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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發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特發服務”)于2023 年5月18日通過查詢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系統,得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通三建”)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部分解除凍結及輪候凍結生效的情況。獲悉上述情況后,公司及時向南通三建發出《關于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凍結及凍結生效事項的問詢函》,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南通三建就上述問詢函的書面回函,有關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股東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凍結及凍結生效的基本情況
1、本次部分股份解除凍結的基本情況
本次解除凍結對應的案件為:因合同糾紛,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30日對南通三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11,700,000股份進行了凍結(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實施權益分派,南通三建所持股份數在轉增后變動為15,210,000股),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上披露《關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股份被司法凍結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44)及2022年6月9日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2021 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22-042)。
2、本次部分股份輪候凍結生效的情況
3、股東股份累計被凍結及被輪候凍結情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三建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計被凍結情況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通三建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計被輪候凍結情況如下:
4、本次股東部分股份解除凍結及輪候凍結生效的原因
根據南通三建出具的《關于我司持有特發服務股份部分解除凍結及凍結生效事項的回復》,截至回函日,根據與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初步溝通,本次股份被解除凍結對應的案件為龍信建設集團、海青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因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起訴南通三建,案號為(2021)蘇民初301號、(2021)蘇民初300號,(2021)蘇民初299號,三個案件合并審理。2021年7月30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南通三建持有的公司股份15,210,000股進行了輪候凍結,原預期解除上述股份輪候凍結的時間為2024年7月29日。經南通三建與原告代理律師溝通,原告決定后續向另一被告中信建設有限責任公司追償工程款,故申請法院對南通三建持有的公司股份解除凍結。
本次輪候凍結生效210,001股對應案件為南通華成機械租賃有限公司因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紛起訴南通三建。目前該案件已作出判決,判決南通三建向南通華成機械租賃有限公司支付租賃費4,465,000元,案號為(2023)蘇0613民初33號。南通華成機械租賃有限公司向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法院申請了財產保全,申請凍結南通三建持有公司的股份。
二、股東股份被凍結的影響及風險提示
1、南通三建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非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凍結及輪候凍結生效的相關事項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更,亦不會對公司持續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系統提供的數據和南通三建出具的《關于我司持有特發服務股份部分解除凍結及凍結生效事項的回復》外,公司未收到與上述事項相關的其他法律文書。
3、公司將持續關注該事項的進展情況,并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1、證券輪候凍結數據表;
2、持股5%以上股東每日持股變化明細;
3、公司出具的《關于江蘇南通三建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解除凍結及凍結生效事項的問詢函》;
4、南通三建出具的《關于我司持有特發服務股份部分解除凍結及凍結生效事項的回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發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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