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經營管理辦法》和《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基金經理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經理”)決定召開基金股東大會,審議終止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相關事項。會議具體安排如下:
1、會議召開方式:溝通方式:溝通方式:
2、自2023年5月30日起至2023年6月26日起,會議投票的起止時間為17日:00止(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決票的時間為準)
3、會議紙質表決票的寄達地點:
收件人: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產品與戰略規劃部
收件人:楊思奇
上海市中山南路100號金外灘國際廣場11層
聯系電話:021-23261323
郵政編碼:200010
請在信封表面注明:“申萬菱信安鑫智能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股東大會表決專用”。
4、投資者如有疑問,可致電本基金管理人客服中心400-880-8588(免長途話費)或 +86-21-962299 咨詢。
二、會議審議事項
《關于終止申萬菱信安新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合同的議案》(見附件一)。
請參見《關于終止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說明》(見附件4)。
三、權益登記日
本次會議的權益登記日為2023年5月29日,即2023年5月29日下午交易時間結束后在本基金登記機構登記的本基金股份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本基金股份持有人大會。
四、表決票的填寫和交付方式
1、本次會議投票見附件2?;鸱蓊~持有人可以剪報、復印、登錄基金管理人網站(www.swsmu.com)、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下載并打印表決票。
2、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按照表決票的要求填寫有關內容,包括:
(1)個人投資者自行投票的,應當在投票上簽字,并提供基金賬戶使用的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身份證件)的正面和負面復印件;
(2)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或者授權業務公章(以下簡稱“公章”),并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共機構、社會組織或者其他單位可以使用公章、開戶證書或者登記證書復印件);
(3)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應當加蓋單位公章(如有)或授權代表在投票上簽字(如無公章),并提供授權代表的有效身份證正面和負面副本。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簽署的授權委托書或者授權代表有權代表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簽署投票的其他證明文件,以及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書或其他有效登記證書復印件、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證書復印件;
(4)個人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由代理人在投票上簽字或蓋章,并提供基金份額持有人開立基金賬戶使用的有效身份證明(包括使用的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明或證明),以及原授權委托書(見附件3)。代理人為個人的,還應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正面、負面復印件;代理人為機構的,還應當提供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單位可以使用加蓋公章的主管部門的批準、開戶證明或者登記證復印件);
(5)機構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代理人應當在投票上簽字或者蓋章,并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機構、社會團體或者其他單位可以使用加蓋公章的主管部門批準、開戶證明或者登記證復印件),以及原授權委托書(見附件3)。代理人為個人的,還應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正面、負面復印件;代理人為機構的,還應當提供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單位可以使用加蓋公章的主管部門的批準、開戶證明或者登記證復印件);
(6)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代理人應當在投票上簽字或者蓋章,并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書或者其他有效登記證書復印件、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資格證書復印件、原授權委托書(見附件3);例如,代理人是個人,還應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證的正面和負面復印件;代理人為機構的,還應當提供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共機構、社會組織或者其他單位可以使用加蓋公章的主管部門的批準、開戶證明或者登記證復印件);
(7)委托人多次授權的,以最后一次授權為準。委托人不僅授權,而且送達有效表決票的,以自身有效表決票為準;
(8)本公告正文中的上述公章、批準、開戶證明、登記證等文件,以基金管理人的認可為準。
3、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應在上述會議投票開始時間內(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投票時間為準)將填寫的投票及相關文件送達本公告規定的投票地點,請在信封表面注明:“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股東大會投票”。
五、計票
1、本次通訊會議的計票方式為:基金管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南京銀行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在本公告通知的表決截止日期后2個工作日內計票,公證機關應當對其計票過程進行公證。基金托管人拒絕派代表監督表決意見的計票,不影響計票和表決結果。
2、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每個基金份額享有一票表決權,每個基金份額享有平等的表決權。
3、投票效力的認定如下:
(1)投票填寫完整、清晰,提供的文件符合本公告規定,并在投票開始和結束時送達指定聯系地址的,為有效投票;有效投票按投票意見計入相應的投票結果,所代表的基金份額計入參加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總數。
(2)投票上的投票意見未選擇、多選擇或不確定、模糊或矛盾,但其他符合本公告規定的,視為棄權投票,計入有效投票;根據“棄權”計入相應的投票結果,所代表的基金份額計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總數。
(3)投票上的簽字或蓋章不完整、不清楚,或者未提供有效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身份或者代理人經有效授權的證明文件,或者未在投票起止時間內送達指定聯系地址的,為無效投票;無效投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額不計入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投票的基金份額總數。
(4)基金份額持有人重復提交表決票的,表決意見相同的,視為同一表決票;表決意見不同的,按以下原則處理:
①送貨時間不是同一天,以填寫最終送貨有效表決票為準,先送貨的表決票視為撤回;
②送達時間為同一天的,視為在同一表決票中提出不同的表決意見,計入棄權表決票;
③送貨時間按以下原則確定:專人送貨以實際送貨時間為準,郵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時間為準。
6.會議決議的有效條件
1、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者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有效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得少于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一半(含一半);
2、持有人大會的決議應當由基金份額持有人或者其代理人持有的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有效;
3、基金股東大會的決議自投票通過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投票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股份持有人大會及二次授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者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有效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得少于股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一半(含一半);如果我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少于權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一半,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上召開時間 3 個月以后、6 個月以內,重新召開基金股份持有人大會,就原審議事項進行審議。重新召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應當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分之一)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者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
重新召開基金股東大會時,除非授權文件另有規定,否則基金股東大會授權期間基金股東的各種授權仍然有效。但是,如果授權方式發生變化或基金股東再次授權,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權為準,詳細說明當時發布的重新召開基金股東大會的通知。
八、本次持有人大會相關機構
1、會議召集人(基金管理人):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南京銀行有限公司
3、律師事務所:上海通力律師事務所
4、公證機關:上海市東方公證處
辦公地址:上海市靜安區鳳陽路660號
聯系人:林奇
聯系方式:021-62178903
九、重要提示
1、在提交表決票時,基金份額持有人應充分考慮在途郵寄時間,并提前發出表決票。
2、基金股東大會通過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www.swsmu.com)、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如投資者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400-880-8588)咨詢。
3、基金管理人將在本公告發布后2個工作日內連續發布相關提示公告,請注意。
4、為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將從股權登記日起繼續暫停基金的認購業務。如果業務恢復,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5、基金股東大會的審議事項經表決通過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股東提出的股份贖回申請,基金認購業務自股東大會決議生效并公告之日起不再恢復。自股東大會決議生效并公告后的第二天起,基金進入清算程序,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并按照基金合同的規定進行清算。特別提醒投資者注意基金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后進入清算程序的風險。
6、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本公告的相關內容。
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關于終止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合同的議案》
附件2:申萬菱信安新智選混合證券投資基金股東大會通訊表決票
附件3:申萬菱信安新智選混合證券投資基金股東大會授權委托書
附件4:《關于終止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合同的說明》
附件一:
終止申萬菱信安信智能混合證券投資基金
基金合同有關事項的議案
申萬菱信安鑫智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股份持有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由于市場環境的變化,為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經營管理辦法》和《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經與基金托管人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協商一致,基金管理人申萬菱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召開申萬菱鑫安鑫智選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股東大會,審議終止基金合同的相關事宜。終止基金合同的具體方案和程序見附件4《關于終止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合同的說明》。
為實施會議議案,建議授權基金管理人處理相關具體事宜?;鸸蓶|大會審議通過的,基金管理人按照約定清算基金財產,終止基金合同。
請審議上述議案。
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附件二:
申萬菱信安鑫智能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股東大會
通訊表決票
■
表決票的填寫說明:
1、請就審議事項表示“同意”、“反對”或“棄權”,并在相應欄中畫“√持有人必須選擇一種,只能選擇一種投票意見。
2、本表決票中的“證件號”僅指基金份額持有人認購/認購申萬菱信安信智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時使用的證件號或證件號的更新。
3、投票填寫完整、清晰,提供的文件符合本公告規定,并在投票開始和結束時送達指定的聯系地址的,為有效投票;未選擇、多選擇或識別、模糊或矛盾,但其他符合本公告規定的,視為棄權投票,計入有效投票,并按“棄權”計入相應的投票結果。表決票上的簽字或者蓋章不完整、不清楚,或者未提供有效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身份或者代理人經有效授權的證明文件,或者未能在投票起止時間內送達指定的聯系地址的,為無效表決票。
4、同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擁有多個基金賬戶,需要根據不同賬戶持有的基金份額分別行使表決權的,應當填寫基金賬戶,其他情況不得填寫。空白、多填、錯填、不能識別的,默認代表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額。
5、本表決票可剪報、復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填寫完整并簽字/或蓋章后有效。
附件三:
申萬菱信安鑫智能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股東大會
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 ]先生/女士或[ ]2023年6月26日17日,代表本人(或本機構)參加投票的截止日期:申萬菱新安新智選混合證券投資基金股東大會于00停止,并代表全權行使對所有議案的表決權。授權有效期自授權委托書簽署之日起至基金股東大會結束之日止。表決意見以受托人的表決意見為準。授權不得轉讓。
如果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在規定時間內重新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同一議案,本授權繼續有效,但授權方式發生變化或本人/本單位重新授權。
委托人(個人持有人簽字/機構持有人蓋章):
委托人證件號(個人持有人身份證件號/機構持有人營業執照登記號):
基金賬戶:
受托人(代理人)(個人持有人簽字/機構持有人蓋章):
受托人(代理人)證書號(個人持有人身份證號/機構持有人營業執照登記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授權委托書可以按照上述格式剪報、復印或自制,填寫完畢并簽字蓋章后有效。
2、本授權委托書中的“客戶證書號”僅指基金份額持有人認購/認購申萬菱信安新智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時使用的證書號或證書號的更新。
3、同一基金份額持有人擁有多個此類基金賬戶,需要根據不同賬戶持有的基金份額分別授權的,應當填寫基金賬戶號,不需要填寫其他情況。如果這里有空白、多填、錯填、無法識別等情況,上述授權將被視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授權受托人(代理人)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額。
附件四:
終止申萬菱信安信智能混合證券投資基金
解釋基金合同相關事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由于市場環境的變化,為了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經營管理辦法》和《申萬菱信安新智能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合同》(以下簡稱“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基金經理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基金托管人南京銀行有限公司協商決定召開基金股東大會,討論審議終止申萬菱信安信選擇混合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相關事項。
1.終止基金合同計劃的要點
1、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運作
在股東大會決議生效并公告之前,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經營方式經營。
為了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基金管理人將從股權登記日起繼續暫?;鸬恼J購業務。如果業務恢復,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2、基金財產清算
(1)持有人大會的決議自投票通過之日起生效?;鸾浝韺⒆詻Q議生效之日起在規定的媒體上公布。
(2)自股東大會決議生效并公告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股東提出的股份贖回申請,基金認購業務不再恢復。自股東大會決議生效并公告之日起,基金進入清算程序,不收取基金管理費、基金托管費和銷售服務費。
(3)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中國證監會的監督下,組織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進行基金清算?;鹭敭a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經理、基金托管人、注冊會計師、律師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鹭敭a清算小組可以聘請必要的人員。
(四)基金財產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終止時,基金財產清算組統一接管基金財產;
2)清理確認基金財產和債權債務;
3)估值和實現基金財產;
4)制作清算報告;
5)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聘請律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出具法律意見;
6)將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公告;
7)分配基金剩余財產。
(5)基金財產清算期限為6個月,但由于基金持有的證券流動性有限,不能及時實現的,清算期限相應延長。
(6)清算費用
清算費用是指基金財產清算組在基金清算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合理費用。根據基金合同的規定,清算費用由基金財產清算組優先從基金剩余財產中支付。
(7)基金財產清算剩余資產的分配
根據基金財產清算的分配方案,扣除基金財產清算費用、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基金債務后,按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比例分配基金財產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資產。
3、基金財產清算完成后,清算報告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并公告后,基金合同終止。
二、終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層面沒有障礙
根據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變更、終止和基金財產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終止原因”約定,基金股東大會決定終止基金合同的,應當終止基金合同。
根據基金合同的“第八部分” 根據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規定,本次持有人大會審議的事項必須經特別決議批準,符合下列條件的,決議生效;
(1)直接出具表決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表決意見的,有效基金份額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額不得小于股權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一半(含一半);
(2)直接出具表決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委托代表他人出具表決意見的代理人,同時提交的基金份額憑證、委托代理人出具的基金份額憑證、委托代理投票授權證書符合法律法規、基金合同和基金份額持有人會議的規定,并與基金登記機構的記錄一致;
(3)本次持有人大會的決議應當由參加會議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持有的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有效。
因此,終止基金合同沒有法律障礙。
2、準備工作有序進行
為確?;鸪钟腥藭h的順利召開和后續清算工作,基金經理成立了專門的工作組,準備持有人會議,與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公證機構、機構投資者和部分個人客戶溝通,通過溝通制定客戶參加持有人會議,確保持有人會議的順利進行。
基金進入清算程序后,將根據基金合同中關于基金財產清算的規定,成立基金財產清算小組?;鹭敭a清算小組成員由基金經理、基金托管人、注冊會計師、律師和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人員組成,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規定。基金財產清算組可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員?;鸸芾砣撕突鹜泄苋艘殉浞譁蕚湄敭a清算相關事項,技術可行。會計師事務所對清算報告進行外部審計,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報中國證監會備案公告。
三、基金合同終止的主要風險及準備措施
1、被持有人大會否決的風險和準備措施
基金合同終止的主要風險是被持有人大會否決的風險。
在設計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走訪了基金份額持有人,認真聽取了持有人的意見,制定了綜合考慮持有人要求的提案。提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將再次征求意見。必要時,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持有人的意見,對基金合同終止方案進行適當的修訂和重新公告。必要時,基金管理人可以預留足夠的時間,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二次召開或推遲做好充分準備。
本終止計劃未經持有人大會批準的,基金管理人計劃按照有關規定向持有人大會重新提交議案。
2、流動性風險及準備措施
在股東大會決議生效并公告之前,持有人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的方式申請贖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額。如發生巨額贖回或可暫停贖回,基金管理人仍可根據基金當時的資產組合情況決定全額贖回、部分延期贖回或延期贖回,或暫停接受基金的贖回申請。同時,基金管理人也會提前做好流動性安排,實現資產,以應對可能的贖回。自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并公告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基金股東提出的股份贖回申請,基金認購也不再恢復。
申萬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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