利息本年度贖出日止的具體日歷日數(算頭算不上尾)。
如在上述情況三十個買賣日內發生了轉股價格調節的情況,即在調節前買賣日按調節前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測算,變更后的買賣日按變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測算。
2、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成就狀況
自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5月5日期內,企業股價已經有15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少于“上可以可轉債”本期轉股價格36.31元/股的130%(含130%),即47.2030元/股,已開啟《募集說明書》里的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
三、贖出執行分配
1、贖出價格和贖出價錢的明確根據
依據《募集說明書》中有關如果有條件贖回條款的承諾,“上可以可轉債”的贖出價格是100.29元/張。計算步驟如下所示:
本期應收利息的計算公式:IA=B×i×t/365
IA:指本期應收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債券持有者所持有的要被贖出的可轉換債券票上總額;
i:指可轉換債券當初息票率;
t:指計息天數,也就是從上一個還息日起至本計算利息本年度贖出日止的具體日歷日數(算頭算不上尾)。
在其中:i=0.30% (“上可以可轉債”第一個計算利息期本年度)
t=350天(從計算利息開始日2022年6月14日起至本計算利息本年度贖出日2023年5月30日,算頭算不上尾)
每一張債卷本期貸款利息IA=B×i×t/365=100×0.3%×350/365=0.29元/張
每一張債卷贖出價錢=債券面值+本期貸款利息=100+0.29=100.29元/張
繳稅后贖出價錢以中登公司批準的價錢為標準。企業錯誤持有者的利息所得稅開展代收代繳。
2、贖出目標
截止到贖出備案日(2023年5月29日)收盤之后在中登公司在冊的整體“上可以可轉債”持有者。
3、贖出程序流程及日程安排
(1)公司將在贖出日前每一個買賣日公布一次贖出提示性公告,通知“上可以可轉債”持有者此次贖出的相關事宜。
(2)“上可以可轉債”自2023年5月30日起終止股權轉讓。
(3)2023年5月30日為“上可以可轉債”贖出日。企業將全額的贖出截止到贖出備案日(2023年5月29日)收盤之后在中登公司在冊的“上可以可轉債”。此次強制贖回結束后,“上可以可轉債”將于深圳交易所掛牌。
(4)2023年6月2日為外國投資者資產到帳日,2023年6月6日為贖出款抵達“上可以可轉債”持有者資金帳戶日,到時候“上可以可轉債”贖出款將采取可轉換債券代管證券公司立即劃歸“上可以可轉債”持有者的資金帳戶。
(5)公司將在此次贖出完成后7個交易日內,在滿足證監會規定的條件的信息披露新聞中發表贖出結論公示和可轉換債券掛牌公示。
(6)最后一個買賣日可轉換債券通稱:Z能可轉債。
4、咨詢方式
咨詢部門:企業證券事務部
熱線電話:0510-83691198
電子郵箱:stock@si-neng.com
四、公司實際控制人、大股東、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在贖出標準達到前六個月內買賣“上可以可轉債”的現象
經核查,在此次“上可以可轉債”贖出標準達到前六個月內,公司實際控制人、大股東吳強總計高管增持896,279張“上可以可轉債”,企業5%之上公司股東無錫市朔弘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下稱“朔弘項目投資”)總計高管增持200,445張“上可以可轉債”,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吳強,朔弘項目投資不擁有“上可以可轉債”。除了上述情況外,在此次“上可以可轉債”贖出標準達到前六個月內,公司實際控制人、大股東、持倉5%之上公司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不會有買賣“上可以可轉債”的情況。
五、別的需表明的事宜
1、“上可以可轉債”持有者申請辦理股權轉讓事項的,需要通過代管該債券證劵公司開展股權轉讓申請。實際股權轉讓黃金操作建議可轉換債券持有者在申報前資詢銀行開戶證劵公司。
2、可轉債轉股最少申請單位為1張,每一張面值為100元,轉化成股份的最小的單位為1股;同一買賣日內數次申請股權轉讓的,將分類匯總股權轉讓總數。股權轉讓時不夠轉換成1股的可轉換債券一部分,企業將根據深圳交易所等相關部門的相關規定,在可轉換債券持有者股權轉讓當日后五個買賣日內支付現金兌現這部分可轉換債券的票上賬戶余額以及對應的本期應收利息。
3、當日買入的可轉換債券當日可以申請股權轉讓。可轉債轉股新增加股權,可在股權轉讓申請后次一買賣日發售商品流通??赊D債轉股新增加股權具有和原股權相同的利益。
六、備查簿文檔
1、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
2、獨董有關第三屆股東會第十六次大會相關事宜自主的建議;
3、北京市國楓法律事務所有關上能電氣有限責任公司強制贖回上可以可轉債的法律意見書;
4、興業銀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關上能電氣有限責任公司強制贖回上可以可轉債的審查建議;
特此公告。
上能電氣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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