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和第四屆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公司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公司總股本扣減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股份總數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5.00元(含稅)。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公司總股本扣除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回購股份的基數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并將另行公告具體調整情況。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 年4月28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12)。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 年5月19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3-023)。
2023年5月18日,公司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向58名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13.4214萬股,來源為公司自二級市場回購的本公司人民幣A股普通股股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 年5月20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授予結果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26)。
鑒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記致使公司回購專用賬戶股份數量全部登記至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證券賬戶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購專用賬戶所持公司股份數為0股。根據《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具體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總股本600,000,000股,扣除回購專用賬戶上的股份0股,即以60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5.00元(含稅)合計派發現金紅利900,000,000元(含稅)。最終結果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確認為準。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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