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603799股票簡稱:華友鈷業公告編號:2023-074
轉債代碼:113641轉債簡稱:華友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調整前轉股價格:84.20元/股
●調整后轉股價格:84.00元/股
●華友轉債本次轉股價格調整實施日期:2023年6月1日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核準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22〕209號)核準,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2月24日公開發行了76億元可轉換公司債券(債券簡稱:華友轉債,債券代碼:113641)。轉股期限為2022年9月2日至2028年2月23日,初始轉股價格為110.26元/股。
一、轉股價格調整依據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2022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具體分配方案如下: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00元(含稅),不實施送股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如在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前,公司總股本發生變動的,公司擬維持每股分配比例不變,相應調整分配總額。本次權益分派的股權登記日為2023年5月31日,除息日為2023年6月1日。本次權益分派實施的具體情況詳見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指定媒體披露的《華友鈷業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根據《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約定,在本次可轉債發行之后,當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及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時,將按相應的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
二、轉股價格調整公式與調整結果
根據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約定,本次因發生權益分派相關事宜,公司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兩項同時進行:P1=(P0+A×k)/(1+n+k)
派送現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0-D+A×k)/(1+n+k)
其中:P0為調整前轉股價,n為送股或轉增股本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送現金股利,P1為調整后轉股價。
公司2022年度權益分派涉及派送現金股利,適用調整公式:P1=P0-D,其中調整前轉股價P0為84.20元/股,每股派息D為0.20元/股,即“華友轉債”轉股價格將由原來的84.20元/股調整為84.00元/股。調整后的“華友轉債”轉股價自2023年6月1日起生效?!叭A友轉債”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期間停止轉股,2023年6月1日起恢復轉股。
特此公告。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3年5月25日
證券代碼:603799證券簡稱:華友鈷業公告編號:2023-073
轉債代碼:113641轉債簡稱:華友轉債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2元
●相關日期
●差異化分紅送轉:否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8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1,599,465,048股為基數,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2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319,893,009.6元。
三、相關日期
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自行發放對象
公司股東華友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陳雪華、杭州佑友企業管理合伙企業(有限合伙)、桐鄉華幸貿易有限公司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發放。
3.扣稅說明
(1)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無限售條件流通股、股權激勵限售股: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規定,個人從公開發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20元;對個人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20元,待個人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個人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紅利,按照上述第(1)條規定計算納稅,持股時間自解禁日起計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紅利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8元。
?。?)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由本公司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于2009年1月23日頒布的《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定,按照10%的稅率統一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8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現金紅利收入需要享受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定在取得現金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對于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和個人)投資上海證券交易所本公司A股股票(“滬股通”),其股息紅利將由本公司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賬戶以人民幣派發,扣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執行,本公司按照10%的稅率代扣現金紅利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18元。
(5)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20元。
五、相關價格和比例調整情況
根據《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約定,在本次可轉債發行之后,當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轉增股本、增發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轉債轉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及派送現金股利等情況時,將按相應的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本次權益分派后,“華友轉債”轉股價格將由原來的84.20元/股調整為84.00元/股。調整后的“華友轉債”轉股價自2023年6月1日(除權除息日)起生效。具體內容請見同日披露的《華友鈷業關于2022年度權益分派調整可轉債轉股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74)。
六、有關咨詢辦法
公司本次利潤分配實施相關事項的咨詢方式如下:
聯系部門: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管理部
聯系電話:0573-88589981
特此公告。
浙江華友鈷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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