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 此次會議是不是有無決議案:無
一、 會議召開和到場狀況
(一) 股東會舉行的時長:2023年5月25日
(二) 股東會舉辦地點:公司會議室(上海市閔行區陳限行2388號8棟樓6樓)
(三) 列席會議的普通股票公司股東和修復表決權的優先股以及擁有股權狀況:
(四) 表決方式是否滿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交流會組織情況等。
此次股東會由董事會集結,副總、董事長助理王翔老先生組織,大會選用當場網絡投票和網上投票結合的表決方式開展。大會的集結和舉辦程序流程、列席會議工作人員資格、大會的表決方式和流程均達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五) 董事、公司監事和董事長助理的參加狀況
1、 企業在位執行董事7人,參加5人,執行董事嚴昊宇、張茵因國家公務未列席會議;
2、 企業在位公司監事3人,參加2人,公司監事黃琦因國家公務未列席會議;
3、 董事長助理王翔參加了此次會議,高管人員黃明偉因國家公務未列席會議,別的高管人員出席了此次會議。
二、 提案決議狀況
(一) 非累積投票提案
1、 提案名字:有關2022年年報及引言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2、 提案名字:有關2022年度股東會工作總結報告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3、 提案名字:有關2022年度監事會工作匯報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4、 提案名字:有關2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5、 提案名字:有關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6、 提案名字:關于修訂企業章程并登記工商變更登記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7、 提案名字:有關向銀行借款信用額度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8、 提案名字:有關應用臨時閑置募集資金開展現金管理業務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9、 提案名字:關于企業及控股子公司應用一部分自籌資金開展現金管理業務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10、 提案名字:有關聘任會計事務所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11、 提案名字:關于修訂一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議案
決議結論:根據
決議狀況:
(二) 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東決議狀況
(三) 有關提案決議的相關說明
此次會議議案6為特別決議提案,已經獲得列席會議股東(包含公司股東授權委托人)所持有效投票權股權數量的數字三分之二以上根據。
三、 律師見證狀況
1、 此次股東會印證的法律事務所:北京天元律師公司上海市分所
侓師:高沖緒、王蕾
2、 律師見證結果建議:
公司本次股東會的招集、舉辦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出席本次股東會現場會議工作的人員資質及召集人資格真實有效;此次股東會的決議程序流程、決議結論真實有效。
四、 備查簿文件名稱
1、 經與會董事和記錄人簽字加蓋股東會公章的股東會議決議;
2、 經印證的律師事務所主任簽名加蓋單位公章的法律意見書;
3、 本所規定的其他資料。
恒為科技(上海市)有限責任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5月26日
證券代碼:603496 證券簡稱:恒為科技 公示序號:2023-040
恒為科技(上海市)有限責任公司
有關出讓股權投資基金一部分金額的公示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負法律責任。
核心內容提醒:
●恒為科技(上海市)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擬以人民幣1,800萬余元將所持有的湖杉芯聚(成都市)創投核心(有限合伙企業)(下稱“湖杉芯聚”)3.3333%的合伙份額(相匹配出資額1,000萬人民幣,已經全部認繳)出售給蘇州高新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鏈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下稱“高新科技產投”)。以上合伙份額出讓結束后,企業擁有湖杉芯聚的合伙份額會由8.3333%降到5.0000%。
● 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方交易,亦不組成資產重組。本次交易不會造成企業合并報表范圍變動,符合公司總體戰略發展規劃,對公司經營的自覺性不構成危害。
● 本次交易早已董事會表決通過,不用遞交股東大會審議。
一、 買賣概述
公司在2018年7月26日召開第二屆股東會第七次會議第二屆職工監事第七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投資認購產業投資基金的議案》。公司擬應用自籌資金總共rmb2,500萬余元,進行開設股權投資基金“湖杉芯聚(成都市)創投核心(有限合伙企業)”,主要內容詳細公司在2018年7月2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網址(http://www.sse.com.cn)公布的有關公示(公示序號:2018-048)。
為進一步優化企業資產結構,公司在2023年5月25日召開第三屆股東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三屆職工監事第十九次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轉讓投資基金部分份額的議案》,擬以人民幣1,800萬余元將所持有的湖杉芯聚3.3333%的合伙份額出售給高新科技產投。以上合伙份額出讓結束后,企業擁有湖杉芯聚的合伙份額會由8.3333%降到5.0000%。
二、 關聯方基本情況
1、關聯方基本概況
企業名字:蘇州高新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鏈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20505MA27B56F1H
認繳出資額:100,000萬人民幣
公司類型:合伙企業
成立年限:2021年10月29日
營業期限:2021年10月29日至2033年10月28日
居所:蘇州新區通安鎮真北路88號7棟樓4樓
執行事務合伙人:蘇州市友駿商務服務合伙制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業務范圍:一般項目:創投(限項目投資非上市公司);股權投資基金(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企業營業執照依規獨立許可項目)
2、關聯方關鍵財務報表
企業:元
3、關聯性或其他利益表明
高新科技產投與我們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東、持倉5%之上股東、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不會有關聯性或權益分配,未以直接和間接方式擁有我們公司股權。高新科技產投與企業中間不會有產權年限、業務流程、財產、債務、工作人員等方面其他關聯。
三、 標的企業基本情況
1、 標底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字:湖杉芯聚(成都市)創投核心(有限合伙企業)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510100MA67AC1G9Y
認繳出資額:30,000萬人民幣
公司類型:合伙企業
成立年限:2018年8月7日
營業期限:2018年8月7日到2028年8月6日
居所:我國(四川)自貿區成都市天府新區萬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號附2號4棟1層1號
執行事務合伙人:無錫市湖杉投資中心(有限合伙企業)
業務范圍:創投業務流程(不得從事非法融資、消化吸收公共資金等金融活動)。(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2、 標的企業的重要財務報表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標的企業經審計總資產為971,537,179元,資產總額為830,479,269元,主營業務收入為193,351,350元,純利潤為150,383,194元。
3、 本次交易前后左右標的企業的公司股權結構
本次交易前公司股權結構如下所示:
本次交易后公司股權結構如下所示:
注:以上中合計數和各清單數立即求和之與在末尾數上若有差別,系四舍五入而致。
4、 所有權情況表明
截至本公告公布日,交易標的產權明晰,不會有質押、質押貸款及其它一切限定轉讓狀況,不屬于起訴、訴訟事宜或被查封、凍潔等司法部門對策,不會有防礙所有權轉移其他情形。
四、 本次交易產品定價
此次轉讓是公司已經實繳出資1,000萬元湖杉芯聚3.3333%的合伙份額,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確定的出售價格金額為1,800萬余元,市場交易標價公平公正,不會有違反公司規定的情況。
五、 財產份額轉讓合同具體內容
1、合作經營行為主體
出讓方:恒為科技(上海市)有限責任公司
購買方:蘇州高新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鏈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企業)
2、成交價及付款
購買方應當以下條件所有達到或被書面形式免除的時候起的十(10)個工作日后向出讓方付款出讓合同款rmb貳仟捌佰(1,800)萬余元,上述情況出讓合同款付款之日是此次財產份額出讓交易日(下稱“交易日”):
(1) 《湖杉芯聚(成都)創業投資中心(有限合伙)財產份額轉讓協議》(下稱“轉讓合同”)已經從多方簽定并起效;
(2) 多方在轉讓合同項下的闡述、確保及承諾真正、精確和完整的;
(3) 購買方早已合理簽定經修改的《合伙協議》且經修訂的《合伙協議》配件合作經營人名冊正在更新。
3、標的企業的債務處理及分派
(1) 多方確定并同意,自交收日起,合伙制企業的債務(包含但是不限于到時候已經發生了的債務、依據合伙制企業簽定的是約束合同及合同的要求合伙制企業有權利所獲得的賠付和賠償)和負債(包含但是不限于到時候已經發生了的債務、或有負債、合伙制企業應承擔但還沒有承擔合同違約責任、合同違約金、賠償費、賠償,或因為合伙制企業的違規行為而造成投資收益的降賠的損失)及其與本等債務相對應的權利與義務由購買方按照其在合伙制企業的財產份額和承擔責任范疇具有并要擔負。
(2) 多方進一步確定并同意,雖然有上述情況承諾,出讓方以其擁有財產份額期內至交收日前而應承擔的債務(包含但是不限于到時候已經發生了的稅賦、或有負債,或因為其違規行為而造成的對于其他合作伙伴或有限合伙的合同違約金、賠償費、賠償)由出讓方自己承擔。
(3) 多方確定并同意轉讓合同簽定日為“出讓標準日”。轉讓合同項下轉讓財產份額截止到出讓標準日的未分配盈利及其出讓標準日后轉讓合同項下轉讓財產份額所產生的一切應分派盈利應當由購買方具有。購買方進一步確定并同意,在依據《合伙協議》承諾分派時,(1)在預估第一輪分派中購買方分派額度時,應按照購買方轉讓市場份額相匹配實繳出資額(即1,000萬余元)測算,且出讓標準日前出讓方就轉讓合同項下轉讓財產份額已經取得分派金額(即2,880,540.55元)應視作已經在該等分派時段向購買方相對應分派;(2)在預估第二輪分派時,購買方應根據其轉讓財產份額相對應的實繳出資及該等實繳出資相對應的注資到帳截至日相對應測算優先選擇收益。
4、合同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反轉讓合同中規定的相關責任、所做出的服務承諾和保障或其在轉讓合同中所做出的闡述是虛報、與事實不符或者有欺詐,則視為該方毀約。因違約方的違規行為進而轉讓合同不可以所有執行、不可以部分履行或無法及時執行,并因此給守約方造成損害的,該違約方應承擔法律責任承擔責任(包含賠付守約方為防止損害而花費的相關費用,如律師代理費等)。
購買方如未按照出讓約定書向出讓方付款財產份額出讓合同款,應承擔賠償責任;如貸款逾期超出30日,出讓方有權利消除轉讓合同,同時要求購買方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合同違約責任及賠付條文不會因轉讓合同的消除而無效。以上違約責任條款依據性質在轉讓合同解除對多方再次可用。
六、 本次交易事宜對企業的危害
企業轉讓所持有的湖杉芯聚合伙份額就是為了將剛盈利部分境外投資轉現,提升企業現金流量,聚焦主業發展趨勢。本次交易將有利于優化投資結構與合理布局,符合公司總體戰略發展規劃,不會對公司的經營情況和經營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權益的情況。具體賬務處理以及對于企業2023年度損益表產生的影響最后以會計年度審計報告確定出來的結果為標準。
特此公告。
恒為科技(上海市)有限責任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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