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擔保情況概述
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2022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議案》,同意為全資子公司西藏奇正藏藥營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西藏營銷”)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事項提供擔保,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60,000萬元,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詳見刊登在《證券時報》、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于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2-071)以及《2022年第五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2-073)。
二、擔保進展情況
近日,公司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薩分行(以下簡稱“中信銀行”)簽訂《最高額保證合同》,公司為西藏營銷履行債務提供最高額保證擔保,擔保的最高額限度為債權本金人民幣2億元整和相應的利息及其他所有應付費用之和。具體辦理事宜由公司財務部執行。
三、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被擔保人名稱:西藏奇正藏藥營銷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9月29日
3、住所:拉薩市柳梧新區茶古大道規劃路
4、法定代表人:王志強
5、注冊資本:10,000萬元
6、主營業務:中成藥的批發;冬蟲夏草、食品(保健食品)的銷售;醫療器械、化妝品、消毒產品、保健品、日用品的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7、與公司的關聯關系:公司持有西藏營銷100%股權,西藏營銷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8、主要財務指標
單位:元
9、信用等級:AA
10、西藏營銷不是失信被執行人
四、《最高額保證合同》的主要內容
1、被擔保人:西藏奇正藏藥營銷有限公司
2、保證人: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
3、債權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薩分行
4、主合同:中信銀行與西藏營銷所簽署的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一系列合同、協議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
5、保證擔保的債權:中信銀行與西藏營銷在2023年5月19日至2024年11月4日(包括該期間的起始日和屆滿日)期間所簽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還舊、展期、變更還款計劃、換舊借新等債務重組業務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債權
6、擔保的債權最高額度:債權本金(人民幣貳億元整)和相應的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延遲履行金以及為實現債權、擔保權利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評估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認證費、翻譯費、執行費、保全保險費等)和其他所有應付的費用之和
7、保證方式:連帶責任擔保
8、保證期間: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9、合同簽訂地:西藏拉薩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對外擔保事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計對外擔??傤~為63,540.51萬元(其中:公司對全資子公司向銀行申請綜合授信事項提供擔保總額為60,000萬元,票據池業務擔保額為3,540.51萬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18.76%。公司無逾期對外擔保、無涉及訴訟的對外擔保及因擔保被判決敗訴而應承擔損失的情形。
六、備查文件
1、最高額保證合同;
2、綜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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