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325證券簡稱:洪濤股份公示序號:2023-023
公司控股股東劉年新老先生確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確、詳細,并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們公司及股東會全體人員確保公告內容與信息披露義務人提供的資料一致。
風險防范:
1、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洪濤股份”或“企業”)大股東、控股股東劉年新先生為償還股票質押融資借款、減少股票質押風險,與曾富老先生、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股份轉讓協議》,擬通過國有資產轉讓方法以股權轉讓合同款還款它在國信證券的那一部分質押融資。
2、此次國有資產轉讓事宜不會造成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對財務狀況、資產凈值及持續盈利不容易造成影響,并且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權益的情況。
3、這次國有資產轉讓股權不碰觸全面要約收購。
4、這次國有資產轉讓股權事宜有待深圳交易所開展合規核實后,方可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權轉讓產權過戶手續,本次交易尚有待觀察,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此次國有資產轉讓簡述
公司在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劉年新老先生工作的通知,劉年新老先生與曾富及國信證券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劉年新老先生擬通過國有資產轉讓名義向曾富出讓洪濤股份(證券代碼:002325)3,514億港元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總總股本2.00%),以還款它在國信證券一部分質押融資借款,減少股票質押風險。此次國有資產轉讓結束后,劉年新老先生將持有公司354,565,180股股權,占公司總股本的20.19%。
所述買賣合乎《上市公司流通股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暫行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指引》等相關通知和要求。
此次股權國有資產轉讓后,多方股權變化情況如下所示:
二、出讓多方基本概況
(一)出讓方基本概況
劉年新,男,中國籍,無境外居留權,公司控股股東、控股股東。
身份證號:44030119**********
(二)購買方基本概況
曾富,男,中國籍,無境外居留權。
身份證號:46002219**********
(三)受托人基本概況
名字: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03001922784445
法人代表:張納沙
企業類型:發售有限責任公司
公司注冊地址:深圳羅湖區紅嶺中單1012號國信證券商務大廈十六層至二十六層
注冊資金:96.12億人民幣
業務范圍:證券自營;證券投資顧問;與股票交易,股票投資主題活動相關的稅務顧問;證券承銷與證券承銷;證券承銷;證券資產管理;股票融資;證券基金分銷;金融業產品代銷;為證券公司給予正中間詳細介紹業務流程;證券基金托管業務;個股期權做市;上市證券做市交易。
三、股份轉讓協議主要內容
招標方、出讓方:劉年新
承包方、購買方:曾富
丙方、受托人: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擬轉讓股份和出讓合同款
1、擬轉讓股份基本上情況如下:
(1)證券簡稱為“洪濤股份”,證券代碼:002325。
(2)擬出讓總數:3,514億港元,擬出讓總數占“洪濤股份”總股本的2.00%,均是無限售流通股。
2、出讓合同款:此次股權轉讓的每一股出售價格為協議簽署日前一買賣日擬轉讓股份二級市場收盤價格的70%,即每一股出售價格為1.17元/股。股權轉讓總合同款總計金額為41,113,800元(英文大寫:rmb肆仟壹佰壹拾壹萬叁仟捌佰元整)。
(二)出讓價款的付款
在三方簽定本協定后到申請辦理股權過戶手續前,承包方需向丙方特定金融機構賬戶支付rmb30,000,000.00元(英文大寫:rmb叁仟萬余元整)。剩下出讓合同款由乙方在按照本約定書進行擬轉讓股份出讓過戶手續之日起10日內付給招標方。
(三)擬轉讓股份的解質押及產權過戶
1、在協議簽署后,三方理應按照有關主管部門(包含但是不限于中國證監會、交易中心等,相同)的相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遞交此次股權轉讓申請。
2、在獲得此次出讓需要有關主管部門開具的確定公文后,甲乙丙三中應書面形式共同商定申請辦理股權解質押及過戶手續期限。
3、甲乙丙三方理應事前備好就此次股權轉讓而應向中登公司遞交辦理股權解質押及過戶手續的原材料,并且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一同到中登公司遞交申請。
(四)花費及處理
因此次股權轉讓所產生的稅款、交易手續費及其它法律規定花費,甲、乙彼此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分別擔負,與丙方不相干。
(五)合同的變動和消除
經三方協商一致,能夠以書面形式向變動、填補或是消除本協定;本協定的所有改動及合同補充協議或文檔應視作本協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協定的消除不受影響招標方應再次依照質押融資協議書的承諾還款欠付丙方的全部債務。
四、此次出讓存不存在服務承諾變動、免除或承攬狀況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此次股權國有資產轉讓不會有服務承諾變動、免除或承攬的現象。
五、此次股權轉讓的效果及對企業的危害
此次大股東依據國家新政策和監管政策,根據國有資產轉讓一部分股權還款股票質押融資借款,有助于降低其本身負債額度,減少質押貸款風險性。此次股權轉讓不會造成公司控股股東和控股股東產生變化,對財務狀況、資產凈值及持續盈利不容易造成影響,并且也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權益的情況。
六、別的表明
1、此次國有資產轉讓將嚴格執行《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相關規定。
2、此次股權轉讓有待經深圳交易所開展合規核實后,方可在我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權轉讓過戶手續,本次交易有待觀察。
3、企業將高度關注以上股權轉讓事項的工作進展,企業股權變動信息披露義務人及企業將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煩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七、備查簿文檔
1、《股份轉讓協議》
特此公告。
深圳洪濤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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