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實施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競價方式回購股份的價格上限由不超過人民幣13.10元/股調整為不超過人民幣12.60元/股。
一、回購股份的基本情況
公司分別于2023年3月30日、2023年4月21日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二十三次會議、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議案》,同意公司通過自有資金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回購股份數量不低于763.3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54%)且不超過1,526.72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09%),回購價格為不超過13.10元/股,回購期限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有關本次回購股份事項的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及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的《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方案的公告》、《關于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的回購報告書》(以下簡稱“《回購報告書》”)。
二、本次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開202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并于2023年5月22日實施了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以2023年5月19日(股權登記日)總股本1,401,945,207股,扣除已回購的股份10,900,000股,即1,391,045,207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5.0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695,522,603.50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已實施完畢。
根據公司《回購報告書》約定:若在回購期內公司有派息、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派送股票紅利、股票拆細或縮股等事項,應對回購價格進行相應的調整。
三、本次調整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的具體情況
根據《回購報告書》,本次以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股份價格上限由不超過13.10元/股調整為不超過12.60元/股,具體的價格調整計算如下:
調整后的回購每股股份的價格上限=(調整前的每股回購價格上限-每股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其中,每股現金紅利=本次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數×每股分紅金額÷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1,391,045,207×0.50)÷1,401,945,207≈0.4961元/股。
根據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分配方案,公司2022年度權益分派不送轉股份,因此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為“0”。
即調整后的回購每股股份的價格上限=(13.10-0.4961)/(1+0)≈12.60元/股。
根據公司《回購報告書》,本次回購資金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000萬元(含),不超過人民幣20,000萬元(含)。本次調整回購價格上限后,預計可回購股份數量為:不低于793.65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57%),不超過1,587.3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13%);具體回購股份數量及公司股本結構實際變動情況以后續實施情況為準。
四、其他事項說明
除以上調整外,公司回購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項均無變化。公司后續將根據市場情況擇機實施回購股份計劃,并將在回購期間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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