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深圳裕同包裝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深圳裕通包裝科技有限公司(“裕通科技”或“公司”)的委托,北京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本所”)就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涉及的召集、召集程序、召集人資格及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會提案、表決程序及表決結果等相關問題發表法律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股東大會規則”)、《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證券法律業務管理辦法》)和《深圳裕通包裝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出具。
為出具法律意見,律師(“律師”)以視頻會議的形式出席股東大會,并根據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監會)有關規章、規范性文件的要求和規定,對玉通科技提供的法律文件和其他文件、資料進行審查驗證。同時,律師還對律師認為出具法律意見所必需的其他法律文件、信息、資料和證明進行了審查和驗證,并詢問了玉通科技的相關人員。
在上述審查、驗證、詢問過程中,律師得到玉通科技的承諾和保證:提供必要、完整、真實、準確、合法、有效的原始書面材料、復印件、復印件或口頭證詞,相關復印件或復印件與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見僅供裕通科技股東大會使用,其他任何人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律師同意將本法律意見書與裕通科技股東大會其他信息披露材料一起公布。
本所及本所律師具有就題述事項出具法律意見的主體資格,并對出具的法律意見承擔責任。
律師根據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章制度和規范性文件,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精神,對主題事項發表法律意見如下:
一、召開本次股東大會的程序
1. 2023年4月25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決定召開裕同科技股東大會。2023年4月27日,裕同科技董事會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上(http://www.szse.cn/)、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和《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發布了《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日期距股東大會召開日期已達20天。上述通知規定了股東大會的時間、地點和出席會議的對象,表明股東有權親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東大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股東登記日、會議登記方式、聯系地址和聯系人;同時,通知充分披露了股東大會的內容。
2. 股東大會采用現場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3. 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日,股東大會現場會議:30在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石龍社區石環路1號公司三樓會議室舉行。會議由裕通科技董事長王華軍先生主持。
4. 股東大會網上投票時間為:2023年5月26日上午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投票的具體時間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2023年5月26日上午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15一下午15:00。
經律師檢查,玉通科技董事會已按照《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召開股東大會,并充分披露了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內容。股東大會的時間、地點和內容與會議通知中規定的相關內容一致。
本所律師認為,裕同科技股東大會的召開和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資格
經律師檢查,玉通科技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于2023年4月25日召開,決定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玉通科技第四屆董事會是股東大會的召集人,有資格召開股東大會。
三、股東大會出席、列席人員資格
1. 股東大會以現場會議與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召開。共有58名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參加了現場會議和網上投票,代表655、081、834股表決權,占裕通科技表決權總數的70.4萬%。
2. 余同科技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并參加現場會議。
3. 律師們當場列席了股東大會。
經本所律師檢查,上述人員均具有出席或出席股東大會的合法資格。
四、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
股東大會以現場會議和網上投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決?,F場會議履行了所有議程,并以書面形式表決,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進行計票和監督;網上投票按照會議通知確定的時間通過網上投票系統進行?,F場投票和網上投票完成后,公司合并統計了現場投票和網上投票的投票結果。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以下提案:
1.《關于〈2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655、001、63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總數的99.9878%;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0%;棄權607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93%。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參加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代表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78%,并獲表決通過。
2.《關于〈全文及2022年度報告摘要〉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655、001、63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總數的99.9878%;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0%;棄權607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93%。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參加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代表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78%,并獲表決通過。
3.《關于〈2022年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655、001、63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總數的99.9878%;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0%;棄權607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93%。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參加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代表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78%,并獲表決通過。
4.《關于〈監事會2022年工作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655、001、63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總數的99.9878%;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0%;棄權607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93%。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參加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代表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78%,并獲表決通過。
5.《關于〈2022年獨立董事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655、001、63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總數的99.9878%;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0%;棄權607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93%。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參加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代表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78%,并獲表決通過。
6.《關于〈2022年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655、001、63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總數的99.9878%;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0%;棄權607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93%。
其中: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為:同意110股、571股、692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99.9275%;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0.0176%;棄權607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的0.0549%。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參加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代表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78%,并獲表決通過。
7.關于2022年利潤分配計劃的議案
表決:同意655股、062股、33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70%;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3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總數的0.00%。
其中: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為:同意110股、632股、392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99.9824%;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0.0176%;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的0.00%。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出席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代表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70%,并獲表決通過。
8.《關于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預期的議案》
關聯股東王華軍先生和吳蘭蘭女士避免對該提案進行表決。所代表的表決權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該提案的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表決:同意110、804、11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總數的99.9824%;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表決權總數的0.0176%;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總數的0.00%。
其中: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為:同意110股、632股、392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99.9824%;反對195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0.0176%;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的0.00%。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代表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9824%,本議案獲表決通過。
9.《關于2022年銀行授信及調整子公司擔保額度及期限的議案》
表決:同意652股、257股、949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總數的99.5689%;反對1、548、83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表決權總數的0.2364%;棄權1、275、05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1946%。
其中: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為:同意107、828、007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的97.480%;反對1、548、83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1.397%;棄權1.275、055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1.1523%。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出席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的99.5689%以上,超過出席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的三分之二。
10.《關于資產池業務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613、048、917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總數的93.5836%;反對于42、032、915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6.4164%;棄權2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
其中: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表決為:同意68、618、975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效表決權的62.0134%;反對42、032、915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37.986%;棄權2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效表決權股份的0.00%。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出席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的93.5836%以上,超過出席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的三分之二。
11.《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議案》
表決:同意650股、655股、45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3243%;反對3988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609%;棄權4、027、58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6148%。
其中:出席會議的中小股東的表決為:同意106、225、508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95.997%;反對398、8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0.3604%;棄權4、027、584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持有有效表決權的3.6399%。
本議案同意股份數量占參加股東大會股東(股東代理人)代表的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99.3243%,并獲表決通過。
經本所律師檢查,股東大會會議記錄由出席股東大會的公司董事、監事、董事會秘書、會議主持人簽署;會議決議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理人)、董事簽署。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股東大會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結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投票程序和投票結果合法有效。
五、結論意見
綜上所述,律師認為玉通科技股東大會的召開和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股東大會召集人和出席會議的資格合法有效;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和結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程序和結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見書一式三份,無副本,經律師簽字蓋章后生效。
北京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蓋章)
負責人: 經辦律師:
章小炎 董龍芳
經辦律師:
鄧鑫上
年 月 日
證券代碼:002831 簡稱證券:裕同科技 公告編號:2023-027
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股東大會沒有否決議案。
2、股東大會不涉及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變更。
1.會議的召開和出席
(一)會議召開情況
(1)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日召開現場會議:30
(2)網上投票時間:
(a)2023年5月26日上午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上投票的具體時間為::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b)2023年5月26日上午9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15一下午15:00。
3、2023年5月22日股權登記日
4、召開地點: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石龍社區石環路1號公司三樓會議室
5、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與網上投票表決相結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7、主持人:董事長王華軍先生
8、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
(二)出席會議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58名股東通過現場和網上投票,代表655、081、834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70.4萬%。
其中,現場投票的股東11人,代表548、671、543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58.9644%。
47名股東通過網上投票,代表106、410、291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1.4357%。
2、中小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53名中小股東通過現場和網上投票,代表110、651、892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1.8915%。
其中,6名中小股東代表4、241、601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0.4558%。
47名中小股東通過網上投票,代表106、410、291股,占上市公司總股份的11.4357%。
3、公司聘請的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律師出席了會議。
二、二。法案審議表決
(1)股東大會將現場投票與網上投票相結合,對各項議案進行了表決。審議如下:
1、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的議案》;
2、審議通過了《關于》〈全文及2022年度報告摘要〉的議案》;
3、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董事會工作報告〉的議案》;
4、審議通過了《關于》〈監事會2022年工作報告〉的議案》;
5、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獨立董事報告〉的議案》;
6、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議案》;
7、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利潤分配計劃的議案》;
8、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日常關聯交易預期的議案》;
9、審議通過了《關于2023年銀行授信及調整子公司擔保額度及期限的議案》;
10、審議通過了《關于資產池業務的議案》;
11、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二)議案具體表決結果
股東大會對各項議案的具體表決結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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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師見證情況
經北京市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董龍芳、鄧新上律師見證,股東大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根據法律意見,玉通科技股東大會的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東大會召集人和出席會議的資格合法有效;股東大會的投票程序和投票結果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投票程序和投票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2022年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中倫(廣州)律師事務所關于2022年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裝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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