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782 證券簡稱:美達股份 公告編號:2023-046
廣東新會美達錦綸有限公司
關于公司簽署聯合研發框架協議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確保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無虛假記錄、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提示:重要內容:
1、本次簽署的聯合研發框架協議僅為廣東新會美達錦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七臺河寶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泰隆”)是寶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石墨烯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根據合作意向,經友好協商達成研發合作協議。本協議涉及的具體合作事項應另行簽訂相關專項協議。屆時,公司將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并按照公司章程和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披露相關信息。請注意投資風險;
2、本協議的簽署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成果產生重大影響。本協議的簽署不影響公司的業務獨立性,對未來業務業績的影響應根據具體項目的后續推廣和實施情況確定。
1、簽訂框架協議的基本情況
(一)交易對手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七臺河寶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2309003343357
3、成立時間:2015年7月13日
3、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4、注冊地址:寶泰龍路16號,黑龍江省七臺河市新興區
5、法定代表人:段紅博
6、注冊資本:人民幣1萬元
7、經營范圍:石墨烯、氧化石墨烯、石墨烯制品、氧化石墨烯制品、去離子水、石墨烯導電墨、石墨烯電熱膜、石墨烯分散液、石墨紙、石墨烯導電漿、磷酸鐵鋰、磷酸鐵鋰制品、鋰離子電池正極材料、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鋰離子電池隔膜、鋰離子電池材料和鋰離子電池。
8、主要股東:母公司寶泰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碼:601011;寶泰隆控股股東為寶泰隆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寶泰隆4.46億股,占23.28%;焦云先生,實際控制人,直接間接持有石墨烯公司20.34%的股權。
近三年來,該公司與石墨烯公司沒有類似的交易。石墨烯公司是依法存在的企業法人,生產經營正常,財務信用狀況良好,具有履約能力。該公司與石墨烯公司沒有關系。
(二)協議簽署情況
為促進雙方合作,促進技術研發,實現資源共享和互補優勢,公司與石墨烯公司簽署了《七臺河寶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聯合研發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
(3)審議決策程序、審批或備案程序已在協議中履行
本框架協議僅規定了雙方合作的原則和框架合作意向,不涉及具體金額和方式,不需要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具體合作事項明確后,公司將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履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并簽訂具體的合作協議,如《規范經營指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2、框架合作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合作的背景和目標
公司是全國第一家引進聚酰胺6設備技術的制造商,形成了聚合物聚合物、纖維新材料、聚酰胺6聚合、紡絲、針織、印染的大型現代企業,具有技術優勢和市場優勢;石墨烯公司是國內外領先的“優質石墨烯新材料供應商”,以資源稟賦為基礎,以高投資研發為引擎,建設石墨烯材料產業基地,努力建設石墨烯上下游合作應用產業鏈,為客戶和合作伙伴提供高性能新材料價值,具有原材料規模、技術研發、行業門檻和礦產資源優勢。雙方旨在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相互學習,促進產品開發和技術合作。
(二)合作范圍和合作期限
合作范圍:
1、產品開發合作:雙方基于石墨烯和聚酰胺復合產品,包括石墨烯聚酰胺切片、母粒、纖維產品;
2、技術合作:雙方基于石墨烯和聚酰胺復合產品的制備和應用技術,包括石墨烯聚酰胺切片、母粒、纖維制備和應用技術。
合作期限:自2023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2日止。
(三)協議各方
甲方:七臺河寶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廣東新會美達錦綸有限公司
(四)合作方式
1、甲乙雙方根據各自的平臺履行各自的職責,完成相應的工作任務。甲方負責提供石墨烯,根據乙方的需要調整性能,開發石墨烯聚酰胺母粒,評價石墨烯聚酰胺切片、母粒和纖維的功能。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制備母粒的聚酰胺基材切片,開發石墨烯聚酰胺切片、母粒、纖維配方和工藝,評價石墨烯聚酰胺切片、母粒、纖維加工性能和應用性能 烯聚酰胺切片、母粒、纖維應用及市場開發。
2、在這種框架下,雙方合作采用項目合作的方式,具體的試驗和加工必須簽訂合同。
3、原則上,合作范圍內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各自的程序承擔,最終產品按照每份合同的規定處理。
4、雙方應充分溝通合作過程中必要的技術信息和市場反饋信息,并履行保密義務。
(四)權益、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在此框架下的合作應簽訂合同,規定具體的合作內容和費用原則,甲乙雙方應協商實施細則,完善合同。
2、甲乙雙方合作完成的知識產權原則上歸雙方所有,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占有。每期簽訂合同時有明確所有權的,按照當期合同執行。
(五)違約責任
由任何一方造成的違約和損失,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和損失。
三、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與石墨烯公司簽署的框架協議依托雙方的優勢,相互學習,互補技術,有利于研發業務的發展和創新,進一步提高公司的市場競爭力,符合雙方的長期發展戰略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目前,框架協議的簽署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業績產生重大影響。框架協議的簽署不會影響公司的業務獨立性。公司的主營業務不會因項目實施而產生相關交易、銀行間競爭和業務依賴。對未來業務業績的影響應根據后續具體項目的推廣和實施情況確定。
四、重大風險提示
本次簽署的框架協議僅為雙方根據合作意向和友好協商達成的研發合作協議。本協議涉及的具體合作事項應另行簽訂相關專項協議。屆時,公司將按照公司章程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執行相應的決策和審批程序,并披露相關信息。請注意投資風險。
五、備查文件
七臺河寶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廣東新會美達尼龍有限公司聯合研發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廣東新會美達錦綸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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