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272 證券簡稱:聯翔股份 公告編號:2023-014
浙江聯翔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股東減持股份計劃公告
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及相關股東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大股東持股基本情況:截至本公告日,浙江聯翔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聯翔股份”)股東上海森隆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無限售流通股7.875.00股,約占公司總股本的7.60%。該部分股份于2023年5月29日終止限售并上市流通。
● 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上述股東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擬通過集中競價和大宗交易減持股份總數不超過3、108、810股(即公司總股本總額不超過3%),減持價格按市場價格確定。采用集中競價交易減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任何連續90天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大宗交易減持公司股份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2%。
一、減持主體的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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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減持主體沒有一致行動人。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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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大宗交易減持將在本減持計劃公告之日起三個交易日內連續90天進行,減持期為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9月3日。
(一)相關股東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東、董監高是否承諾持股比例、持股數量、持股期限、減持方式、減持數量、減持價格等。 √是 □否
1、自公司股份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公司不得轉讓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也不得回購該部分股份。
本企業將嚴格按照上述股份鎖定承諾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減持。如果中國證監會或其他監管機構對公司股份的鎖定期有另一個要求,企業愿意自動適用監管機構調整后的監管規定或要求。企業違反本承諾書或者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減持公司股份的,企業承諾非法減持公司股份的收入歸公司所有,并賠償對公司造成的損失。
2、減持條件:(1)公司股份鎖定期(包括延長鎖定期)已屆滿,股份轉讓符合法律、法規、監管政策等有關規定。(2)企業需要向投資者賠償的,企業已依法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減持方式:企業將以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或其他合法方式轉讓公司股份。
4、減持股份的數量、期限和價格
鎖定期滿后兩年內,企業減持的,累計減持股份不得超過企業
行業直接間接持有的公司在本次發行上市前已發行的股份數量 100%。
減持價格不得低于本次發行上市的發行價格(在公司股份上市至本企業減持股份之前,如有股息分配、股份分配、資本公積金轉換為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價格將相應調整)。
5、信息披露減持股份
企業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企業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股份的,應當首次出售股份 15 交易日前,向證券交易所報告減持計劃并予以公告,但當時公司持有的股份比例低于 5%時除外;以其他方式減持公司股份的,應當提前3個交易日公告。
擬減持與之前披露的承諾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項
無
三、相關風險提示
(1)減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如計劃實施的前提條件、限制條件和相關條件的具體情況:
上述股東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等因素決定是否實施減持計劃。減持計劃的實施存在減持時間、數量、價格等不確定性。
(二)減持計劃的實施是否可能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變更的風險 □是 √否
(三)其它風險提示
1.股東減持公司股份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2.公司將繼續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情況,并敦促信息披露義務人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減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請投資者合理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聯翔智能家居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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