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550證券簡稱:瑞聯新材公示序號:2023-037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先發發展戰略配售股份是否已經所有發售商品流通:是
此次權益分派新增加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為28,885,124股
●是不是涉及到多元化分紅送轉:是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轉贈占比
每一股紅股1.20元(價稅合計)
每一股轉贈0.4股
●有關日期
一、根據分派、轉增股本策略的股東會屆次和日期
此次股東分紅及轉增股本計劃方案經西安瑞聯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2023年5月8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
二、分派、轉增股本計劃方案
1.派發本年度:2022年年度
2.分配目標:
截止到證券登記日在下午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冊的我們公司公司股東,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以外。
依據《公司法》《證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購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7號——回購股份》等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回購專戶里的股權,不具有股東會投票權、股東分紅、公積金轉增總股本、認購新股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等支配權,故公司回購帳戶所持有的股權不參加此次權益分派。
3.多元化分紅送轉計劃方案:
(1)此次多元化分紅方案
結合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及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方案的議案》,企業擬以執行權益分派的證券登記日注冊登記的總市值扣除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中股權為基準,向領導公司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2.00元(價稅合計),并且以資本公積向公司股東每10股轉增4股。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業總市值為98,398,696股,扣除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里的618,074股,此次具體執行回轉的總股本值為97,780,622股,總共派發現金紅利117,336,746.40元(價稅合計),轉贈39,112,249股,此次轉贈后企業總市值為137,510,945股。
(2)此次多元化分紅送轉除權除息測算根據
結合公司上海交易所的有關規定,根據下列公式換算除權除息新房開盤指導價:
除權除息(息)參考價=(前收盤價-紅股)÷(1+流通股變動比例)。
因為公司本次開展多元化年底分紅,所述公式計算中紅股及流通股變動比例指依據總市值攤低調整計算出來的每一股紅股及流通股變動比例。
每一股紅股=(執行回轉的總股本數量×具體分配的每一股紅股)÷總市值=(97,780,622×1.20)÷98,398,696≈1.1925元/股
流通股變動比例=(執行回轉的總股本數量×轉贈占比)÷總市值=(97,780,622×0.4)÷98,398,696≈0.3975
此次權益分派除權除息(息)參考價=(前收盤價-1.1925)÷(1+0.3975)
三、有關日期
四、分派、轉增股本實施細則
1.實施細則
(1)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市場紅利授權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利用其資金結算系統軟件向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并且在上海交易所各VIP辦了指定交易股東發放。已申請指定交易的投資人可在收益派發日則在指定證券公司領到紅股,未辦指定交易股東收益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存放,待申請辦理指定交易之后再進行發放。
(2)派派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依據證券登記日上海交易所收盤后在冊公司股東股票數,按比例分配立即記入股東賬戶。
(3)公司回購專用型股票賬戶里的股權不參加此次權益分派。
2.自己派發目標
無
3.繳稅表明
(1)針對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基金,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5]101號)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稅務[2012]85號)的相關規定,本人(包含證券基金)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所取得的公司股票,持倉時限(指從公開發行和出讓銷售市場獲得企業股票之日至出讓交收這只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擁有時長)就達到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1.20元;持倉時限在1年之內(含1年)的,此次分紅配股企業暫時不繳納個稅,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1.20元,等它出讓個股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照其持倉時限測算應納稅所得額,由券商等股權托管機構從企業資金帳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下月5個工作日日內劃付我們公司,我們公司在接到稅金當月法律規定申請期限內向稅務機關申請交納。實際實際稅率為:持倉時限在1月之內(含1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的記入應納稅額,可用20%稅率計稅個稅,實際稅率為20%;持倉時限在1個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可用20%稅率計稅個稅,實際稅率為10%;持倉時限超出1年,股息紅利所得暫免繳納個人所得稅。
(2)針對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基金,依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相關規定,公開后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按照上述第(1)項規定測算繳稅,持倉時長自公開日起測算;公開前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暫減按50%記入應納稅額,可用20%稅率計稅個稅,實際稅率為10%,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1.08元。
(3)針對達標境外企業投資人(“QFII”)公司股東,依據國稅總局于2009年1月23日出臺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47號)的相關規定,由我們公司依照10%稅率統一代收代繳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1.08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所取得的股權收益收益必須享有一切稅收協定(分配)工資待遇或其它的稅收政策,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針對人民幣合格境外企業投資人(RQFII)公司股東,參考QFII公司股東實行。
(4)針對比較有限售標準流通股本的非居民企業公司股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減征10%稅率征繳所得稅,稅后工資每一股具體派發現金紅利rmb1.08元。如有關公司股東認為獲得股利分配、收益收入必須享有稅收協定(分配)工資待遇或其它稅收政策的,可以按照要求自主向稅務機關提交申請。
(5)對于一般公司股東及投資者,企業將不會代收代繳紅股企業所得稅,其企業所得稅自行申報交納,具體派發現金紅利為稅前工資每一股rmb1.20元。
(6)公司本次轉增股本的資本公積由來為個股股本溢價收益所產生的資本公積,此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繳稅。
五、總股本變動表
企業先發發展戰略配售股份是否已經所有發售商品流通:是
此次權益分派新增加無盡售標準流通股本為28,885,124股
六、攤低每股凈資產表明
執行送轉股方案后,按新總股本137,510,945股攤低計算出來的2022本年度每股凈資產為1.79元。
七、相關資詢方法
有關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按下列聯系電話資詢。
聯絡單位:證劵法律事務部
聯系方式:029-68669091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聯新型材料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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