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88696 簡稱證券:極米科技 公告編號:2023-041
極米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配實施公告
公司董事會和全體董事保證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依法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異化分紅轉讓: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現金紅利2.1468元(含稅)
● 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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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股東大會通過分配方案的次數和日期
2023年5月18日,公司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本次利潤分配方案。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
2.分配對象:
截至上海證券交易所股權登記日下午收盤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的全體股東(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除外)。
本次分配涉及差異化權益分配,公司回購專用賬戶(賬號:B885183852)共有12783股,不參與本次分配。
3.差異化分紅方案:
(1)差異化分紅方案
2023年5月18日,公司召開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于2022年年度利潤分配計劃的議案》,同意公司以股權分配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礎,向全體股東發放現金紅利,每10股發放現金股利21.4680元(含稅)。
在股權分配登記日實施前,公司計劃保持每股分配金額不變,并相應調整分配總額。
公司以2023年6月8日(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7萬股,扣除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12783股,即以69、872、117股為基礎,向全體股東發放現金紅利,每10股發放現金紅利21.4680元(含稅),共發放現金紅利約1.5億元(含稅)。
(2)差異化分紅除權(息)的計算依據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總股本為7萬股,扣除回購專用證券賬戶12783股,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為69、872、117股。公司計劃根據以下公式計算除權(利息)的參考價格:
除權(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現金紅利)÷(1+流通股變動比例)。根據公司2022年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只進行現金分紅,不將資本公積金轉為股本或紅股。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會改變,流通股的比例為0。
虛擬分配的現金紅利=(參與分配的股本總數*實際分配的每股現金紅利)÷總股本=(70,000-127,883)×2.1468÷70,000,000≈2.1429元/股。
即公司除權(息)參考價=前收盤價-2.1429元/股。
三、相關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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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中的股份不參與利潤分配。除公司自行發行的股東外,其他股東的股息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本結算系統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收盤后登記,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處理指定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以在分紅日在指定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分紅。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分紅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辦理指定交易后再分紅。
2.自行分配對象
流通股和鐘波先生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分配。
3.扣稅說明
(1)持有公司無限銷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和《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至轉讓交付股票之日前一天的持股時間)超過一年的,其股息紅利收入暫免征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行現金紅利2.1468元;持股期限在一年內(含一年)的,股息分配公司暫時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發行現金股息2.1468元,當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其資本賬戶中扣除并轉讓給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在下個月5個工作日內轉讓,公司應當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一個月內(含一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超過1個月至1年(含1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暫減50%,實際稅負10%;持股期限超過一年的,暫免征個人所得稅。
(2)個人股東和證券投資基金在有限銷售條件下的現金紅利,按照《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異化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定,按10%的稅率扣除所得稅,稅后實際發行的現金紅利為每股1.93212元。
(3)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繳納股息、股息、利息扣繳企業所得稅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公司扣繳的現金紅利所得稅稅率為10%,扣繳后實際發放的現金紅利為每股1.93212元。有關股東認為其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或者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4)對于持有公司股份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股東,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分配。扣稅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中國證監會關于滬港股市交易互聯機制試點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執行。公司按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發現金紅利1.93212元。有關股東認為其股息、股息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議(安排)待遇或者其他稅收優惠政策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
(5)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定股東,公司不扣繳企業所得稅,其現金紅利所得稅自行繳納。公司實際發行的每股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2.1468元。
五、相關咨詢辦法
如對此權益分配有任何疑問,請按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董秘辦
聯系電話:(028)6759 9894 轉8432
特此公告。
極米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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