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證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證券)、保薦人(聯合主承銷商)和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萬宏源承銷保薦人”),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飛沃科技”)由民生證券和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合稱“聯合主承銷商”)聯合承銷、2022年7月22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了“發行人”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以下簡稱“本次發行”)并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文件。2023年4月12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獲得證監會許可證〔2023〕批準注冊589號文件。
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網站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及附件(巨潮信息網wwww).cninfo.com.cn;中證網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www.zqrb.cn;經濟參考網www.jjckb.cn),并置于發行人、深圳證券交易所、聯合主承銷商的住所,供公眾查閱。
請關注發行流程、網上線下認購支付、放棄股份處理等方面,認真閱讀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創業板上市初步查詢推廣公告(以下簡稱“初步查詢推廣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1、線下發行和線上發行同時進行,線下認購時間為2023年6月6日(T日)9:30-15:網上認購時間為2023年6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線下和線上投資者在認購時不需要支付認購資金。
2、所有擬參與初步詢價并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線下投資者,請登錄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https://emp.mszq.com),點擊鏈接進入系統,下載《創業板投資者操作指南》的操作說明(如不能下載,請更新或更換Chrome瀏覽器),在2023年5月30日(T-5日)中午12:00前通過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注冊并提交相關驗證材料。
3、本次發行采用定向配售(如有)(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給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線下詢價合格投資者配售(以下簡稱“線下發行”)和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線下發行”)與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制a股或非限制存托憑證市值的公眾投資者(以下簡稱“線上發行”)相結合。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如有)、聯合主承銷商民生證券、申萬宏源承銷保薦人負責組織實施初步查詢和線上線下發行。通過線下發行電子平臺進行初步查詢和線下發行(https://eipo.szse.cn)實施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結算平臺;網上發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
對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的資產管理計劃以及其他外部投資者的戰略配置不安排本次發行。如果發行價格超過排除最高報價后線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排除最高報價后通過公開募集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開募集基金”)、全國社保基金(以下簡稱“社?;稹?、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企業年金基金和職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年金基金)、符合《保險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保薦人相關子公司將按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戰略配售詳見《初步詢價推廣公告》中的“二、戰略配售相關安排”。
4、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通過線下初步查詢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線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查詢。
5、線下發行對象:線下發行對象為中國證券業協會注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金融公司、合格的海外投資者、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股權基金經理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6、初步查詢:本次發行的初步查詢時間為2023年5月31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合格的線下投資者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并提交認購價格和擬認購數量。
參與創業板線下查詢的投資者可分別填寫多個配售對象的不同報價,每個線下投資者最多填寫3個報價,最高報價不得高于最低報價的120%。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包括每股價格對應的擬認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當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填寫具體原因。
線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更單位為0.01元,初步查詢階段線下配售對象的最低申購數量為50萬股,申購數量的最小變更單位為10萬股,即線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數量不得超過400萬股。線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認購股數上限為400萬股,約占線下發行初始股數的44.65%。
2023年5月30日,參與飛沃科技線下詢價的投資者應參與飛沃科技線下詢價(T-5日)12:00前通過民生證券線下投資者管理系統,通過民生證券進行相關驗證材料(https://emp.mszq.com)提交給聯合主承銷商。如果投資者拒絕配合驗證,未能完全提交相關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禁止參與離線發行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拒絕參與離線發行,并將其報價視為無效報價或不配售,并在《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公告》(以下簡稱《發行公告》)中披露。違反規定參與新股線下發行的線下投資者,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1:為促進線下投資者的審慎報價,深圳證券交易所在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增加了定價基礎驗證功能。要求線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線下詢價前一個工作日(2023年5月30日,T-5日)上午8:30至詢價日(2023年5月31日)T-4日)上午9日:30前,線下投資者應通過EIPO平臺提交定價依據,并填寫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否則不得參與詢價。在線下投資者提交定價依據之前,應執行內部審批流程。
線下投資者應根據內部研究報告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范圍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超過研究報告的建議價格范圍。
特別提示2:線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如實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供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的資產規模報告及相關證明文件(2023年4月30日),并確保《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Excel匯總表中填寫的資產規模與資產規模報告等證明文件中的金額一致。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以詢價第一天前的第五個交易日(2023年5月24日,T-9日)以產品總資產為準。
特別提示3:為促進線下投資者審慎報價,方便核實創業板線下投資者資產規模,要求線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初步詢價前,投資者必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https://eipo.szse.cn)為擬參與本次認購的配售對象,如實填寫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招股說明書上個月的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總資產金額,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的,原則上應在詢價前第五個交易日,即2023年5月24日(T-9日)以產品總資產金額為準。投資者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上填寫的總資產金額應與向聯合主承銷商提交的《線下配售對象資產規模報告》中的總資產金額一致。
投資者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合理確定認購規模,為配售對象填寫的認購金額不得超過配售對象最近一個月末總資產和詢價前總資產,配售對象成立時間不足一個月,原則上在詢價前第五個交易日產品總資產計算較低。如果配售對象的認購金額超過最近一個月末提交給聯合主承銷商的配售對象(上個月最后一個自然日,2023年4月30日),聯合主承銷商有權拒絕或刪除相關配售對象的報價,并提交給中國證券業協會。
7、離線消除比例規定:初步詢價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檢查離線投資者的報價資格,消除不符合本公告“三、離線投資者資格條件和驗證程序”要求的投資者報價,合格配售對象的報價從高到低排序;相同的認購價格,根據擬認購價格對應配售對象的擬認購數量由少至多排序;擬認購數量相同的,按認購時間(以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電子平臺的時間記錄為準)從后到前排序;如果認購時間相同,則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線下發行平臺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后到前排序,不包括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排除報價的擬認購總量為排除無效報價后擬認購總量的1%。當擬消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消除該價格的申報。當擬刪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不再刪除該價格的申報。不包括在內的配售對象不得參與離線認購。
排除最高部分報價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考慮剩余報價和認購數量、有效認購倍數、行業、市場狀況、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和承銷風險,仔細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和有效認購數量。根據上述原則,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確定的有效報價不少于10名線下投資者。
有效報價是指線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不作為最高報價部分,符合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事先確定和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只有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線下投資者才能參與線下認購。聯合主承銷商民生證券聘請北京微明律師事務所、聯合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贊助商聘請北京中國銀行律師事務所立即見證發行和承銷,并對線下投資者資質、查詢、定價、配售、資本配置、信息披露等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8、提醒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初步調查結束后,如果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超過發行公告中披露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公開發行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和合格的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在認購前發布《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
9、限售期安排:在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沒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在線下發行部分,所有參與本次發行初步查詢并最終獲得線下配售的線下投資者,其管理的配售對象獲得的股份數量按比例進行限售,限售比例為10%。如果少于1股,則向上計算。限售期為自發行人公開發行并上市之日起6個月。也就是說,在每個配售對象獲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無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計算。
線下投資者在參與初步詢價報價和線下認購時,無需為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填寫限售期安排。一旦報價被視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線下限售期安排。
民生證券投資有限公司投資股票限制期為24個月(如發行價格超過最高報價和加權平均,最高報價后公共基金、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年金基金、保險基金、合格海外投資者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值較低,發起人相關子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參與發行戰略配售),限售期自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計算。
10、市值要求:
2023年5月29日,線下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開始前兩個交易日(T-6)為基準日,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深圳市場非主題封閉運營基金和封閉運營戰略配售基金,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的日均市值應超過1000萬元(含)。參與本次發行初步查詢的其他線下機構投資者及其管理配售對象賬戶,在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持有的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日均市值應在6000萬元(含)以上。配售對象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按照《線下發行實施細則》執行市值計算規則。線下投資者管理的市場價值應根據其管理的每個配售對象單獨計算。
網上投資者:網上發行對象為境內自然人、法人等機構(法律、法規禁止買方除外),持有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賬戶卡,開立創業板交易權限賬戶,符合《投資者適宜性管理辦法》。2023年6月2日,根據投資者持有的市值確定其網上認購額度(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憑證總市值1萬元以上(含1萬元)的,可在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認購。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戶開戶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每5000元的市值可以購買一個認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認購額度。每個認購單位為500股,認購數量應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即最高不得超過3500股。具體投資者持有市值的計算標準請參考《網上發行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投資者可以通過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查詢其持有市值或認購金額。
11、獨立表達認購意愿:網上投資者應獨立表達認購意向,不得總結委托證券公司為其申購新股。
12、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在確定發行價格和線下認購后,根據參與戰略配售的投資者支付(如有)和線下認購的總體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回撥機制,戰略配售(如有)、調整線下和線上發行數量。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考《初步詢價及推廣公告》中的“七、回撥機制”。
13、分配投資者支付和放棄股份處理:線下分配投資者應于2023年6月8日根據最終發行價格和初步分配數量,根據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在創業板上市和線下發行初步分配結果公告(T+2日)16:00前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標后,應按照《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網上彩票中標結果公告》的發行價格和中標數量履行資金交付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于2023年6月8日(T+2日)新股認購資金充足,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后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的資金轉移應當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有關規定。
當線下和線上投資者認購的股份總數不低于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因線下和線上投資者未足額繳納認購資金而放棄認購的股份由民生證券包銷。
14、暫停發行: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后,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將暫停發行新股,并披露暫停發行的原因和后續安排。具體暫停條款見《初步詢價推廣公告》中的“十一、暫停發行”。
15、違約責任:線下投資者未參與線下認購或全額認購,初步配售的線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支付認購款的,視為違約,并承擔違約責任。聯合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在證券交易所各市場板塊相關項目中,線下投資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合并計算違規次數。在限制名單、異常名單或黑名單中,配售對象不得參與證券交易所各市場部門相關項目的線下查詢和配售業務。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三次未全額支付,自結算參與者最后一次放棄認購之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參與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網上認購。根據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托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和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計算放棄認購的次數。
16、發行人和聯合主承銷商承諾不存在影響發行的重大事項。
股票發行概況
■
發行人: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保薦人(聯合主承銷商):民生證券有限公司
聯合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保薦人(聯合主承銷商):
聯合主承銷商:
消費界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傳播內容僅以學習參考使用,并不代表本站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據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我們會及時處理,舉報投訴郵箱:Jubao_404@163.com,
未經書面授權不得復制或建立鏡像,違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贏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粵ICP備14076428號
粵公網安備 4403070200533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