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侯新軍先生、湯力先生、夏群波女士保證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別提示:
因個人資金需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侯新軍先生、湯力先生、夏群波女士計劃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6個月內以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計減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過45,000股,占本公司總股本比例0.040%。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侯新軍先生、湯力先生、夏群波女士的《關于減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告知函》,根據《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規定,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 擬減持股東的基本情況:
二、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股份來源:股權激勵計劃授予的股份
減持原因:個人資金需要
減持方式:集中競價或大宗交易方式
減持價格:根據減持時的市場價格確定
擬減持股份數量及占公司總股本比例:
注:若此期間有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股份變動事項,則對該數量進行相應處理。
三、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25%;離任后半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高級管理人員均履行了上述承諾,本次減持股份不存在違反相關承諾的情形。
四、相關風險提示
1、本次減持計劃不存在違反《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
2、以上股東將根據市場情況、公司股價情況等情形決定是否實施本次股份減持計劃。本次減持計劃實施存在不確定性。
3、本次減持計劃實施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不會對公司治理結構和持續經營產生重大影響。
4、在上述計劃減持期間,以上股東將嚴格遵守董監高減持股份的有關規定,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備查文件
1、上述股東出具的《關于減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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