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066證券簡稱:中信證券公示序號:臨2023-028號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為客觀性、公允價值地體現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企業)的財務數據與經營業績,根據謹慎原則,結合公司《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記提預計負債,詳情如下:
一、記提預計負債狀況概述
為了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維護保養金融市場平穩,公司為廣東省紫水晶數據儲存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紫晶存儲)的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與其它中介服務共同投資開設紫晶存儲事情代位求償專項資金(下稱專項資金),用以代位求償適格投資人的投資損失。專項資金開設注資經營規模金額為10億人民幣,企業與其它中介服務已經在本公告發表前把開設認繳出資額rmb10億人民幣全額劃付至專項資金資產存管賬戶。詳細信息可參考企業同日公布的《關于正式設立紫晶存儲事件先行賠付專項基金的公告》。
就開設代位求償專項資金事宜,企業綜合性預估理賠的時間段、行為主體范疇、額度分攤占比、概率等多種因素,確定預計負債的計提金額將突破企業2022年度合并利潤表歸屬于上市公司公司股東純利潤的10%,未確認與預計負債有關的可能性所得到的賠償額度。
二、此次記提預計負債對企業的危害
記提以上預計負債預計降低企業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純利潤,并進一步減少公司凈資產。現階段財務狀況穩定,此次記提預計負債不會對公司正常運營和償債能力指標造成不利影響。
三、有關記提預計負債的合理化表明
此次記提預計負債合乎《企業會計準則》要求與財務會計謹慎原則,在記提預計負債后,企業財務信息內容更真實、靠譜。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2023年5月26日
證券代碼:601066證券簡稱:中信證券公示序號:臨2023-027號
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有關宣布開設紫晶存儲事情代位求償專項資金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會及整體執行董事確保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什么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好性依規負法律責任。
重要提醒:
(一)2023年4月21日,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信證券或者公司)公示了《關于擬設立紫晶存儲事件先行賠付專項基金與申請適用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的公告》。經籌劃,企業會與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誠會計師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廣東省恒益法律事務所宣布開設紫晶存儲事情代位求償專項資金(下稱專項資金),用以代位求償適格投資人的投資損失。
(二)專項資金開設主要是為了代位求償適格投資人因廣東省紫水晶數據儲存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紫晶存儲)欺詐發行、信息公開違規違紀(下稱紫晶存儲事情)而遭到的投資損失。
(三)專項資金由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出任管理員。專項資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法釋〔2022〕2號)規則與標準,依規明確具體專項資金賠償范圍及賠償額度計算方式。賠償數額以適格投資人因紫晶存儲事情而所發生的損害為準,并按規定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
專項資金賠償范圍及賠付額度計算方式一經公示,在專項資金存續期限內不能變動及撤消。
(四)因紫晶存儲事情而遭到投資損失的適格投資人,假如接納賠償,則說明其想要與專項資金投資人達成協議,自行原諒專項資金投資人在紫晶存儲事情里的義務,并將會對紫晶存儲事情相應責任方認為證券欺詐損害賠償的權力出售給專項資金投資人,本身不會再向紫晶存儲事件過錯方理賠。
(五)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30號)評定的過錯方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擁有紫晶存儲股權股東,及上述情況主體關聯人,并不屬于代位求償目標;紫晶存儲大股東及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加持買進紫晶存儲個股,并不屬于代位求償目標。
(六)投資人于本公告“二、專項資金的理賠范疇”以外的紫晶存儲股市投資損害并不屬于專項資金的理賠范疇。
(七)針對由于各種原因,沒能在指定期間內接納代位求償的適格投資人,可以和專項資金投資人達到仲裁條款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依法對有地域管轄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等。
(八)專項資金投資人對紫晶存儲以及大股東、控股股東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說明書》中所做“購買外國投資者此次公開發行所有新股上市”承諾不承擔任何責任,專項資金的理賠范疇不包含該等股份回購義務。
為了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維護保養金融市場平穩,中信證券做為紫晶存儲的保薦機構和主承銷商,會與紫晶存儲別的中介服務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誠會計師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廣東省恒益法律事務所共同投資設立專項基金,用以代位求償適格投資人的投資損失。
現就專項資金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專項資金基本概況
(一)專項資金投資人
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誠會計師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廣東省恒益法律事務所。
(二)重點基金托管人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公司允許接納專項資金投資人委托,出任專項資金的管理員,承擔專項資金的日常管理以及運行。
重點基金托管人創立賠償調研組實行股票基金日常事務管理。
(三)專項資金托管銀行
專項資金托管銀行為中信銀行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專項資金托管銀行應安全性、全面地代管專項資金項下股票基金資產,對股票基金資產獨立設置賬戶、推行嚴格分賬管理,保證托管股票基金資產與其說自籌資金及其它代管資產中間互不相關。
(四)專項資金經營規模
專項資金開設注資經營規模金額為10億人民幣。
專項資金投資人已經在本公告發表前把開設認繳出資額rmb10億人民幣全額劃付至專項資金資產存管賬戶。若最終實現合理申報適格投資人損害賠償額度高過以上開設出出資額,專項資金投資人將在中國證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進行資產劃付前把差值資產立即注資到帳。
(五)專項資金的建立
專項資金始行公示初次發表之日起創立。
(六)專項資金存續期限
專項資金的存續期限為自專項基金創立之日起2月。重點基金托管人可以根據專項資金運行的具體情況增加專項資金存續期限。專項資金存續期限期滿會由重點基金托管人聘用單獨的第三方會計事務所對專項資金開展財務審計,并安排結算。
二、專項資金的理賠范疇
投資人買賣紫晶存儲個股具有如下所示情況的,歸屬于專項資金的賠償目標: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1日(含)期內買進,并且在2022年2月11日仍擁有紫晶存儲個股(包含紫晶存儲向公眾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個股),在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中間售出紫晶存儲個股或者在2022年3月15日以前未售出紫晶存儲個股,扣減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后仍然存在虧錢的。(不一樣情況下適格投資人因紫晶存儲事情而所發生的損害,即此次賠償額度計算方法詳細下文)
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30號)評定的過錯方和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擁有紫晶存儲股權股東,及上述情況主體關聯人,并不屬于代位求償目標;紫晶存儲大股東及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管人員加持買進紫晶存儲個股,并不屬于代位求償目標。
表明:
1、2020年1月31日,紫晶存儲在規定新聞媒體發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招股意向書》,該日是紫晶存儲欺詐發行的證券欺詐執行日。
2、2020年4月23日,紫晶存儲在規定新聞媒體發表《2019年年度報告》,2021年4月30日,紫晶存儲在規定新聞媒體發表《2020年年度報告》,這種日期是紫晶存儲上市以來信息公開違規違紀的證券欺詐執行日。
3、2022年2月12日,紫晶存儲公示被證監會立案偵查,該日是紫晶存儲證券虛假陳述的揭開日。
4、2022年3月15日,揭開日起紫晶存儲個股集中交易總計交易量做到可商品流通部分100%之日,該日是紫晶存儲證券虛假陳述的標準日。
三、賠償額度計算方法
專項資金的理賠額度以適格投資人因紫晶存儲事情而所發生的損害為準。
專項資金依照下列公式換算每一適格投資人的賠償額度,在其中項目投資差值損害以投資人買進紫晶存儲個股時段所在一級市場、二級市場各個階段各自測算,并按規定各自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
賠償額度=項目投資差值損害+項目投資差值損害部分提成和合同印花稅。
(一)項目投資差值損害計算方法
項目投資差值損害以投資人買進紫晶存儲個股時段所在各個階段各自測算,實際分成以下情形:
1、一級市場投資差值損害:投資人在2020年1月31日起止2020年2月25日(紫晶存儲股票發行前一日)期內參加紫晶存儲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認購買進,并繼續擁有至2022年2月11日的紫晶存儲個股
(1)投資人在2022年2月12日(含)至3月15日(含)期內賣出去的,其投資差值損害(售出損害)按“發行價”與“具體售出均價”差值,乘于適格投資人賣出去的紫晶存儲股票數,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
(2)投資人在2022年3月15日以前未賣出去的,其投資差值損害(擁有損害)按“發行價”與“基準價(復權后價錢)”差值,乘于適格投資人未賣出去的紫晶存儲股票數,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
適格投資人同時使用一級市場售出損失擁有虧損的,項目投資差值損害為依據上述計算方式計算出來的售出損失擁有損害總和,并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早已除權除息的個股,測算項目投資差值損害時,股價數量選用“后復權”的形式復權測算。
2、二級市場投資差值損害:投資人在2020年2月26日(紫晶存儲股票發行之日)起止2022年2月11日(含)期內買進,并繼續擁有至2022年2月11日的紫晶存儲個股
(1)投資人在2022年2月12日(含)至3月15日(含)期內賣出去的,其投資差值損害(售出損害)按“買進均價”與“具體售出均價”差值,乘于適格投資人賣出去的紫晶存儲股票數,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
(2)投資人在2022年3月15日以前未賣出去的,其投資差值損害(擁有損害)按“買進均價”與“基準價(復權后價錢)”差值,乘于適格投資人未賣出去的紫晶存儲股票數,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
適格投資人同時使用二級市場售出損失擁有虧損的,項目投資差值損害為依據上述計算方式計算出來的售出損失擁有損害總和,并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早已除權除息的個股,測算項目投資差值損害時,股價數量選用“后復權”的形式復權測算。
表明:
自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內,紫晶存儲每一個買賣日收盤價格的平均數為14.72元/股,即紫晶存儲事情損害計算出來的基準價為14.72元/股。依據證券欺詐執行日至標準日階段的分紅配股問題進行后復權測算,復權后基準價為15.11元/股(保留兩位小數)。
(二)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虧損的測算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法釋〔2022〕2號)第三十一條第二款,“被告人可以舉證原告方損害一部分或是全部都是委托他人操縱股價、金融市場風險、金融市場對特定事件過激反應、上市企業外部環境市場環境等外在因素導致的,并對有關相對應緩解或是免去職責的抗辯,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給予支持?!睘榱吮Wo投資人合法權益,此次代位求償測算賠償責任額度時,除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外,不會再扣除外在因素而致損害。
1、測算標準:選用“個人相對性比例法”計算投資人金融市場風險性扣除比例。此方法的基本原理是,從投資人第一筆合理買進逐漸,假定投資人交易紫晶存儲個股時,與此同時買進賣出同樣數量指數值,每一筆買賣均同歩相匹配指數買進賣出,指數價錢取買賣當日的指數值標值。揭開后賣出去的或持有的股票的,假定也同步售出或擁有相對應的指數值。適格投資人很有可能或多或少遭受金融市場風險性條件的限制。
2、參考指數:挑選中信銀行電子計算機指數值(CI005027)為測算金融市場潛在風險扣減的參考指數。
3、計算方式:把每個投資人持倉階段的指數值損害占比與股票損害占比進行比較,用“個人相對性比例法”測算投資人金融市場風險性扣除占比。指數值買進平均價、售出平均價、基價、售出損害、擁有損害計算方式同股票計算方法。
4、計算方法:項目投資差值損害=A*(1-金融市場風險性扣除占比)。
“A”為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而致損害前項目投資差值實際損失,按上述情況“項目投資差值損害計算方法”列出方式,以投資人買進紫晶存儲個股時段所在各個階段各自測算;
“金融市場風險性扣除占比”=指數值損害占比/股票損害占比。
(1)針對上述情況一級市場投資差值損害,指數值損害數量和股票損害占比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指數值損害占比=(指數值擁有損害+指數值售出損害)/(需賠償股票數*指數值于股票發售日的收盤價格)
股票損害占比=(股票擁有損害+股票售出損害)/(需賠償股票數*股票發行價)
(2)針對上述情況二級市場投資差值損害,指數值損害數量和股票損害占比計算公式如下所示:
指數值損害占比=(指數值擁有損害+指數值售出損害)/(需賠償股票數*指數值買進平均價)
股票損害占比=(股票擁有損害+股票售出損害)/(需賠償股票數*股票買進平均價)
最后計算出來的金融市場風險性扣除占比超過1,則按照1測算;金融市場風險性扣除占比低于0,則按照0測算。
(三)測算項目投資差值損害部分提成及合同印花稅
扣除金融市場潛在風險后項目投資差值損害部分提成及合同印花稅各自按萬分之三的傭金率、千分之一的印花稅率測算。
四、后面公示
煩請紫晶存儲投資人盡量高度關注重點基金托管人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網站(http://www.sipf.com.cn/)“紫晶存儲事情代位求償專項資金”欄目公布的有關專項資金賠償資產確認和劃付的相關流程與使用規定后續公示,并嚴格按公示提醒來操作,以避免因為無法在公告注明的時間內順利實施實際操作而造成的不好不良影響。
特此公告。
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會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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